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随着全省现代化大农业加快发展,农村改革逐步深化,传统的家庭经营不再是唯一的经营方式,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合作经营包括专业性合作社和综合经营性现代农机合作社等经营形式,在不同地域、不同生产领域加快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