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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2001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月度食品价格指数数据为样本,运用修正误差模型和Granger检验方法,对我国食品产业链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食品类CPI是食品类PPI的单方向的格兰杰原因,即前者的滞后值可以帮助预测后者,而后者却不能预测前者。
关键词:价格指数;食品行业;传导机制;Granger 检验
一、引言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对调控物价至关重要。CPI构成有八大类,其中食品占比三成左右。因此,研究食品类CPI和食品类PPI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食品价格链进行分析,然后在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构建VECM模型,最后得到食品类CPI和食品类PPI之间的传导关系。
二、食品价格链传导机制分析
(一)数据说明
本章在对食品价格链传导机制的实证研究中,选取了食品类的生产者物价指数(PPI食品)和食品类的消费者物价指数(CPI食品),分别代表食品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价格。所用数据为2001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准定基数据,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局,所有数据均经过季节性调整并取自然对数。
(二)变量平稳性检验
首先,用ADF单位根检验方法对PPI食品和CPI食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变量PPI食品和CPI食品均不平稳。在对变量进行一阶差分后,发现变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所有变量均为一阶单整。
(三)确定滞后阶数
根据各滞后长度准则对滞后期的选择,最后选择FPE准则和AIC准则,确定的最佳滞后阶数为2,模型为VAR(2) 。
(四)协整检验
本文采用本文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研究食品价格链中CPI食品和PPI食品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表3说明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且只存在一个协整方程。其表达式为:
CPI食品=-0.5503PPI食品
(0.13047)
可以看出,食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食品消费者生产价格指数负相关。
(五)误差修正模型
CPI食品和PPI食品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可以通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分析各价格指数的短期波动情况,得到短期误差修正模型为:
D(CPI食品) = - 0.069( CPI食品(-1) - 2.055*PPI食品 (-1) + 4.848) - 0.241*D(CPI食品(-1)) - 0.107D(CPI食品 (-2)) + 1.166*D(PPI食品 (-1)) - 0.002*D(PPI食品(-2)) + 0.004ecm
(六)格兰杰因果检验
在确定了CPI食品和PPI食品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反向修正机制后,本文将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研究各价格指数间的具体传导机制。
表4的结果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PPI食品是CPI食品的格兰杰原因。
三、结论
本文从以上讨论可以得结论是:
(一)食品类CPI和食品类PPI有重要的联系,两个指数间可能存在因果关系。
(二)本文根据2001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食品类PPI和食品类CPI的数据进行计量检验,说明食品类CPI是食品类PPI的单方向的格兰杰原因,即前者的滞后值可以帮助预测后者,而后者却不能预测前者。
参考文献:
[1] 许世卫, 李哲敏, 董晓霞, 等.中国农产品在产销间价格传导机制研究[J].资源科学, 2010, 11.
[2] 董晓霞, 许世卫, 李哲敏, 等.我国奶业产业链价格波动传导机制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0 (10): 48-49.
[3] 张利庠, 张喜才.我国农业产业链中价格波动的传导与调控机制研究[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11, 1: 104-112.
[4] 董晓霞, 许世卫, 李哲敏, 等.中国肉鸡养殖业的价格传导机制研究——基于 FDL 模型的实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 2011 (3): 21-30.
[5] 何忠伟, 王琛, 刘芳.我国生猪产业产销间价格传导机制研究——基于 VAR 模型的实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 2012, 8: 005.
[6] 许世卫, 李哲敏, 孔繁涛, 等.农产品价格传导机制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 2012 (9): 71-76.
关键词:价格指数;食品行业;传导机制;Granger 检验
一、引言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对调控物价至关重要。CPI构成有八大类,其中食品占比三成左右。因此,研究食品类CPI和食品类PPI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食品价格链进行分析,然后在相关数据的基础上构建VECM模型,最后得到食品类CPI和食品类PPI之间的传导关系。
二、食品价格链传导机制分析
(一)数据说明
本章在对食品价格链传导机制的实证研究中,选取了食品类的生产者物价指数(PPI食品)和食品类的消费者物价指数(CPI食品),分别代表食品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价格。所用数据为2001年1月至2014年12月的准定基数据,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局,所有数据均经过季节性调整并取自然对数。
(二)变量平稳性检验
首先,用ADF单位根检验方法对PPI食品和CPI食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变量PPI食品和CPI食品均不平稳。在对变量进行一阶差分后,发现变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假设,表明所有变量均为一阶单整。
(三)确定滞后阶数
根据各滞后长度准则对滞后期的选择,最后选择FPE准则和AIC准则,确定的最佳滞后阶数为2,模型为VAR(2) 。
(四)协整检验
本文采用本文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研究食品价格链中CPI食品和PPI食品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表3说明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且只存在一个协整方程。其表达式为:
CPI食品=-0.5503PPI食品
(0.13047)
可以看出,食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食品消费者生产价格指数负相关。
(五)误差修正模型
CPI食品和PPI食品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可以通过建立误差修正模型分析各价格指数的短期波动情况,得到短期误差修正模型为:
D(CPI食品) = - 0.069( CPI食品(-1) - 2.055*PPI食品 (-1) + 4.848) - 0.241*D(CPI食品(-1)) - 0.107D(CPI食品 (-2)) + 1.166*D(PPI食品 (-1)) - 0.002*D(PPI食品(-2)) + 0.004ecm
(六)格兰杰因果检验
在确定了CPI食品和PPI食品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反向修正机制后,本文将通过格兰杰因果检验研究各价格指数间的具体传导机制。
表4的结果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PPI食品是CPI食品的格兰杰原因。
三、结论
本文从以上讨论可以得结论是:
(一)食品类CPI和食品类PPI有重要的联系,两个指数间可能存在因果关系。
(二)本文根据2001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食品类PPI和食品类CPI的数据进行计量检验,说明食品类CPI是食品类PPI的单方向的格兰杰原因,即前者的滞后值可以帮助预测后者,而后者却不能预测前者。
参考文献:
[1] 许世卫, 李哲敏, 董晓霞, 等.中国农产品在产销间价格传导机制研究[J].资源科学, 2010, 11.
[2] 董晓霞, 许世卫, 李哲敏, 等.我国奶业产业链价格波动传导机制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0 (10): 48-49.
[3] 张利庠, 张喜才.我国农业产业链中价格波动的传导与调控机制研究[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11, 1: 104-112.
[4] 董晓霞, 许世卫, 李哲敏, 等.中国肉鸡养殖业的价格传导机制研究——基于 FDL 模型的实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 2011 (3): 21-30.
[5] 何忠伟, 王琛, 刘芳.我国生猪产业产销间价格传导机制研究——基于 VAR 模型的实证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 2012, 8: 005.
[6] 许世卫, 李哲敏, 孔繁涛, 等.农产品价格传导机制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 2012 (9): 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