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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了顺利实现台湾教育的光复与重建,国民政府在光复前从教育行政的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光复后,国民政府从重建教育行政机构、确立新的教育方针、改革学制、修订课程与教材、遴选与补充师资等五个方面对台湾的教育行政进行了重建。国民政府的准备工作紧扣主题,必要而且及时;重建工作手段灵活,既实现了台湾教育从皇民化向祖国化的转变,又保持了台湾教育较快的发展水平。
[关键词]七复初期,台湾,教育行政,重建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8)02-0020-04
台湾自古即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1895年清政府被迫失台后,争取台湾回归祖国便成为两岸同胞以及中国各个革命党派的奋斗目标。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明确向国际社会宣示了中国人民及中国政府收复台湾的坚定立场,并积极从事收复台湾的各项准备工作。1943年11月27日,《开罗宣言》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中国政府的合理要求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正式认可。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中国政府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也于是日开始履行政府职能,与祖国被迫分离50年又156天的台湾终于重归祖国的怀抱。
关于台湾的光复与重建,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大量研究,然而专论台湾教育行政重建工作的文章并不多见,本文在查阅有关档案、期刊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作一探讨,并祈指教。
一、台湾教育行政重建的准备
从公共事业的行政管理角度言,教育行政主要是指以政府通过公共权力对整个教育系统进行宏观调节与控制,以保障教育发展所需的各项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使教育的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的发展相适应。面对经过日本50年多的殖民摧残的台湾教育,国民政府选择了以教育行政为突破口,实施对台湾教育接收与重建的准备工作。
台湾教育行政重建的准备工作主要由国民党中央设计局台湾调查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是国民政府负责筹划战后收复台湾的职能机构,成立于1943年3月,主要承担四个方面的任务:“(1)搜集有关台湾之资料;(2)调查台湾之实际情况;(3)研究有关台湾之意见及方案;(4)编辑有关台湾之资料刊物。”
台湾调查委员会成立后为台湾教育行政的重建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拟定了详细的教育接管计划,这是战后初期台湾教育接收、重建的指导性文件。在由调查委员会拟定、蒋介石亲自签署通过的《台湾接管计划纲要》中,国民政府明确提出了台湾光复与重建的原则:“台湾接管后一切设施,以实行国父遗教、秉承总裁训示、力谋台民福利、铲除敌人势力为目的”,文教方面要“增强民族意识,廓清奴化思想,普及教育机会,提高文化水准”。在确立了总的指导原则后,台湾调查委员会又据此拟定了更为具体的《台湾教育接管计划草案》,该草案共6款,对台湾光复后教育行政机构的设置,学制的安排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社教机构的废存并改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一计划比《纲要》更加细致入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战后台湾教育行政的重建基本是据此展开的。
台湾调查委员会还整理出版了大量有关台湾教育的资料。到1944年底,台湾调查委员会分类编辑了有关台湾各类概况的资料集13种,其中教育独占一类。委员会编辑的《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教育》不但详细介绍了日据时期台湾的教育概况,还收录并翻译了日本殖民政府在台湾颁布的相关教育法令。由于台湾与祖国分离近半个世纪,祖国大陆对台湾的各种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单以教育为例,连具体负责全国教育事业的教育部在制定对台工作计划时也深感情况不明、资料不足,不得不向台湾调查委员会征集相关教育资料,“藉资参考”。在这种情况下,台湾调查委员会整理出版的这些资料尤显珍贵,成为国民政府党政要员了解台湾,制定台湾教育行政方针的重要参考。1944年底,国民党“中央训练团”设置“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其中包括教育小组。而该班学员的必修参考资料便是台湾调查委员会所辑材料。
除了台湾调查委员会,教育部作为直接的对口管理部门也为台湾教育行政的重建做了一系列的准备。
其一,为了满足光复后的教材供应,教育部组织专人对国语、国文及历历教材“另行编辑以应特殊需要”。
其二,为了实现光复后学校师资及中等学校行政人员由中国人接任,教育部“在国立海疆学校设科培植”专门人才;“在内地举办志愿赴台教师登记”。
其三,为了协调全国教育光复工作,教育部召开全国教育善后会议,专门就台湾教育的光复与重建通过《关于台湾区教育之整理问题》,细化台湾教材供应,师资补充、学校接管等问题的安排。
此外,一些社会团体也积极为台湾教育行政的重建献计献策。例如,由当时社会各界中对台湾问题有所了解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台湾重建协会”便对战后台湾的接收与重建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其中不乏对台湾教育的真知灼见。如薛人仰的《台湾教育之重建》一文既对“台湾教育现状”进行了分析,又对我国“重建台湾教育之原则”“重建台湾教育之准备”提出了建议。文章以事实为依据,论证精当,说理充分,为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日本在台教育的“奴化”本质,合理制定台湾教育行政政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二、台湾教育行政的重建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公会堂举行,台湾教育行政工作的重建也正式拉开帷幕。
(一)新的教育行政机构的建立。1945年8月27日,蒋介石任命陈仪担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长官,同时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依据该条例规定,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下设教育处掌理全省教育行政及学术文化事宜,内设秘书、督学、统计、会计四室,分掌专科师范教育、中等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的第一、二、三、四科,以及中等国民学校教员甄选委员会、中等国民学校教材编辑委员会、国语推行委员会、中小学专科视导委员会等四个常设委员会。在教育处之下,台湾九市划为四等,“一等市设教育局,二三等市均设教育科,局下设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二课,科下设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二股”;台湾八县则“均设教育科,科以下设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二股”。
日本占领台湾后总督府及地方官制屡有变迁,作为殖民政府的教育主管机构文教局也多次改制,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因战时紧缩……仅设庶务系及教学援护两课”,内部组织分化极为简单。光复后,新设立的教育处在内部组织设置上较文教局史加细化,单从行政效率的角度讲,这无疑是一大进步。更为重芟的是,新设市的教育处辖有四个常设委员会,这四个委员会专为消除日本奴化教育的影响而设,是战后初期“台省教育行政方面针对该省特殊情形之重要设施”,是顺利实现台湾教育从殖民化向祖国化转变的重要保障。
(二)“中华民国的教育”方针之确立。教育方针关系到“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等教育发展中根本性问题,是教育行政中的基本原则。台湾教育处成立以后,根据《台湾接管计划纲要》确立的总的指导方针,“一矫过去日本人统治时代所施行之殖民地教育政策,实施中华民国的教育”。新的“中华民国的教育”之教育方针包括五个方面:阐发三民主义,培养民族文化,适合国家和本省的需要,奖励学术研究,实施教育机会均等。
正如陈仪指出的“台湾教育相当发达……是他省所不及的”,日本殖民时代台湾教育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另一方面,“日本据台五十年来的教育政策,自始至终均以台湾子弟的皇民化为其最高政策方针”,完全是一种奴化教育。因此,台湾光复“顶要紧的是根绝奴化的旧心理,建设革命的心理”,迅速改变台胞的心理认同,使其认祖归宗,与祖国大陆实现融合。新教育方针紧扣这一主题,以宣扬三民主义,培养台湾民众的民族意识、国家观念为重心,彻底改变了台湾教育的殖民地属性。在新教育方针的指导下,台湾教育成为“独立国家的中华民国教育”,走上了培养“协力建设三民主义新中国的健全国民”的道路。
(三)原有学制的改革。教育处成立后对台湾学制进行了改革。国民教育方面“针对过去的缺点,而以废除不平等的限制与取消皇民化之教育为原则”,虽然采用了日据时期的六年制,但是作为“日人限制台胞升学中学而设”的高等科,“一律撤销”;中学方面将日本战时实行的四年制一律改为三三制;高等教育方面将原来的大学本科三年制改为四年制,专科学校的本科则实行两年或三年制。至于原来台湾教育序列中的“各种纯以实施‘皇民化’为鹄的什么训练所,练成所等设置”,“一律予废止”。此外,教育处还废除了日本在台湾推行的学年学期制,统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年学期制、课时数及节假日安排。
日据时期台湾学制采日制,“不但与我国现行学制不符,且多违反我整个国家的教育宗旨”。因此,原有学制的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台湾学校众多,贸然改变学制必然会给广大学生及其家长造成不便,甚至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混乱。教育处在学制改革时,“依照我国现行学制分别改革,废除不平等之限制,取消皇民化之学校,至于其过去设施之优点,而不悖于我国教育宗旨及学制者,则仍予保留”,采用了灵活的变通方式。这种务实而灵活的处理方法使台湾教育实现了学制的平稳过渡。
(四)课程的修订与教材编撰。台湾光复后,教育处参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台湾的课程设置作了“彻底改革”,“各级学校原有的修身、公民、国语(日语)、历史、地理等课程,一律禁止,改授三民主义、本国史、国语、国文、本国地理等课”。为了适应台湾学生的实际需要,教育处还针对台湾的具体情况对部订各级学校课程标准进行了灵活变通,加大了上述有关课程的授课时数,以期能够快速扭转台湾教育原有的殖民地性质。为了配合课程改革,教育处设有教材编撰委员会,该会负责:1.自行编印国、公、史、地等暂行课本;2.将国定本中小学教科书可以适应本省者约正中、开明、儿童等书局尽量供应;3.选用审定本;4.在技术科目书籍方面,将原有日本文译成国文,选择采用。依托教材编撰委员会,“台省教材问题虽未能根本解决,但在当初青黄不接之际,总算勉强渡过”。1946年,“鉴于各级学校,次第纳入正轨”,教育处通令各级学校尽量采用国定本教科书,同时撤销教材编撰委员会,成立编译馆,大量编印补充读物,“至此台省各级学校原有之日本教科书遂得全部废除”。
课程是学生达到教育目的的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所有教育目的都要以课程为实现媒介。日据时期台湾各级学校均按照日本政府制定的课程实施教学,教材也采用日文教科书。“凡足以保存台湾民气之史实,悉被删改,对于我国历史,或歪曲事实,或详古略今,一面更以倭史为‘国史’。‘大和魂’为信仰中心,窥其用心,不外使台湾台胞对祖国逐渐淡忘而被倭寇完全同化也”。战后初期台湾进行的课程修订与教材编撰消除了日本进行奴化教育的载体,为实现新的台湾教育方针奠定了物质基础。
(五)师资的遴选与补充。教师是教育活动的实施者,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主要是通过教师的工作来进行的。日据时期台湾各级学校教师3/4以上是日本人,这成为台湾教育殖民地属性的一个重要特征。教育处成立后,对于各级学校教员之补充“用征选、甄选、考选之方法,并对于甄选合格之教员,分别予以短期训练及讲习,一面增设师范院校科班,积极从事培养”。征选就是面向全国其他省份征召选拔优秀教师;甄选主要是由教育处下设教员甄选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原来的教师进行甄别选聘,审查合格的予以留用,否则坚决辞退;考选则是面向“因限于法令之规定,申请甄选未能合格”的台湾省“过去充任书房教师及一般优秀青年学识能力均可胜任中学或国校教员者”,通过检定考试,择优录取。教育处增设的师范院校科班主要指台湾省立师范学院,该学院成立于1946年6月,同年8月正式招生以“培植巾等学校师资”。此外,教育处还对台湾原有的四所师范学校进行接收改造,对“师范学校之制度亦经慎重考虑后加以重新确立”。
光复初期台湾合格师资匮乏,经过教育处的多方努力,虽然“不是师资已经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师资恐慌难关总算渡过”。这对于确保光复时期台湾“学校不停课”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是光复初期台湾教育接收与重建的一大亮点。
三、对台湾教育行政重建的评价
自台湾被迫割让,台湾同胞便不断进行反日斗争,争取早日回到祖国怀抱。为了消磨台湾人民的反抗斗志,日本在对台湾殖民统治的50多年时间里,在教育方面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行政体系,大力推行奴化教育,灌输“皇民化”思想。虽然台湾同胞进行了坚决的抵制,然而,50年毕竟不是一个短时间,50年的殖民统治不但造就了一大批“皇民”,更重要的是使两岸同胞从语言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隔阂。因此,台湾光复面临的首要任务便是迅速彻底地清除殖民主义流毒,重新强化台湾同胞的民族认同,促进其与祖国大陆的交流与融合。而“根绝奴化的旧心理,建设革命的心理,那就为主的要靠教育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光复初期台湾教育的接收与重建担负着比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重建更为艰巨的任务。
为了顺利实现台湾的光复与重建,国民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从事准备工作。就教育事业的准备工作而言,国民政府以教育行政为突破口进行全面的接收准备,无疑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有助于从根本上摧毁日本在台的教育体系,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具体接收与重建奠定了必要的坚实基础。光复后,台湾行政长官公署遵循《台湾接管计划纲要》确立的指导思想,又及时从重建教育行政机构、确立新的教育方针、改革学制、修订课程与教材、遴选与补充师资等五个方而对台湾的教育行政进行了重建,在极短时间内实现了台湾教育事业由殖民化、殖民地化向祖国化、二民主义化的转变。与此同时,在全新教育行政体制的保障下,台湾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重建上作有序进行。以国民教育为例,教育处在接收时,“以肃清日化的毒素与建立合理化的教育制度为主要目标”,“本着三民主义的教育宗旨”,“积极甄选师资,以补充日籍教师缺额,清理教育款产,改正教育设施,订立划一办法,使台省教育设施渐跻入合理的境域,以符三民主义的原则”。截止1946年10月份,全省“学龄儿童就学百分比为82265/1.045.065×100%=78.69%,此数字民国三十二年(即日昭和十八年)所发表者即:71.31%已有显著进步”。台湾教育不仅做到了“学校不停课”,还保持了较高的发展水平。
平心而论,战后国民政府的重建台湾教育行政工作,功不可没,应为彪炳中国近代史册的篇章。
责任编辑 王公悫
[关键词]七复初期,台湾,教育行政,重建
[中图分类号]K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8)02-0020-04
台湾自古即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1895年清政府被迫失台后,争取台湾回归祖国便成为两岸同胞以及中国各个革命党派的奋斗目标。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国民党政府明确向国际社会宣示了中国人民及中国政府收复台湾的坚定立场,并积极从事收复台湾的各项准备工作。1943年11月27日,《开罗宣言》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中国政府的合理要求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正式认可。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公会堂(今中山堂)举行,中国政府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也于是日开始履行政府职能,与祖国被迫分离50年又156天的台湾终于重归祖国的怀抱。
关于台湾的光复与重建,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大量研究,然而专论台湾教育行政重建工作的文章并不多见,本文在查阅有关档案、期刊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作一探讨,并祈指教。
一、台湾教育行政重建的准备
从公共事业的行政管理角度言,教育行政主要是指以政府通过公共权力对整个教育系统进行宏观调节与控制,以保障教育发展所需的各项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使教育的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的发展相适应。面对经过日本50年多的殖民摧残的台湾教育,国民政府选择了以教育行政为突破口,实施对台湾教育接收与重建的准备工作。
台湾教育行政重建的准备工作主要由国民党中央设计局台湾调查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是国民政府负责筹划战后收复台湾的职能机构,成立于1943年3月,主要承担四个方面的任务:“(1)搜集有关台湾之资料;(2)调查台湾之实际情况;(3)研究有关台湾之意见及方案;(4)编辑有关台湾之资料刊物。”
台湾调查委员会成立后为台湾教育行政的重建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拟定了详细的教育接管计划,这是战后初期台湾教育接收、重建的指导性文件。在由调查委员会拟定、蒋介石亲自签署通过的《台湾接管计划纲要》中,国民政府明确提出了台湾光复与重建的原则:“台湾接管后一切设施,以实行国父遗教、秉承总裁训示、力谋台民福利、铲除敌人势力为目的”,文教方面要“增强民族意识,廓清奴化思想,普及教育机会,提高文化水准”。在确立了总的指导原则后,台湾调查委员会又据此拟定了更为具体的《台湾教育接管计划草案》,该草案共6款,对台湾光复后教育行政机构的设置,学制的安排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社教机构的废存并改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一计划比《纲要》更加细致入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战后台湾教育行政的重建基本是据此展开的。
台湾调查委员会还整理出版了大量有关台湾教育的资料。到1944年底,台湾调查委员会分类编辑了有关台湾各类概况的资料集13种,其中教育独占一类。委员会编辑的《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教育》不但详细介绍了日据时期台湾的教育概况,还收录并翻译了日本殖民政府在台湾颁布的相关教育法令。由于台湾与祖国分离近半个世纪,祖国大陆对台湾的各种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单以教育为例,连具体负责全国教育事业的教育部在制定对台工作计划时也深感情况不明、资料不足,不得不向台湾调查委员会征集相关教育资料,“藉资参考”。在这种情况下,台湾调查委员会整理出版的这些资料尤显珍贵,成为国民政府党政要员了解台湾,制定台湾教育行政方针的重要参考。1944年底,国民党“中央训练团”设置“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其中包括教育小组。而该班学员的必修参考资料便是台湾调查委员会所辑材料。
除了台湾调查委员会,教育部作为直接的对口管理部门也为台湾教育行政的重建做了一系列的准备。
其一,为了满足光复后的教材供应,教育部组织专人对国语、国文及历历教材“另行编辑以应特殊需要”。
其二,为了实现光复后学校师资及中等学校行政人员由中国人接任,教育部“在国立海疆学校设科培植”专门人才;“在内地举办志愿赴台教师登记”。
其三,为了协调全国教育光复工作,教育部召开全国教育善后会议,专门就台湾教育的光复与重建通过《关于台湾区教育之整理问题》,细化台湾教材供应,师资补充、学校接管等问题的安排。
此外,一些社会团体也积极为台湾教育行政的重建献计献策。例如,由当时社会各界中对台湾问题有所了解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台湾重建协会”便对战后台湾的接收与重建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其中不乏对台湾教育的真知灼见。如薛人仰的《台湾教育之重建》一文既对“台湾教育现状”进行了分析,又对我国“重建台湾教育之原则”“重建台湾教育之准备”提出了建议。文章以事实为依据,论证精当,说理充分,为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日本在台教育的“奴化”本质,合理制定台湾教育行政政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二、台湾教育行政的重建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公会堂举行,台湾教育行政工作的重建也正式拉开帷幕。
(一)新的教育行政机构的建立。1945年8月27日,蒋介石任命陈仪担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长官,同时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依据该条例规定,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下设教育处掌理全省教育行政及学术文化事宜,内设秘书、督学、统计、会计四室,分掌专科师范教育、中等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的第一、二、三、四科,以及中等国民学校教员甄选委员会、中等国民学校教材编辑委员会、国语推行委员会、中小学专科视导委员会等四个常设委员会。在教育处之下,台湾九市划为四等,“一等市设教育局,二三等市均设教育科,局下设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二课,科下设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二股”;台湾八县则“均设教育科,科以下设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二股”。
日本占领台湾后总督府及地方官制屡有变迁,作为殖民政府的教育主管机构文教局也多次改制,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因战时紧缩……仅设庶务系及教学援护两课”,内部组织分化极为简单。光复后,新设立的教育处在内部组织设置上较文教局史加细化,单从行政效率的角度讲,这无疑是一大进步。更为重芟的是,新设市的教育处辖有四个常设委员会,这四个委员会专为消除日本奴化教育的影响而设,是战后初期“台省教育行政方面针对该省特殊情形之重要设施”,是顺利实现台湾教育从殖民化向祖国化转变的重要保障。
(二)“中华民国的教育”方针之确立。教育方针关系到“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等教育发展中根本性问题,是教育行政中的基本原则。台湾教育处成立以后,根据《台湾接管计划纲要》确立的总的指导方针,“一矫过去日本人统治时代所施行之殖民地教育政策,实施中华民国的教育”。新的“中华民国的教育”之教育方针包括五个方面:阐发三民主义,培养民族文化,适合国家和本省的需要,奖励学术研究,实施教育机会均等。
正如陈仪指出的“台湾教育相当发达……是他省所不及的”,日本殖民时代台湾教育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另一方面,“日本据台五十年来的教育政策,自始至终均以台湾子弟的皇民化为其最高政策方针”,完全是一种奴化教育。因此,台湾光复“顶要紧的是根绝奴化的旧心理,建设革命的心理”,迅速改变台胞的心理认同,使其认祖归宗,与祖国大陆实现融合。新教育方针紧扣这一主题,以宣扬三民主义,培养台湾民众的民族意识、国家观念为重心,彻底改变了台湾教育的殖民地属性。在新教育方针的指导下,台湾教育成为“独立国家的中华民国教育”,走上了培养“协力建设三民主义新中国的健全国民”的道路。
(三)原有学制的改革。教育处成立后对台湾学制进行了改革。国民教育方面“针对过去的缺点,而以废除不平等的限制与取消皇民化之教育为原则”,虽然采用了日据时期的六年制,但是作为“日人限制台胞升学中学而设”的高等科,“一律撤销”;中学方面将日本战时实行的四年制一律改为三三制;高等教育方面将原来的大学本科三年制改为四年制,专科学校的本科则实行两年或三年制。至于原来台湾教育序列中的“各种纯以实施‘皇民化’为鹄的什么训练所,练成所等设置”,“一律予废止”。此外,教育处还废除了日本在台湾推行的学年学期制,统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年学期制、课时数及节假日安排。
日据时期台湾学制采日制,“不但与我国现行学制不符,且多违反我整个国家的教育宗旨”。因此,原有学制的改革势在必行。但是台湾学校众多,贸然改变学制必然会给广大学生及其家长造成不便,甚至可能造成一定的社会混乱。教育处在学制改革时,“依照我国现行学制分别改革,废除不平等之限制,取消皇民化之学校,至于其过去设施之优点,而不悖于我国教育宗旨及学制者,则仍予保留”,采用了灵活的变通方式。这种务实而灵活的处理方法使台湾教育实现了学制的平稳过渡。
(四)课程的修订与教材编撰。台湾光复后,教育处参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台湾的课程设置作了“彻底改革”,“各级学校原有的修身、公民、国语(日语)、历史、地理等课程,一律禁止,改授三民主义、本国史、国语、国文、本国地理等课”。为了适应台湾学生的实际需要,教育处还针对台湾的具体情况对部订各级学校课程标准进行了灵活变通,加大了上述有关课程的授课时数,以期能够快速扭转台湾教育原有的殖民地性质。为了配合课程改革,教育处设有教材编撰委员会,该会负责:1.自行编印国、公、史、地等暂行课本;2.将国定本中小学教科书可以适应本省者约正中、开明、儿童等书局尽量供应;3.选用审定本;4.在技术科目书籍方面,将原有日本文译成国文,选择采用。依托教材编撰委员会,“台省教材问题虽未能根本解决,但在当初青黄不接之际,总算勉强渡过”。1946年,“鉴于各级学校,次第纳入正轨”,教育处通令各级学校尽量采用国定本教科书,同时撤销教材编撰委员会,成立编译馆,大量编印补充读物,“至此台省各级学校原有之日本教科书遂得全部废除”。
课程是学生达到教育目的的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所有教育目的都要以课程为实现媒介。日据时期台湾各级学校均按照日本政府制定的课程实施教学,教材也采用日文教科书。“凡足以保存台湾民气之史实,悉被删改,对于我国历史,或歪曲事实,或详古略今,一面更以倭史为‘国史’。‘大和魂’为信仰中心,窥其用心,不外使台湾台胞对祖国逐渐淡忘而被倭寇完全同化也”。战后初期台湾进行的课程修订与教材编撰消除了日本进行奴化教育的载体,为实现新的台湾教育方针奠定了物质基础。
(五)师资的遴选与补充。教师是教育活动的实施者,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主要是通过教师的工作来进行的。日据时期台湾各级学校教师3/4以上是日本人,这成为台湾教育殖民地属性的一个重要特征。教育处成立后,对于各级学校教员之补充“用征选、甄选、考选之方法,并对于甄选合格之教员,分别予以短期训练及讲习,一面增设师范院校科班,积极从事培养”。征选就是面向全国其他省份征召选拔优秀教师;甄选主要是由教育处下设教员甄选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原来的教师进行甄别选聘,审查合格的予以留用,否则坚决辞退;考选则是面向“因限于法令之规定,申请甄选未能合格”的台湾省“过去充任书房教师及一般优秀青年学识能力均可胜任中学或国校教员者”,通过检定考试,择优录取。教育处增设的师范院校科班主要指台湾省立师范学院,该学院成立于1946年6月,同年8月正式招生以“培植巾等学校师资”。此外,教育处还对台湾原有的四所师范学校进行接收改造,对“师范学校之制度亦经慎重考虑后加以重新确立”。
光复初期台湾合格师资匮乏,经过教育处的多方努力,虽然“不是师资已经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师资恐慌难关总算渡过”。这对于确保光复时期台湾“学校不停课”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是光复初期台湾教育接收与重建的一大亮点。
三、对台湾教育行政重建的评价
自台湾被迫割让,台湾同胞便不断进行反日斗争,争取早日回到祖国怀抱。为了消磨台湾人民的反抗斗志,日本在对台湾殖民统治的50多年时间里,在教育方面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行政体系,大力推行奴化教育,灌输“皇民化”思想。虽然台湾同胞进行了坚决的抵制,然而,50年毕竟不是一个短时间,50年的殖民统治不但造就了一大批“皇民”,更重要的是使两岸同胞从语言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隔阂。因此,台湾光复面临的首要任务便是迅速彻底地清除殖民主义流毒,重新强化台湾同胞的民族认同,促进其与祖国大陆的交流与融合。而“根绝奴化的旧心理,建设革命的心理,那就为主的要靠教育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光复初期台湾教育的接收与重建担负着比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重建更为艰巨的任务。
为了顺利实现台湾的光复与重建,国民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从事准备工作。就教育事业的准备工作而言,国民政府以教育行政为突破口进行全面的接收准备,无疑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有助于从根本上摧毁日本在台的教育体系,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具体接收与重建奠定了必要的坚实基础。光复后,台湾行政长官公署遵循《台湾接管计划纲要》确立的指导思想,又及时从重建教育行政机构、确立新的教育方针、改革学制、修订课程与教材、遴选与补充师资等五个方而对台湾的教育行政进行了重建,在极短时间内实现了台湾教育事业由殖民化、殖民地化向祖国化、二民主义化的转变。与此同时,在全新教育行政体制的保障下,台湾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重建上作有序进行。以国民教育为例,教育处在接收时,“以肃清日化的毒素与建立合理化的教育制度为主要目标”,“本着三民主义的教育宗旨”,“积极甄选师资,以补充日籍教师缺额,清理教育款产,改正教育设施,订立划一办法,使台省教育设施渐跻入合理的境域,以符三民主义的原则”。截止1946年10月份,全省“学龄儿童就学百分比为82265/1.045.065×100%=78.69%,此数字民国三十二年(即日昭和十八年)所发表者即:71.31%已有显著进步”。台湾教育不仅做到了“学校不停课”,还保持了较高的发展水平。
平心而论,战后国民政府的重建台湾教育行政工作,功不可没,应为彪炳中国近代史册的篇章。
责任编辑 王公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