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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创造性是专利实质审查中常用的法条,“三步法”评述中,“显而易见”的判定受主观影响较大,实施标准不容易统一,对于此,笔者举例说明这个问题,以期能够对创造性的评述有所帮助。
关键词:技术启示;创造性;三步法
创造性是专利实质审查中常用的法条,《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在创造性的评判中,我国《专利法》将创造性的判断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二是具有显著的进步。
【案情介绍】
大型飞机作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装备,已经成为世界大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竞相发展的焦点。减阻是发展大型飞机所面临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之一。在飞机表面加工微沟槽结构是降低飞机摩擦阻力的有效途径。但是,受到表面微沟槽结构加工技术的限制,目前表面微沟槽减阻技术在航空运输领域依旧处在试验阶段。一方面,飞机在高速飞行过程中,其表面会与空气中的尘埃和冰雪等硬质颗粒发生剧烈的冲击与摩擦,这种严苛的服役条件要求表面微沟槽具备良好的耐磨损性能,而采用表面贴膜方式制造出的高分子表面微沟槽因为与基体之间的结合强度较低,使用寿命较短。另一方面,单个微沟槽的宽度一般在亚毫米量级,而飞机表面金属板件的尺寸达到数米甚至数十米,且这些板件通常为三维复杂板件,现有的微细加工方法难以满足在复杂板件表面大面积加工微沟槽的尺寸、性能和成本要求。
一种微沟槽表面结构的超声辅助柔性滚压成形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夹持子装置(1)、压印辊(3)、支承辊(6)及超声振动系统(4),其中,所述夹持子装置(1)用于夹持并固定待处理金属件,使待处理金属件保持固定;
所述压印辊(3)安装在所述超声振动系统(4)的输出端,所述超声振动系统(4)用于向所述压印辊(3)提供超声机械振动;
所述压印辊(3)和所述支承辊(6)分别位于待处理金属件的两侧、且相对设置,两者能够沿预先设定的轨迹在待处理金属件的表面同步滚动,相配合地对待处理金属件产生挤压作用进而在待处理金属件的表面滚压形成微沟槽;所述超声振动系统(4)提供的超声振动能够经由所述压印辊(3)传输至待处理金属件,进而能够对待处理金属件进行软化,起到辅助作用;所述压印辊(3)包括一个表面具有微肋条的圆柱体结构,所述支承辊(6)包括一个表面光滑的圆柱体结构并起支承作用,滚压形成的所述微沟槽的形状与所述压印辊(3)圆柱体结构表面的微肋条相匹配。
检索得到一篇对比文件,其公开了一种用于超声波滚压加工的机械臂,包括机械臂,机械臂包括底座部分、大臂部分和小臂部分,底座部分上铰接有大臂部分,大臂部分上铰接有小臂部分,小臂部分的自由端设有超声波滚压器,大臂部分和小臂部分靠近两者铰接处的部分之间设有弹簧阻尼减振器14,弹簧阻尼减振器14的两端分別铰接在大臂部分和小臂部分上,使得小臂部分相对大臂部分处于悬置状态下,弹簧阻尼减振器14吸收超声波滚压器传递到小臂部分上的振动,避免小臂部分相对大臂部分产生微幅振动。超声波滚压器包括变幅杆、执行器外壳、换能器和减振弹簧,执行器外壳内设有换能器,换能器的上下两端与执行器外壳之间分别设有减振弹簧,换能器的下端设有变幅杆,变幅杆向下延伸伸出执行器外壳向外界施加超声波振动。
该技术同样超声波滚压的技术领域,具体是在超声波滚压加工中引入机械臂作为超声波滚压的承载基体,能够实现多自由度的超声波滚压,尤其适合工件表面为曲面的超声波滚压加工工序。
【案例分析】
在创造性判断中,需要从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和产生的技术效果出发,整体考虑发明的全部技术特征,以及这些技术特征能够产生的技术效果。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区别技术特征
理解技术方案,确定发明构思,客观地确定区别技术特征,首先要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内容,进而得到区别技术特征。具体到本案,本申请是一种微沟槽表面结构的超声辅助柔性滚压成形装置,现有技术中单个微沟槽的宽度一般在亚毫米量级,而飞机表面金属板件通常为三维复杂板件,现有的微细加工方法难以满足在复杂板件表面大面积加工微沟槽的尺寸、性能和成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本申请采用机械臂、超声振动系统配合夹持子装置,使其成型更灵活,可适用于不规则的三维曲面板件。
2.确定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仅要考虑本申请声称的技术问题,还要考虑其客观存在的技术问题。具体到本案,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滚压过程中如何降低板材的变形抗力,促进材料流动。
3.判断发明是否显而易见
在判断本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的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判断技术启示是否存在要从技术问题出发,寻求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技术效果与其在本申请中的技术效果是否一致。对比文件2公开了超声辅助滚压成形装置;还包括超声振动系统,滚压刀具安装在超声振动系统的输出端,超声振动系统用于向滚压刀具提供超声机械振动;超声振动系统提供的超声振动能够经由滚压刀具传输至待处理工件。但是这些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为:使被滚压零件表层材料在受到静压力作用的同时,还受到冲击源引起的动压力作用,振动滚压使材料的表面变形更容易,滚压硬化层更深,残余压应力更大,并能获得更好的表面质量。而本申请中这些技术特征的作用是对待处理金属件进行软化,降低板材的变形抗力,促进材料流动。两者作用不同,即对比文件2并不能给予技术启示,本发明并不是显而易见的。
结语
在创造性的“三步法”评判中,是否存在将现有技术进行结合以解决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一直是判断的难题,“显而易见”的判定受主观影响较大,实施标准不容易统一,因而要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整体上判断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技术效果,确定现有技术是否给出技术启示。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江苏 苏州 215010)
关键词:技术启示;创造性;三步法
创造性是专利实质审查中常用的法条,《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在创造性的评判中,我国《专利法》将创造性的判断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二是具有显著的进步。
【案情介绍】
大型飞机作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装备,已经成为世界大国高端装备制造业竞相发展的焦点。减阻是发展大型飞机所面临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之一。在飞机表面加工微沟槽结构是降低飞机摩擦阻力的有效途径。但是,受到表面微沟槽结构加工技术的限制,目前表面微沟槽减阻技术在航空运输领域依旧处在试验阶段。一方面,飞机在高速飞行过程中,其表面会与空气中的尘埃和冰雪等硬质颗粒发生剧烈的冲击与摩擦,这种严苛的服役条件要求表面微沟槽具备良好的耐磨损性能,而采用表面贴膜方式制造出的高分子表面微沟槽因为与基体之间的结合强度较低,使用寿命较短。另一方面,单个微沟槽的宽度一般在亚毫米量级,而飞机表面金属板件的尺寸达到数米甚至数十米,且这些板件通常为三维复杂板件,现有的微细加工方法难以满足在复杂板件表面大面积加工微沟槽的尺寸、性能和成本要求。
一种微沟槽表面结构的超声辅助柔性滚压成形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夹持子装置(1)、压印辊(3)、支承辊(6)及超声振动系统(4),其中,所述夹持子装置(1)用于夹持并固定待处理金属件,使待处理金属件保持固定;
所述压印辊(3)安装在所述超声振动系统(4)的输出端,所述超声振动系统(4)用于向所述压印辊(3)提供超声机械振动;
所述压印辊(3)和所述支承辊(6)分别位于待处理金属件的两侧、且相对设置,两者能够沿预先设定的轨迹在待处理金属件的表面同步滚动,相配合地对待处理金属件产生挤压作用进而在待处理金属件的表面滚压形成微沟槽;所述超声振动系统(4)提供的超声振动能够经由所述压印辊(3)传输至待处理金属件,进而能够对待处理金属件进行软化,起到辅助作用;所述压印辊(3)包括一个表面具有微肋条的圆柱体结构,所述支承辊(6)包括一个表面光滑的圆柱体结构并起支承作用,滚压形成的所述微沟槽的形状与所述压印辊(3)圆柱体结构表面的微肋条相匹配。
检索得到一篇对比文件,其公开了一种用于超声波滚压加工的机械臂,包括机械臂,机械臂包括底座部分、大臂部分和小臂部分,底座部分上铰接有大臂部分,大臂部分上铰接有小臂部分,小臂部分的自由端设有超声波滚压器,大臂部分和小臂部分靠近两者铰接处的部分之间设有弹簧阻尼减振器14,弹簧阻尼减振器14的两端分別铰接在大臂部分和小臂部分上,使得小臂部分相对大臂部分处于悬置状态下,弹簧阻尼减振器14吸收超声波滚压器传递到小臂部分上的振动,避免小臂部分相对大臂部分产生微幅振动。超声波滚压器包括变幅杆、执行器外壳、换能器和减振弹簧,执行器外壳内设有换能器,换能器的上下两端与执行器外壳之间分别设有减振弹簧,换能器的下端设有变幅杆,变幅杆向下延伸伸出执行器外壳向外界施加超声波振动。
该技术同样超声波滚压的技术领域,具体是在超声波滚压加工中引入机械臂作为超声波滚压的承载基体,能够实现多自由度的超声波滚压,尤其适合工件表面为曲面的超声波滚压加工工序。
【案例分析】
在创造性判断中,需要从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和产生的技术效果出发,整体考虑发明的全部技术特征,以及这些技术特征能够产生的技术效果。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区别技术特征
理解技术方案,确定发明构思,客观地确定区别技术特征,首先要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内容,进而得到区别技术特征。具体到本案,本申请是一种微沟槽表面结构的超声辅助柔性滚压成形装置,现有技术中单个微沟槽的宽度一般在亚毫米量级,而飞机表面金属板件通常为三维复杂板件,现有的微细加工方法难以满足在复杂板件表面大面积加工微沟槽的尺寸、性能和成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本申请采用机械臂、超声振动系统配合夹持子装置,使其成型更灵活,可适用于不规则的三维曲面板件。
2.确定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仅要考虑本申请声称的技术问题,还要考虑其客观存在的技术问题。具体到本案,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滚压过程中如何降低板材的变形抗力,促进材料流动。
3.判断发明是否显而易见
在判断本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的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判断技术启示是否存在要从技术问题出发,寻求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技术效果与其在本申请中的技术效果是否一致。对比文件2公开了超声辅助滚压成形装置;还包括超声振动系统,滚压刀具安装在超声振动系统的输出端,超声振动系统用于向滚压刀具提供超声机械振动;超声振动系统提供的超声振动能够经由滚压刀具传输至待处理工件。但是这些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为:使被滚压零件表层材料在受到静压力作用的同时,还受到冲击源引起的动压力作用,振动滚压使材料的表面变形更容易,滚压硬化层更深,残余压应力更大,并能获得更好的表面质量。而本申请中这些技术特征的作用是对待处理金属件进行软化,降低板材的变形抗力,促进材料流动。两者作用不同,即对比文件2并不能给予技术启示,本发明并不是显而易见的。
结语
在创造性的“三步法”评判中,是否存在将现有技术进行结合以解决本发明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一直是判断的难题,“显而易见”的判定受主观影响较大,实施标准不容易统一,因而要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整体上判断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技术效果,确定现有技术是否给出技术启示。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江苏 苏州 21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