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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针对现有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不足,我们应该成立统一的、权威的职业资格评审机构,构建适应企业需求的职业资格证书评审体系,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地位,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关键词]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教育
[作者简介]汤光伟(1976- ),男,湖北孝感人,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考试理论和实践。(湖北武汉 430077)
[中图分类号]G71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20-0018-02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尽快建立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一、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
职业教育的宗旨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这决定了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点是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评价对教学有导向作用,职业教育应该逐步建立有别于普通教育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评价标准,以引导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目前职业教育的评价标准基本上沿袭了普通教育的做法,以考试成绩为主要评价手段,考试又以理论考试为主。这种评价标准不利于引导职业院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从高职入口来看,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职统考)是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也是目前高职入口的主要途径,同时还是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的“指挥棒”。虽然全国各省市的高职统考模式不尽相同,但大体上都是采取“文化课(语、数、英)+专业综合课”的模式,基本上复制了普通高考等学历教育考试的模式,以理论考试为主,以统考成绩决定是否录取,基本上没有考虑到学生的职业兴趣和职业发展潜质。这与职业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发展方向是矛盾的,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也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
从高职教育的评价标准来看,多数高职院校对学生的考核方式以理论考试为主,很少考查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这种考核方式既难以正确评价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又容易引导学生误认为理论学习仍是最主要的学习方式,形成错误的学习观念。在这种评价标准的影响下,高职院校教学模式仍然没有摆脱普通高校的教学模式,缺乏职业教育的特色。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教学课程偏重于理论,职业技能训练时间不足。多数高职院校第一学年上公共课,第二学年上专业基础课,第三学年上专业课,顶岗实习在第三年进行。理论性课程比例偏大,真正的职业技能学习最多只占1/3的时间,学生进行职业技能训练的时间不足,导致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动手能力普遍不尽如人意。
2.教学方法偏重于讲授,学生主体地位不明。“学生排排坐,教师满堂灌”的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这种以教师为主导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尤其不适应高职院校的教学,难以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职业技能训练偏重于校园,与企业的需要联系不够紧密。学生日常的技能训练多在校园内部进行,而企业对学校开展职业训练的支持不够,导致学校内部训练的条件、环境、要求和标准与企业的实际需要都还存在有相当的距离,学生在学校的训练和企业的实际需要有些脱节。
高职教学在很大程度上复制了普通高校的模式,没有突出职业教育的特色和优势,教学内容和市场需要脱节,导致学生难以适应市场需求。高职教育对企业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大,也影响了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随着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由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的转变,对职业院校学生专业学习水平和专业能力的考查方式也应该相应发生改变,要更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考查。我们要调整职业教育的评价标准,建立以职业资格证书为主的评价体系,调整高职统考模式,实行“公共课+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模式,引导中等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高职院校考核学生以考查学生的职业能力为主,学生在校期间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可以代表其职业技能水平。职业院校应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鼓励、引导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我们应该逐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应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二、现有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评审机构,证书缺乏权威性和通用性。目前,我国劳动、人事、教育等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可以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相关的行业也有自己的行业证书和上岗证,证出多门。一个学校一般都开设多个专业,为此需与不同的政府部门联系,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此外,由于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各种证书在不同行业间缺乏通用性,如同样是计算机等级证书,在劳动部门考取的证书到了教育部门就不适用了,还得重新考取。这既是资源的重复浪费,也不适应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职业院校的每个专业一般面向一个职业岗位群,学生要求具有面向一个职业岗位的基本的、通用的、熟练的职业技能及其证书,而现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多数只能局限于本行业使用,并不能通用于各行各业,这就给职业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和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带来很大的实际困难。因此,亟需建立适合各类学校、各行各业的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需要联系不够紧密,证书缺乏实用性。目前,政府部门主导职业资格评审工作,各类职业资格标准并没有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职业资格证书也不能满足企业对各类技术人才的需求,企业因此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支持和参与缺乏热情和力度,导致职业资格证书在企业的认可程度并不高。而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多以理论考试取得,并不能代表职业能力的实际水平,证书获得者在实际工作中的职业能力并不一定比没有证书的强,导致证书的实用性不强。
3.职业资格证书缺乏与普通高校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相互衔接的途径和渠道,社会认可程度不高。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存在重视普通教育轻视职业教育的倾向,普通高校证书拥有者可以到职业学校回炉学习,而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很难有到普通高校深造的机会。与普通高校证书相比,职业教育证书显得缺乏“含金量”,有低人一等之嫌。在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未能得到根本改变之前,可以考虑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高校证书相互衔接的渠道,职业资格证书可对应享有普通高校证书的同等效力,以改善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地位,提高社会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可程度。
三、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针对我国现有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不足,我们应该成立统一的、权威的职业资格评审机构,构建适应企业需求的职业资格证书评审体系,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地位,规范证书管理,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一)成立国家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劳动、人事、教育等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企业等参加,作为全国性的最高专门机构,统一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规范管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消除我国不同类型的职业资格证书相互重复的现象,使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形成一个完整的国家体系,增加证书的通用性和实用性,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可程度,促使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尽快与国际接轨。国家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管理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要由劳动、人事、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组成,其职责一是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各部门利益,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二是监督、检查职业资格准入制的实施情况,加大对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劳动准入制度,使“先培训,后就业,未经培训不得就业”成为一种制度,引导人民重视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三是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质量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委员会可成立专门的证书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条例、加强质量监督,确保考评程序和证书颁发过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提高我国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确保证书的真实、客观和权威,引导社会各界形成证书质量观念,使证书就是质量的观念深入人心。专业委员会主要由行业专家、企业技术骨干、职业院校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全国职业资格标准体系、主持职业技能资格评审工作、参与职业院校的教学与管理等。
(二)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促进职业技能训练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建立适应企业需求的职业资格证书评审体系
满足企业的需要是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方向和目标,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应该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企业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我们应该改变现有的职业教育脱离生产实际、崇尚学历文凭而轻视职业技能训练的倾向,把政府主导制定职业资格标准转变为企业主导制定职业资格标准。以企业的需要为主导制定新型的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地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市场和就业方式的变化,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企业对高质量劳动者和技术人才的需求,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2.由企业主导职业资格的评审工作,职业技能评定以现场操作为考评主要依据,突出对参评人员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我国原有的职业资格考评中普遍存在重知识、轻能力,重书面考试、轻实际工作表现的倾向,培养出来的人员不能适应现代生产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国的职业证书教育必须彻底改变考核鉴定脱离实际的现象,鉴定考核应在工作现场(或模拟工作现场)进行,真正做到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评定的依据主要是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而不是文凭和学历证书,被考评者在企业工作的实际经历和业绩、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的成绩均可作为取得证书的依据。参评者可不受年龄、性别、职业以及学历的限制,考评的地点、时间和方式也可以灵活多样,体现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制度的可操作性。
3.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日常教学和管理,与职业院校形成“互动”,实现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双赢。职业院校可选派优秀教师到企业举办讲座,提升企业员工的文化修养和理论水平,企业可派出高级技术人员参与职业院校的教学和实习指导,保证企业最新应用的前沿技术能即时与学校沟通;企业可选派优秀技术工人到高职院校进修,高职院校可派出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双方可以实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特别是高职院校可利用企业资源建立新的教师培养机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长期以来,我国职业院校师资主要通过普通教育来培养,许多教师是从普通高校直接招入的,缺少生产实践知识,没有经过专门的职业教育培训,不了解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差别,不了解职校学生的学习心理和个性特点,不了解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因此很难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职业教育应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建立一种新型的教师培养机制。一是“引进来”,面向企业聘用专家、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学校兼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二是“走出去”,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熟悉企业生产实际。行业、企业还可参与国家对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督促职业院校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
(三)通过立法提高职业教育相关证书的地位,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衔接渠道
法律可明文规定,技术工人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中、高级专业技术证书,具有高中、大专毕业证书同等效力;优秀技术工人、高级技工、国家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等可免试到相关高校学习深造;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享有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效力,在考研、考公务员、评职称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等,提高职业教育相关证书的地位。同时缩短职业学校的学制,将应届职校学生在校时间由目前的三年缩短至两年半甚至是两年,其中至少有一年时间是在顶岗实习,切实降低职业教育的投入成本,调整学生的就业期望值;改革教学内容,坚持就业为导向,实行职业实践、动手操作为主,基础理论课为辅,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动手能力。切实提高职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为职业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促进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EB/OL].http://www.gov.cn/
zwgk/2005-11/09/content_94296.htm,2005-11-09.
[2]黄日强.英国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经验[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4(4).
[3]王敏.韩国的成人教育[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21).
[4]王学风.新加坡高职教育的特色[J].职教论坛,2001(8).
[5]严中华.英国职业资格制度对中国高职教学模式改革的启示[J].职教论坛,2001(9).
[6]郭德忠.试论职业资格证书立法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07(14).
[7]张光跃.中英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比较和借鉴[EB/OL].http://www.chinatvet.com/hwzj_show.asp?country=综合信息&image=wgzj.gif&title=中英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比较与借鉴&filename=hwzj118.
[8]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奥地利职业教育的特点[EB/OL].http://www.chinatvet.com/hwzj_show.asp?country=奥地利&image=temp.jpg&title=奥地利职业教育的特点&filename=hwzj002.
[9]刘建同.美国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浅析[EB/OL].http://www.chinatvet.com/
hwzj_show.asp?country=美国&image=america.jpg&title=美国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浅析&filename=hwzj001.
[关键词]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教育
[作者简介]汤光伟(1976- ),男,湖北孝感人,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考试理论和实践。(湖北武汉 430077)
[中图分类号]G71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20-0018-02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尽快建立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一、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
职业教育的宗旨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这决定了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点是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评价对教学有导向作用,职业教育应该逐步建立有别于普通教育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评价标准,以引导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目前职业教育的评价标准基本上沿袭了普通教育的做法,以考试成绩为主要评价手段,考试又以理论考试为主。这种评价标准不利于引导职业院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从高职入口来看,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职统考)是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也是目前高职入口的主要途径,同时还是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的“指挥棒”。虽然全国各省市的高职统考模式不尽相同,但大体上都是采取“文化课(语、数、英)+专业综合课”的模式,基本上复制了普通高考等学历教育考试的模式,以理论考试为主,以统考成绩决定是否录取,基本上没有考虑到学生的职业兴趣和职业发展潜质。这与职业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发展方向是矛盾的,对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也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
从高职教育的评价标准来看,多数高职院校对学生的考核方式以理论考试为主,很少考查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这种考核方式既难以正确评价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又容易引导学生误认为理论学习仍是最主要的学习方式,形成错误的学习观念。在这种评价标准的影响下,高职院校教学模式仍然没有摆脱普通高校的教学模式,缺乏职业教育的特色。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教学课程偏重于理论,职业技能训练时间不足。多数高职院校第一学年上公共课,第二学年上专业基础课,第三学年上专业课,顶岗实习在第三年进行。理论性课程比例偏大,真正的职业技能学习最多只占1/3的时间,学生进行职业技能训练的时间不足,导致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动手能力普遍不尽如人意。
2.教学方法偏重于讲授,学生主体地位不明。“学生排排坐,教师满堂灌”的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这种以教师为主导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尤其不适应高职院校的教学,难以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职业技能训练偏重于校园,与企业的需要联系不够紧密。学生日常的技能训练多在校园内部进行,而企业对学校开展职业训练的支持不够,导致学校内部训练的条件、环境、要求和标准与企业的实际需要都还存在有相当的距离,学生在学校的训练和企业的实际需要有些脱节。
高职教学在很大程度上复制了普通高校的模式,没有突出职业教育的特色和优势,教学内容和市场需要脱节,导致学生难以适应市场需求。高职教育对企业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大,也影响了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随着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由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的转变,对职业院校学生专业学习水平和专业能力的考查方式也应该相应发生改变,要更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考查。我们要调整职业教育的评价标准,建立以职业资格证书为主的评价体系,调整高职统考模式,实行“公共课+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模式,引导中等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高职院校考核学生以考查学生的职业能力为主,学生在校期间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可以代表其职业技能水平。职业院校应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鼓励、引导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我们应该逐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应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二、现有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评审机构,证书缺乏权威性和通用性。目前,我国劳动、人事、教育等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可以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相关的行业也有自己的行业证书和上岗证,证出多门。一个学校一般都开设多个专业,为此需与不同的政府部门联系,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此外,由于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各种证书在不同行业间缺乏通用性,如同样是计算机等级证书,在劳动部门考取的证书到了教育部门就不适用了,还得重新考取。这既是资源的重复浪费,也不适应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职业院校的每个专业一般面向一个职业岗位群,学生要求具有面向一个职业岗位的基本的、通用的、熟练的职业技能及其证书,而现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多数只能局限于本行业使用,并不能通用于各行各业,这就给职业学校组织教学活动和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带来很大的实际困难。因此,亟需建立适合各类学校、各行各业的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与企业的实际需要联系不够紧密,证书缺乏实用性。目前,政府部门主导职业资格评审工作,各类职业资格标准并没有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职业资格证书也不能满足企业对各类技术人才的需求,企业因此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支持和参与缺乏热情和力度,导致职业资格证书在企业的认可程度并不高。而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多以理论考试取得,并不能代表职业能力的实际水平,证书获得者在实际工作中的职业能力并不一定比没有证书的强,导致证书的实用性不强。
3.职业资格证书缺乏与普通高校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相互衔接的途径和渠道,社会认可程度不高。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存在重视普通教育轻视职业教育的倾向,普通高校证书拥有者可以到职业学校回炉学习,而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很难有到普通高校深造的机会。与普通高校证书相比,职业教育证书显得缺乏“含金量”,有低人一等之嫌。在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未能得到根本改变之前,可以考虑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高校证书相互衔接的渠道,职业资格证书可对应享有普通高校证书的同等效力,以改善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地位,提高社会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可程度。
三、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针对我国现有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不足,我们应该成立统一的、权威的职业资格评审机构,构建适应企业需求的职业资格证书评审体系,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地位,规范证书管理,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一)成立国家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劳动、人事、教育等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企业等参加,作为全国性的最高专门机构,统一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评审和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规范管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消除我国不同类型的职业资格证书相互重复的现象,使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形成一个完整的国家体系,增加证书的通用性和实用性,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可程度,促使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尽快与国际接轨。国家职业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管理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要由劳动、人事、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组成,其职责一是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各部门利益,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二是监督、检查职业资格准入制的实施情况,加大对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劳动准入制度,使“先培训,后就业,未经培训不得就业”成为一种制度,引导人民重视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三是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质量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委员会可成立专门的证书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质量管理条例、加强质量监督,确保考评程序和证书颁发过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提高我国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确保证书的真实、客观和权威,引导社会各界形成证书质量观念,使证书就是质量的观念深入人心。专业委员会主要由行业专家、企业技术骨干、职业院校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全国职业资格标准体系、主持职业技能资格评审工作、参与职业院校的教学与管理等。
(二)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导作用,促进职业技能训练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建立适应企业需求的职业资格证书评审体系
满足企业的需要是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方向和目标,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行应该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企业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我们应该改变现有的职业教育脱离生产实际、崇尚学历文凭而轻视职业技能训练的倾向,把政府主导制定职业资格标准转变为企业主导制定职业资格标准。以企业的需要为主导制定新型的职业资格标准,有效地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市场和就业方式的变化,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企业对高质量劳动者和技术人才的需求,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2.由企业主导职业资格的评审工作,职业技能评定以现场操作为考评主要依据,突出对参评人员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我国原有的职业资格考评中普遍存在重知识、轻能力,重书面考试、轻实际工作表现的倾向,培养出来的人员不能适应现代生产发展的需求。因此,我国的职业证书教育必须彻底改变考核鉴定脱离实际的现象,鉴定考核应在工作现场(或模拟工作现场)进行,真正做到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评定的依据主要是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而不是文凭和学历证书,被考评者在企业工作的实际经历和业绩、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的成绩均可作为取得证书的依据。参评者可不受年龄、性别、职业以及学历的限制,考评的地点、时间和方式也可以灵活多样,体现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制度的可操作性。
3.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日常教学和管理,与职业院校形成“互动”,实现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双赢。职业院校可选派优秀教师到企业举办讲座,提升企业员工的文化修养和理论水平,企业可派出高级技术人员参与职业院校的教学和实习指导,保证企业最新应用的前沿技术能即时与学校沟通;企业可选派优秀技术工人到高职院校进修,高职院校可派出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双方可以实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特别是高职院校可利用企业资源建立新的教师培养机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长期以来,我国职业院校师资主要通过普通教育来培养,许多教师是从普通高校直接招入的,缺少生产实践知识,没有经过专门的职业教育培训,不了解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差别,不了解职校学生的学习心理和个性特点,不了解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因此很难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职业教育应该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建立一种新型的教师培养机制。一是“引进来”,面向企业聘用专家、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学校兼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二是“走出去”,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熟悉企业生产实际。行业、企业还可参与国家对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督促职业院校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
(三)通过立法提高职业教育相关证书的地位,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衔接渠道
法律可明文规定,技术工人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中、高级专业技术证书,具有高中、大专毕业证书同等效力;优秀技术工人、高级技工、国家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等可免试到相关高校学习深造;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享有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效力,在考研、考公务员、评职称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等,提高职业教育相关证书的地位。同时缩短职业学校的学制,将应届职校学生在校时间由目前的三年缩短至两年半甚至是两年,其中至少有一年时间是在顶岗实习,切实降低职业教育的投入成本,调整学生的就业期望值;改革教学内容,坚持就业为导向,实行职业实践、动手操作为主,基础理论课为辅,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动手能力。切实提高职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为职业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促进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EB/OL].http://www.gov.cn/
zwgk/2005-11/09/content_94296.htm,2005-11-09.
[2]黄日强.英国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经验[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4(4).
[3]王敏.韩国的成人教育[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4(21).
[4]王学风.新加坡高职教育的特色[J].职教论坛,2001(8).
[5]严中华.英国职业资格制度对中国高职教学模式改革的启示[J].职教论坛,2001(9).
[6]郭德忠.试论职业资格证书立法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07(14).
[7]张光跃.中英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比较和借鉴[EB/OL].http://www.chinatvet.com/hwzj_show.asp?country=综合信息&image=wgzj.gif&title=中英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比较与借鉴&filename=hwzj118.
[8]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奥地利职业教育的特点[EB/OL].http://www.chinatvet.com/hwzj_show.asp?country=奥地利&image=temp.jpg&title=奥地利职业教育的特点&filename=hwzj002.
[9]刘建同.美国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浅析[EB/OL].http://www.chinatvet.com/
hwzj_show.asp?country=美国&image=america.jpg&title=美国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浅析&filename=hwz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