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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终将统一“一国两制”是既定方针和最佳体制,而实行“一国两制”,台湾地区的“法律”自统一之日起将保持五十年不变,从而造成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法律之间的区际冲突,暂县援用各自的国际私法(又称冲突法)来解决此种区际冲突也不失为一种权宜之策,本文对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国际私法学(又称冲突法学)的概况,范围,性质和体系等基本问题作了对比和评析,以供两岸学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