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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作为当代社会基本的价值目标,已成为我们时代理论研究的重大课题。罗尔斯的正义理念、原则和法治化,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正义理论体系:其中蕴涵着理念、理性到现实的三元运动逻辑:自由和平等的人的“法权人格”理念,通过拥有善理念和公共正义感的“道德人格”之理性能力。转化为现代党政制度安排下的普遍平等自由的“法律人格”现实;而这一点常常被学界忽视。这种从法权人格和道德人格的视角对罗尔斯正义论体系的解构,也有助于我们对于现代化建设的学术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