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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不少石油产品无论是在生产还是在销售上,都有着一定的周期性。在实际营销的过程中,采取有效的赊销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赊销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对于企业在信用管理上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围绕石油产品销售企业信用管理问题及对策展开讨论。
关键词:石油产品 销售企业 信用管理
引言
在实际的石油产品销售过程中,大部分企业都以先款后货与现款交易形式进行。采用这些形式,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减少由于赊销所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随着市场的扩大,石油产品相关的销售企业,不断涌入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在实际市场中的竞争压力。
一、石油产品销售企业信用管理问题
(一)清欠人员在管理中的职责缺乏完善。部分石油销售企业中均存在石油欠款情况,而相关清欠人员则需要定期对欠款进行清理,以确保维护企业经济效益。但由于清欠人员自身认知程度不高。且在工作中并未对自身工作加以思考,因此在清理欠款时,多对前款内容加以重视,其机构领导人员却并未对欠款情况加以分析及研究,或在清欠时认为只有存在欠款相关企业才会对其重视,导致欠款情况一直存在,对石油成品及销售机制产生不利影响。
(二)管理相关人员考核制度亟待完善。部分销售企业在选用销售管理人员时虽然对其学历、相关资格等加以严格审查。但在工作期间并未对其进行任何考核。而收到我国销售市场经济体系变化的影响,现有石油销售管理应进行转变,对人才的要求也有所改变。但由于部分企业在此过程中并未明确考核的重要性,仍旧采用从前时点数方式考核,不仅使考核方式失去其科学作用,同时也无法使管理人员真正展现其管理实力,导致部分人员仍旧处于不过关状态。对企业经济及信用造成损害。
(三)客户信用评估体系不够完善。我国部分石油销售企业为了更多地争取市场中客户总量,多数情况下对于部分客户采取默认赊账状态。虽然企业内部顺应时代发展建立了客户信息系统。但由于部分企业内部的客户系统仍旧不够完善。且缺少相关联动机制。导致部分客户在拖欠款项时产生偏差心理,认为自身在该企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对于欠款等采取不在乎状态,而企业也无法采用完善、科学的规范标准对客户进行管理,导致企业信誉受到严重损害,对经济产生不利。
(四)赊销的内控机制不够完善,权力的相互牵制不够。有些企业的赊销仅由主管领导或某个业务部门决策,而没有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相关权力制衡的机制,这种不受约束的赊销往往造成了“销售大胆赊销,财务被动清欠”、“前清后欠、循环往复”的尴尬局面。
(五)对制度执行的监控手段不足。虽然有些企业也制定了严格的制度、规定。但是执行效果参差不齐,有的还很不理想。要发现问题,只有通过抽查或出现事故后的检查,平时监控手段的缺乏使我们的管理显得比较被动。
二、石油产品销售企业信用管理对策
(一)加强信用管理相关机构的职能与管理效率
将信用管理机构与财务和销售这两方面的工作,进行工作分工。更加明确工作目标,履行相关职责:(1)对于赊销的实际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控工作。(2)对各个客户的信用方面的情況,进行实时的监控。(3)辅助客户欠款的清收工作。(4)参与到企业相关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工作。(5)对于各个客户的信用额度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审核工作。
(二)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企业在考核工作方式上,需要向细化考核方式进行转变,从单纯的月末分析考核,逐步转变为每天的精准考核工作。更好地去协调企业中的考核方面的约束力,将约束力更好地分配到企业实际经营过程的各个细小环节,更加有效地去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将重点放在平时经营的每一步,有效地提升考核工作的有效性。
(三)增强对于客户的资信调查与信用评价工作
相关销售企业,应该将客户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并集中到一个客户相关信息库中,从而进一步建立客户信用评价的模型。通过相关系统,将各个客户的交易与结算等信息进行整合,更好地利用系统进行客户风险的预警。利用相关系统与建立起的客户信用评价模型进行结合,并得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用户信用评价,更好地去推动后续赊销相关工作的进行。
(四)使用更加先进的信息系统
在进行信用管理工作的同时,不要忽略先进科技带来的便利。实际的信用管理工作进行时,由于客户的交易等方面的信息十分庞大,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程序也十分的复杂。利用更加高效的信息系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信用管理工作的效率,并且确保其准确性。让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更加信息化,更加现代化。
(五)做好责任追究
第一,需明确信用管理责任人,实行“谁考察谁负责、谁报告谁负责”的考察报告责任认定制度,一旦信用风险产生,其信用管理部门必须根据风险产生的过程,承担信用管理的相关责任。第二,实行“谁经办谁负责”的货款清收责任制度,由具体经办人员负责信用款项的发放、管理和收回。如果造成风险和损失,根据损失大小由责任人实施赔偿,不因人员岗位的变动而发生变化。第三,实行货款“三级清收责任制”和“四层监督制”。“三级清收责任制”是将清收责任人分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和重要领导责任人3个层次,即直接负责经办该项销售业务的经办人,主管该项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分管该项业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四层监督制”指将货款清收监督责任分至营销部门监督、信用部门监督、财务部门监督以及审计监察部门监督。
结语
油气销售企业有必要正视自身开展信用销售业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全程信用动态管理模式贯穿于销售过程的始终,并探索建立信用标准化管理体系,切实将风险防范举措向业务前端延伸,实现对油气企业信用销售管理的全方位控制。
参考文献
[1]勒川.信用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创新与高质量发展[J].中关村,2019 (01):74-75.
[2]李新.浅析企业应收账款的信用管理问题与对策[J].中国商论,2018 (36):94-95.
[3]包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探析[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8-12-27 (008).
关键词:石油产品 销售企业 信用管理
引言
在实际的石油产品销售过程中,大部分企业都以先款后货与现款交易形式进行。采用这些形式,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减少由于赊销所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随着市场的扩大,石油产品相关的销售企业,不断涌入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在实际市场中的竞争压力。
一、石油产品销售企业信用管理问题
(一)清欠人员在管理中的职责缺乏完善。部分石油销售企业中均存在石油欠款情况,而相关清欠人员则需要定期对欠款进行清理,以确保维护企业经济效益。但由于清欠人员自身认知程度不高。且在工作中并未对自身工作加以思考,因此在清理欠款时,多对前款内容加以重视,其机构领导人员却并未对欠款情况加以分析及研究,或在清欠时认为只有存在欠款相关企业才会对其重视,导致欠款情况一直存在,对石油成品及销售机制产生不利影响。
(二)管理相关人员考核制度亟待完善。部分销售企业在选用销售管理人员时虽然对其学历、相关资格等加以严格审查。但在工作期间并未对其进行任何考核。而收到我国销售市场经济体系变化的影响,现有石油销售管理应进行转变,对人才的要求也有所改变。但由于部分企业在此过程中并未明确考核的重要性,仍旧采用从前时点数方式考核,不仅使考核方式失去其科学作用,同时也无法使管理人员真正展现其管理实力,导致部分人员仍旧处于不过关状态。对企业经济及信用造成损害。
(三)客户信用评估体系不够完善。我国部分石油销售企业为了更多地争取市场中客户总量,多数情况下对于部分客户采取默认赊账状态。虽然企业内部顺应时代发展建立了客户信息系统。但由于部分企业内部的客户系统仍旧不够完善。且缺少相关联动机制。导致部分客户在拖欠款项时产生偏差心理,认为自身在该企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对于欠款等采取不在乎状态,而企业也无法采用完善、科学的规范标准对客户进行管理,导致企业信誉受到严重损害,对经济产生不利。
(四)赊销的内控机制不够完善,权力的相互牵制不够。有些企业的赊销仅由主管领导或某个业务部门决策,而没有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相关权力制衡的机制,这种不受约束的赊销往往造成了“销售大胆赊销,财务被动清欠”、“前清后欠、循环往复”的尴尬局面。
(五)对制度执行的监控手段不足。虽然有些企业也制定了严格的制度、规定。但是执行效果参差不齐,有的还很不理想。要发现问题,只有通过抽查或出现事故后的检查,平时监控手段的缺乏使我们的管理显得比较被动。
二、石油产品销售企业信用管理对策
(一)加强信用管理相关机构的职能与管理效率
将信用管理机构与财务和销售这两方面的工作,进行工作分工。更加明确工作目标,履行相关职责:(1)对于赊销的实际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控工作。(2)对各个客户的信用方面的情況,进行实时的监控。(3)辅助客户欠款的清收工作。(4)参与到企业相关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工作。(5)对于各个客户的信用额度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审核工作。
(二)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企业在考核工作方式上,需要向细化考核方式进行转变,从单纯的月末分析考核,逐步转变为每天的精准考核工作。更好地去协调企业中的考核方面的约束力,将约束力更好地分配到企业实际经营过程的各个细小环节,更加有效地去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将重点放在平时经营的每一步,有效地提升考核工作的有效性。
(三)增强对于客户的资信调查与信用评价工作
相关销售企业,应该将客户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并集中到一个客户相关信息库中,从而进一步建立客户信用评价的模型。通过相关系统,将各个客户的交易与结算等信息进行整合,更好地利用系统进行客户风险的预警。利用相关系统与建立起的客户信用评价模型进行结合,并得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用户信用评价,更好地去推动后续赊销相关工作的进行。
(四)使用更加先进的信息系统
在进行信用管理工作的同时,不要忽略先进科技带来的便利。实际的信用管理工作进行时,由于客户的交易等方面的信息十分庞大,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程序也十分的复杂。利用更加高效的信息系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信用管理工作的效率,并且确保其准确性。让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更加信息化,更加现代化。
(五)做好责任追究
第一,需明确信用管理责任人,实行“谁考察谁负责、谁报告谁负责”的考察报告责任认定制度,一旦信用风险产生,其信用管理部门必须根据风险产生的过程,承担信用管理的相关责任。第二,实行“谁经办谁负责”的货款清收责任制度,由具体经办人员负责信用款项的发放、管理和收回。如果造成风险和损失,根据损失大小由责任人实施赔偿,不因人员岗位的变动而发生变化。第三,实行货款“三级清收责任制”和“四层监督制”。“三级清收责任制”是将清收责任人分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和重要领导责任人3个层次,即直接负责经办该项销售业务的经办人,主管该项业务的部门负责人,分管该项业务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四层监督制”指将货款清收监督责任分至营销部门监督、信用部门监督、财务部门监督以及审计监察部门监督。
结语
油气销售企业有必要正视自身开展信用销售业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全程信用动态管理模式贯穿于销售过程的始终,并探索建立信用标准化管理体系,切实将风险防范举措向业务前端延伸,实现对油气企业信用销售管理的全方位控制。
参考文献
[1]勒川.信用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创新与高质量发展[J].中关村,2019 (01):74-75.
[2]李新.浅析企业应收账款的信用管理问题与对策[J].中国商论,2018 (36):94-95.
[3]包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探析[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8-12-27 (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