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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近年来出现的药害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于2007年先后决定向高风险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工作。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滁州市局)根据国家局、省局的决策部署,自2007年4月起对辖区内9家药品生产企业试行派驻监督员,以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本文在初步总结派驻监督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