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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日本政府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方针,针对本国资源短缺和填埋场地不足的特点,于2000年正式颁布<建设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同时又配套修订了<废物处理法>,以明确废物处理的标准和义务,并将原<再生资源利用法>修订为<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增加了从源头上减少废物产生的内容,从而扩大了有效利用的范围,并对各种行业和产品明确了有效利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