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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官场,卖官最多的是县委书记,任何再大的高官的卖官记录也无法赛过他们。我从报端看到的落马县委书记有20多人了,绝大多数搞卖官发财,而落入法网。最近报纸又公布了一个上任8个月敛财500多万元的县委书记,他就是原山西省翼城县委书记武保安,日前已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行15年。
照例,此人劣迹被披露和判刑后,不免引起媒体的批判评论。关于他们为什么要卖官,为什么能卖官,这个问题已无讨论必要了,现在应着重寻求怎样才能预防他们卖官。目前,仍然停留在两种一贯制主张:一是加强对县委书记的党性或革命人生观的教育;二是加强对他们的监督。我认为这种老调说说无妨,但也浪费口舌和时间,需要有一些新的措施来完全堵死他们的卖官之路。有两个利器应该尝试使用。
第一,发挥选票的威力。现在之所以无人能够阻挡县委书记大肆卖官,一是他们的官位和权力不是人民给的,也不是他下属官员给的,而是上面给的。因为他不是由一个县的全体党员选出的,更不是全县人民选出的,是上级党委委派的。即使经过民主测评、公示、组织考察、公推,最后由上级党委全委会投票决定后任命的,还是属上面指派的,跟他的下属和人民没有直接关系。更有威胁力的是,他被看作县里的第一把手,县里的任何人包括县长都不敢不听他的。正如武保安的妻子所说:“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有如此的地位和权力,谁敢去监督他呢?别说监督,巴结奉承还来不及。在物欲横流、金钱第一的当今社会里,又有谁不想利用这种千载难得的权力来发财呢?在县委书记直接管治下,渴望升官的小官员又成百上千,所以他利用权力卖官是最好的发财途径。这就是县委书记卖官最多的原因。
看清了这一点以后,不难发现,阻断他的卖官之路首先是选票。一是县委书记这个位置应该由全县党员来选举,而候选人应该让党员自愿报名竞选,上面提名也可以,但必须同其他候选人一起来竞选,听候党员选择,服从选举结果。书记有任期(4—5年),表现不好,随时由党员罢免。表现好,可以竞选连任。这样,书记的政治命运就握在全体党员手中,成千上万党员天天看着他,自然不敢再胆大妄为,更不要说放肆卖官了。二是,县里所有正科级以上官员都由县人大选举任命,乡镇长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根本不由县委提名,更不由县委直接任命。这样,就没有人需要去向县委书记买官了。
第二,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戳破县委书记的绝对权力。长期以来,中国官场和社会,人为地夸大所胃一把手的权力,其中特别是县委书记的权力。由于县委书记的绝对权力之危害尽人皆知,人们普遍比之为当地“土皇帝”。其实,这完全是虚幻的或僣取的。现在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时代,应当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戳破这种神话。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没有一个字写明县委书记享有管治一个县的绝对权力,甚至连“县委书记”这个职务名称也没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任何法律中也找不到这些。他凭什么要享有绝对权力呢?有人会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错。但党的领导是指一个组织或集体的领导,不是一个人的领导。县委书记一个人的领导能代表党的领导吗?何况宪法明确规定,“全国各民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章也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章也没有一个字说县委书记可以领导一切,掌控一切,享有绝对权力。相反,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里没有一个字赋予县委书记以特殊的权力。县委书记只是委员会成员之一,也只有一票表决权,少数服从多数,他并无最后拍板权。惟一的区别是,若排队,他站在第一名,有召集和主持会议的权力。
有人还会争辩,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县委书记有权管控其所有官员的任免和提升。首先,宪法和法津上没有“党管干部”的文字,这只不过是几十年的传统。即使这样,也只能是党委系统的干部由党委直接任免管理,这合乎逻辑。而行政系统的官员则只能由党委提名推荐,由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人大选举产生,即行政官员的任免权在人大手中。这是宪法赋予的,党委无权直接任免。即使党委推荐的名单也要由党委全体会议投票决定,书记无权个人说了算。这也是党章的规定。如此仔细解剖,不就戳穿了县委书记的绝对权力的神话吗?像武保安那样通过卖官,8个月敛财500万,完全是靠虚幻的绝对权力恫吓和欺骗得来的。这种结局,武保安要负主要责任,但被骗而行贿的买官者们也有责任。他们为什么不好好看看宪法和党章呢,为什么要把一个本来不是“土皇帝”的县委书记抬高为“土皇帝”而去虔诚朝拜,甘愿花几万、几十万向他买官呢?
武保安之所以能卖官发财,正是他看透了翼城县干部们的无知和求官心切,所以一登上县委书记宝座,就宣布干部大调整,把网撒开,等候鱼儿们上钩。现在是所有县城的小官们清醒的时候了,不要怕县委书记,他的绝对权力没有任何合法性,要用宪法和法律戳穿他的绝对权力泡影。要争取用选票来管束他,使他再也不管自我膨服和吹嘘,僣取和滥用权力,敲诈下属和人民。而要做到这些,党员和选民要争取,上级党委要舍得放弃对县委书记的任免权,县人大要敢于承担宪法赋予的职责,履行任免和监督行政系统官员的权力,媒体也要参与监督。
照例,此人劣迹被披露和判刑后,不免引起媒体的批判评论。关于他们为什么要卖官,为什么能卖官,这个问题已无讨论必要了,现在应着重寻求怎样才能预防他们卖官。目前,仍然停留在两种一贯制主张:一是加强对县委书记的党性或革命人生观的教育;二是加强对他们的监督。我认为这种老调说说无妨,但也浪费口舌和时间,需要有一些新的措施来完全堵死他们的卖官之路。有两个利器应该尝试使用。
第一,发挥选票的威力。现在之所以无人能够阻挡县委书记大肆卖官,一是他们的官位和权力不是人民给的,也不是他下属官员给的,而是上面给的。因为他不是由一个县的全体党员选出的,更不是全县人民选出的,是上级党委委派的。即使经过民主测评、公示、组织考察、公推,最后由上级党委全委会投票决定后任命的,还是属上面指派的,跟他的下属和人民没有直接关系。更有威胁力的是,他被看作县里的第一把手,县里的任何人包括县长都不敢不听他的。正如武保安的妻子所说:“当书记与当县长就是不一样。”有如此的地位和权力,谁敢去监督他呢?别说监督,巴结奉承还来不及。在物欲横流、金钱第一的当今社会里,又有谁不想利用这种千载难得的权力来发财呢?在县委书记直接管治下,渴望升官的小官员又成百上千,所以他利用权力卖官是最好的发财途径。这就是县委书记卖官最多的原因。
看清了这一点以后,不难发现,阻断他的卖官之路首先是选票。一是县委书记这个位置应该由全县党员来选举,而候选人应该让党员自愿报名竞选,上面提名也可以,但必须同其他候选人一起来竞选,听候党员选择,服从选举结果。书记有任期(4—5年),表现不好,随时由党员罢免。表现好,可以竞选连任。这样,书记的政治命运就握在全体党员手中,成千上万党员天天看着他,自然不敢再胆大妄为,更不要说放肆卖官了。二是,县里所有正科级以上官员都由县人大选举任命,乡镇长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根本不由县委提名,更不由县委直接任命。这样,就没有人需要去向县委书记买官了。
第二,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戳破县委书记的绝对权力。长期以来,中国官场和社会,人为地夸大所胃一把手的权力,其中特别是县委书记的权力。由于县委书记的绝对权力之危害尽人皆知,人们普遍比之为当地“土皇帝”。其实,这完全是虚幻的或僣取的。现在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时代,应当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戳破这种神话。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没有一个字写明县委书记享有管治一个县的绝对权力,甚至连“县委书记”这个职务名称也没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任何法律中也找不到这些。他凭什么要享有绝对权力呢?有人会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错。但党的领导是指一个组织或集体的领导,不是一个人的领导。县委书记一个人的领导能代表党的领导吗?何况宪法明确规定,“全国各民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章也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章也没有一个字说县委书记可以领导一切,掌控一切,享有绝对权力。相反,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里没有一个字赋予县委书记以特殊的权力。县委书记只是委员会成员之一,也只有一票表决权,少数服从多数,他并无最后拍板权。惟一的区别是,若排队,他站在第一名,有召集和主持会议的权力。
有人还会争辩,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县委书记有权管控其所有官员的任免和提升。首先,宪法和法津上没有“党管干部”的文字,这只不过是几十年的传统。即使这样,也只能是党委系统的干部由党委直接任免管理,这合乎逻辑。而行政系统的官员则只能由党委提名推荐,由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人大选举产生,即行政官员的任免权在人大手中。这是宪法赋予的,党委无权直接任免。即使党委推荐的名单也要由党委全体会议投票决定,书记无权个人说了算。这也是党章的规定。如此仔细解剖,不就戳穿了县委书记的绝对权力的神话吗?像武保安那样通过卖官,8个月敛财500万,完全是靠虚幻的绝对权力恫吓和欺骗得来的。这种结局,武保安要负主要责任,但被骗而行贿的买官者们也有责任。他们为什么不好好看看宪法和党章呢,为什么要把一个本来不是“土皇帝”的县委书记抬高为“土皇帝”而去虔诚朝拜,甘愿花几万、几十万向他买官呢?
武保安之所以能卖官发财,正是他看透了翼城县干部们的无知和求官心切,所以一登上县委书记宝座,就宣布干部大调整,把网撒开,等候鱼儿们上钩。现在是所有县城的小官们清醒的时候了,不要怕县委书记,他的绝对权力没有任何合法性,要用宪法和法律戳穿他的绝对权力泡影。要争取用选票来管束他,使他再也不管自我膨服和吹嘘,僣取和滥用权力,敲诈下属和人民。而要做到这些,党员和选民要争取,上级党委要舍得放弃对县委书记的任免权,县人大要敢于承担宪法赋予的职责,履行任免和监督行政系统官员的权力,媒体也要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