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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实践探索,源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质性正义主张、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以及效率与公正的价值衡平。目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困境表现为,认罪率高但认罚率相对偏低,审前羁押仍未减少,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作用有限,以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难以充分保障。为此,有必要通过以审判为中心的后盾保障、在从宽协商过程中恪守罪刑法定边界、适当减少审前羁押、落实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权等方式,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与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