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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的基础上,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以产加销一体经营为组织原则,通过合同、契约将一、二、三产业融为一体,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连接起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通过一体化运行机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优化组合生产要素,合理配置资源,实现规模经营,形成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商品化,为农户和农产品进入市场架起了桥梁。
农业产业化是一种面向国内外大市场,立足本地优势,依靠科技的进步,形成规模经营,实行专业化分工,贸工农、产供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配套服务功能的作用,采取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具备条件为:
①一定要有剩余农产品;
②当地农民有共同致富的要求,干部和群众乐意接受先行者们的成功经验并加以效法;
③当地或邻近地方已建有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
④已建有某种农民组织,如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等。
其中前两条是基本条件,后两条是充分条件。
二、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
所谓龙头,是指产业化链条上与市场衔接最紧密、起主导作用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内联千家万户,外联国内外市场,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加工增值、提供服务的综合部门。它可以是一个加工企业,可以是一个流通组织,也可以是一个专业协会或者生产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要搞好农业产业化,发展龙头企业是关键。龙头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它肩负有开拓市场、创新科技、带动农户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任。
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有以下重大作用:
①龙头企业是根据市场需要配置资源,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枢纽;
②龙头企业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桥梁和纽带;
③龙头企业是农副产品开拓和占领市场的依托;
④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科技革命、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火车头”;
⑤龙头企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
三、主要模式
1. “公司 农户”
“公司 农户”最基本的含义是,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的企业(公司)与农户建立一定的经济契约关系,开展一体化经营。主要经济内容包括,公司在产前向农户提供优良品种和生产技术,提供产中过程的生产和技术服务,公司以具有保护性质的价格收购农户产品,进行系列加工,然后销往国内外市场;农户则按公司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把大部分产品卖给公司,并分享农产品增值的利润。
“公司 农户”产业化经营的意义为:
①在不改变农户家庭经营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社会化服务,使分散农户凝聚成为公司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改善了农业的组织管理和规模效益;
②由于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开展农产品的深度加工和跨区域销售,节省了分散农户走向市场的交易费用,极大地增加了农产品的价值;
③公司以保护价收购农户的产品,或承诺农户分享农产品增值的部分利润,使原来割裂的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被连为一体,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由此,从根本上改变了农业只提供初级产品、比较利益低下的传统角色,农业走上了现代产业之路。
2. “公司 基地 农户”
此种模式在公司与农户签订的契约中变革了“公司 农户”形式下规定协议价格的做法,一般只签订了最低保护价格:在规定的收购时限内,如市场整体价格低于保护价格,则按保护价格收购;如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格,则按市场整体价格进行收购,有力地保护了农民利益。这其中,基地可以是当地的农业局、农技站、农民合作组织、农场等。在“公司 基地 农户”模式中,农户生产农副产品,公司加工和销售农副产品,基地充当中介,为农户提供某些服务(技术服务、物资采购、产中的日常管理或标准化的生产规程)。在运作上,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对价格进行预测,通过签订契约与基地约定本年度生产数量、品种及主要品质和技术指标。公司不仅与农户,且与基地也签订了协议。在生产过程中,有的基地还为农户提供购买生产资料的服务。而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技术服务,一般是公司的技术人员在产前、产中、产后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农副产品成熟后,由基地根据公司与农户签订的种植收购合同进行检验、收购,最后由公司进行最终加工和销售。
3. “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 农户”
此种模式由龙头企业直接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龙头企业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再与农户合作。如桂林莱茵公司、桂林力源公司、广西石乳茶业公司等均牵头成立了农民协会,企业在资金、技术和产品销售方面为协会提供支持。广西容县鸿大公司牵头成立6个养殖协会,公司与协会签订保价同收合同,协会再与农民签订保价收购合同,带动农户近1万户。
4. “农产品行业协会 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 农户”
这里的协会主要是带行业性质的协会,由协会把农产品加工、包装等企业和农民组织起来,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企业为依托,实施产业化经营。如广西横县花茶协会,全县110多个花茶加工企业都是它的会员,同时,协会以村屯为单位,巩固发展有机茶、有机花、优质花基地,会员全部按统一标准生产经营,有效发挥了行业自律作用。
四、合作经济组织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有效组织形式
农民群众在增产增收的强大利益驱动下,自发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作为组织载体,开展产业化经营,如销售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此外,我国农村以乡村行政区域为基础建立的社区型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要的组织资源。在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履行以下功能:
1. 服务功能。主要是指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
2. 中介功能。主要是指代表分散农户与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企业对话,既转达企业对分散农户的意见,更捍卫农户的利益。它节省了公司与农户之间分散交易的成本,增强了农户的谈判力度。这样,“公司 农户”的模式发展为“公司 合作社 农户”。
3. 实体功能。主要是指合作组织从单纯的服务和中介转向组织农户生产,即向产前和产后延伸,兴办经济实体,开展农产品的加工和营销,逐渐把自身演变为产业一体化的“龙头企业”。相对来说,由于农村社区的文化传统和亲缘地缘关系,农民合作社会把满足成员的利益作为主要的目标,较易与农户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
改编自《现代农户生产经营管理问答》
农业产业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的基础上,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以产加销一体经营为组织原则,通过合同、契约将一、二、三产业融为一体,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连接起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通过一体化运行机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优化组合生产要素,合理配置资源,实现规模经营,形成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商品化,为农户和农产品进入市场架起了桥梁。
农业产业化是一种面向国内外大市场,立足本地优势,依靠科技的进步,形成规模经营,实行专业化分工,贸工农、产供销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配套服务功能的作用,采取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具备条件为:
①一定要有剩余农产品;
②当地农民有共同致富的要求,干部和群众乐意接受先行者们的成功经验并加以效法;
③当地或邻近地方已建有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
④已建有某种农民组织,如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等。
其中前两条是基本条件,后两条是充分条件。
二、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
所谓龙头,是指产业化链条上与市场衔接最紧密、起主导作用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内联千家万户,外联国内外市场,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加工增值、提供服务的综合部门。它可以是一个加工企业,可以是一个流通组织,也可以是一个专业协会或者生产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要搞好农业产业化,发展龙头企业是关键。龙头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它肩负有开拓市场、创新科技、带动农户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任。
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有以下重大作用:
①龙头企业是根据市场需要配置资源,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枢纽;
②龙头企业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桥梁和纽带;
③龙头企业是农副产品开拓和占领市场的依托;
④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科技革命、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火车头”;
⑤龙头企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
三、主要模式
1. “公司 农户”
“公司 农户”最基本的含义是,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的企业(公司)与农户建立一定的经济契约关系,开展一体化经营。主要经济内容包括,公司在产前向农户提供优良品种和生产技术,提供产中过程的生产和技术服务,公司以具有保护性质的价格收购农户产品,进行系列加工,然后销往国内外市场;农户则按公司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把大部分产品卖给公司,并分享农产品增值的利润。
“公司 农户”产业化经营的意义为:
①在不改变农户家庭经营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社会化服务,使分散农户凝聚成为公司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改善了农业的组织管理和规模效益;
②由于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开展农产品的深度加工和跨区域销售,节省了分散农户走向市场的交易费用,极大地增加了农产品的价值;
③公司以保护价收购农户的产品,或承诺农户分享农产品增值的部分利润,使原来割裂的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被连为一体,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由此,从根本上改变了农业只提供初级产品、比较利益低下的传统角色,农业走上了现代产业之路。
2. “公司 基地 农户”
此种模式在公司与农户签订的契约中变革了“公司 农户”形式下规定协议价格的做法,一般只签订了最低保护价格:在规定的收购时限内,如市场整体价格低于保护价格,则按保护价格收购;如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格,则按市场整体价格进行收购,有力地保护了农民利益。这其中,基地可以是当地的农业局、农技站、农民合作组织、农场等。在“公司 基地 农户”模式中,农户生产农副产品,公司加工和销售农副产品,基地充当中介,为农户提供某些服务(技术服务、物资采购、产中的日常管理或标准化的生产规程)。在运作上,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对价格进行预测,通过签订契约与基地约定本年度生产数量、品种及主要品质和技术指标。公司不仅与农户,且与基地也签订了协议。在生产过程中,有的基地还为农户提供购买生产资料的服务。而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技术服务,一般是公司的技术人员在产前、产中、产后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农副产品成熟后,由基地根据公司与农户签订的种植收购合同进行检验、收购,最后由公司进行最终加工和销售。
3. “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 农户”
此种模式由龙头企业直接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龙头企业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再与农户合作。如桂林莱茵公司、桂林力源公司、广西石乳茶业公司等均牵头成立了农民协会,企业在资金、技术和产品销售方面为协会提供支持。广西容县鸿大公司牵头成立6个养殖协会,公司与协会签订保价同收合同,协会再与农民签订保价收购合同,带动农户近1万户。
4. “农产品行业协会 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 农户”
这里的协会主要是带行业性质的协会,由协会把农产品加工、包装等企业和农民组织起来,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企业为依托,实施产业化经营。如广西横县花茶协会,全县110多个花茶加工企业都是它的会员,同时,协会以村屯为单位,巩固发展有机茶、有机花、优质花基地,会员全部按统一标准生产经营,有效发挥了行业自律作用。
四、合作经济组织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有效组织形式
农民群众在增产增收的强大利益驱动下,自发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作为组织载体,开展产业化经营,如销售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此外,我国农村以乡村行政区域为基础建立的社区型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要的组织资源。在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履行以下功能:
1. 服务功能。主要是指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
2. 中介功能。主要是指代表分散农户与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的企业对话,既转达企业对分散农户的意见,更捍卫农户的利益。它节省了公司与农户之间分散交易的成本,增强了农户的谈判力度。这样,“公司 农户”的模式发展为“公司 合作社 农户”。
3. 实体功能。主要是指合作组织从单纯的服务和中介转向组织农户生产,即向产前和产后延伸,兴办经济实体,开展农产品的加工和营销,逐渐把自身演变为产业一体化的“龙头企业”。相对来说,由于农村社区的文化传统和亲缘地缘关系,农民合作社会把满足成员的利益作为主要的目标,较易与农户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
改编自《现代农户生产经营管理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