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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助力形式,地方政府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它对于土地流转双方风险的防范所能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但是地方政府在长期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就业、养老保障等问题上发挥的作用仍然不够。在农地流转过程中,作为国家代理人的地方政府应尽量避免"诺斯悖论",其恰当的职能定位和行为规范对于推动农地流转有序进行、保障农民权益以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