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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概况
1、我国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股权资产。
2、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分类
对于我国社保基金管理,我国的社保基金投资按管理方式分主要可分为直接管理和委托管理。社保基金理事会本身直接从事管理和投资,自身承担所有风险和收益所得。同时,社保基金会通过公开选拔,委托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股票、债券投资。
二、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人选择
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人的选择真正开始时从2002年开始的。开始全部是由社保理事会自己从事投资。后来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保值增值的压力大,所以开始委托外部专业投资机构从事投资。在2002年,社保基金理事会按下述办法进行了首批委托机构的遴选: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成立了包括足够数量的独立人士参加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下,抽签产生了专家评审委员会第一次评审会议的参会委员。
2002年11月24日—12月4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专家评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托管和投资管理申请人按他们自己抽取的顺序,向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了陈述和答疑。综合申请人此前递交的调查问卷答卷、经营计划书和他们的陈述情况,参会专家分别对申请人进行了独立评审。按照专家评审委员会排序名单,确定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为全国社保基金托管人;南方、博时、华夏、长盛、鹏华、嘉实六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后来又在国内追加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四家公司作为国内的委托投资管理人。完善了各种投资品种和布局,为社保基金的良性管理和投资奠定了基础。他们的分别投资品种见表1。
2006年又增加了下述10家境外合格投资管理人:
德盛安联、景顺和瑞银/中金联合投资团队为全国社保基金的香港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联博、安盛罗森堡、道富为全球(美国除外)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骏利英达、普信为美国股票指数增强型产品投资管理人;联博、贝德莱、PIMCO为全球债券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贝德莱为外汇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管理人。
三、社会保险信托基金1管理人的资格条件
基金管理人是社会保险基金信托资产的运营管理人。相对于一般信托基金而言,社会保险信托基金有更高的安全性要求,对基金管理人的资格要求也就更为严格。
(一)相关原则
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的资格要求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但其主要原则却基本相同,一般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具有适当的资本实力;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资信声誉;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运作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人力和物力,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适当的信托资产运营计划。
(二)法制规范
从国际上不同国家与地区对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法制规定来看,对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一般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主体资格上,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必须是合法的公司或个人。
(2)要成为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必须达到规定的资产标准。台湾《劳工保险基金委托经营作业要点》第四条第2款规定,劳工保险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条件包括:所管理与委托项目同类型资产总规模,不得少于新台币五十亿元。
四、结论
经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社保基金的委托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谨慎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逐渐的充实,完善。真正把我国的社保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尤其是我国社保事业基本上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更需要稳步,适时地推进。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1、我国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投资收益;股权资产。
2、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分类
对于我国社保基金管理,我国的社保基金投资按管理方式分主要可分为直接管理和委托管理。社保基金理事会本身直接从事管理和投资,自身承担所有风险和收益所得。同时,社保基金会通过公开选拔,委托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股票、债券投资。
二、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人选择
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人的选择真正开始时从2002年开始的。开始全部是由社保理事会自己从事投资。后来投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保值增值的压力大,所以开始委托外部专业投资机构从事投资。在2002年,社保基金理事会按下述办法进行了首批委托机构的遴选: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成立了包括足够数量的独立人士参加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下,抽签产生了专家评审委员会第一次评审会议的参会委员。
2002年11月24日—12月4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专家评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托管和投资管理申请人按他们自己抽取的顺序,向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了陈述和答疑。综合申请人此前递交的调查问卷答卷、经营计划书和他们的陈述情况,参会专家分别对申请人进行了独立评审。按照专家评审委员会排序名单,确定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为全国社保基金托管人;南方、博时、华夏、长盛、鹏华、嘉实六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后来又在国内追加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四家公司作为国内的委托投资管理人。完善了各种投资品种和布局,为社保基金的良性管理和投资奠定了基础。他们的分别投资品种见表1。
2006年又增加了下述10家境外合格投资管理人:
德盛安联、景顺和瑞银/中金联合投资团队为全国社保基金的香港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联博、安盛罗森堡、道富为全球(美国除外)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骏利英达、普信为美国股票指数增强型产品投资管理人;联博、贝德莱、PIMCO为全球债券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贝德莱为外汇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管理人。
三、社会保险信托基金1管理人的资格条件
基金管理人是社会保险基金信托资产的运营管理人。相对于一般信托基金而言,社会保险信托基金有更高的安全性要求,对基金管理人的资格要求也就更为严格。
(一)相关原则
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的资格要求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但其主要原则却基本相同,一般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具有适当的资本实力;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资信声誉;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运作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人力和物力,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适当的信托资产运营计划。
(二)法制规范
从国际上不同国家与地区对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法制规定来看,对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一般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主体资格上,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必须是合法的公司或个人。
(2)要成为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管理人必须达到规定的资产标准。台湾《劳工保险基金委托经营作业要点》第四条第2款规定,劳工保险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条件包括:所管理与委托项目同类型资产总规模,不得少于新台币五十亿元。
四、结论
经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社保基金的委托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谨慎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逐渐的充实,完善。真正把我国的社保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尤其是我国社保事业基本上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更需要稳步,适时地推进。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