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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和数码技术的联合冲击下,现代音乐产业结束了实体唱片时期而进入数码音乐时代。作为现代音乐产业的基础和保护神,版权需要调整以适应新环境。在网络环境下,应重新审视复制和表演的概念,解决好发行权中有关首次销售条款的解释的不适用问题。保护好音乐产业的创作环节——尊重音乐创作者和编辑的智力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