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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严重的收入和地区不平等、大城市具备良好的自我发展能力、城市倾向的制度根深蒂固等现实决定了以大城市作为城市化的"政策主导"既不应该也无必要,否则既不公平也很危险;不以大城市作为"政策主导"并不否定大城市的"主导地位;"小城镇发展的实践、人多地少的国情和小城镇缺乏集聚经济、规模经济等因素决定了以小城镇为"政策主导"也不可行;县级城市作为联系城乡的关键节点和兼顾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重要切入点,应当得到政策上的重点倾斜,这具有多方面的优势,适宜在政策上成为"十二五"时期中国城市化道路的一项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