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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1]12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省(市)驻京建管处、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切实解决当前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1]4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