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角下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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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原《侵权法》而言,《民法典》增加了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有权向真正的侵权人进行追偿的规定,并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与高空抛物责任联系起来,同时强调公安机关的介入,新增的规定体现了高空抛物相关法律实质性的变化.为进一步规范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也需要严格界定抛掷物和坠落物的侵权责任,限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范围,建立健全高空抛物受害人的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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