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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从废油回收相关概念、废油处置、相关法规和废油回收再生研究四个方面对美国废油回收再生现状进行了具体阐述。
关键词:废油;回收再生;美国
废油作为一种有害的废弃物,如果不妥善处理不仅污染环境还会影响人体健康。其实,废油并非“废”油,科学称呼应为“用过油料”,它还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只要采用合理的处理方法就能变为新油品或新燃料。美国是世界上进行废油回收再生最早的国家,也是消费润滑油最多、废油再生率最高的国家。目前,美国的废油回收率已达到70%,其中57%作为燃料油,12%进行精炼用作润滑油。因此,研究美国废油回收再生工作、借鉴美国经验,对于促进我国废油回收再生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美国废油回收相关概念
(一)废油的定义
美国对于废油的定义为:从原油或合成油中提炼出来的,在使用中因物理或化学变化而被污染、弄脏的油品。美国根据废油的来源和产生原因将废油分为两大类:
1、发动机废油,是发动机及其相关部件运转、工作产生的废油。主要包括发动机油、传动液、柴油机油、发动机液压油等。
2、工业废油,是工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主要包括压缩机(冷冻机)油、内燃机油、液压油等。
美国每年大概回收废油14亿加仑,其中63%为发动机废油,37%为工业废油。废油产生数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油品使用操作过程中及利用油品合成涂料、橡胶等产品过程中损失的多少。
(二)废油生产者
废油生产者是指因自身行为或工作产生废油的个人、团体或机构,也包括那些最先导致废油产生的个人、团体或机构。美国规定废油生产者的主要义务有:
1、废油生产者有义务将废油存储在条款规定的容器中;
2、储存废油的地面罐和容器必须完好,无渗漏;
3、装载废油的容器必须清楚标记“废油”字样;
4、废油生产者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废油自然挥发、渗漏。
二、美国废油处置的基本程序
(一)废油的收集和运输
废油运输者是将废油运输给再处理、再加工或者其他运输机构,并且一次运输量超过55加仑的个人、团体或机构。
废油收集者是指任何从超过一个废油生产者或运输者处收集废油的个人、团体或机构。
废油运输者和废油收集者必须有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的认证,并且为整个运输、回收过程负责。1992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制定了废油运输、收集的标准。到1992年美国已有380个废油运输和收集机构,形成了比较庞大的废油运输、回收网络。
(二)废油的处理方法
美国废油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再加工(加工后作为燃料)、再炼制(炼制后主要产品为润滑油)、铺路和废弃填埋。
1、废油再加工
再加工是最主要的废油回收方法,废油回收总油量的57%再加工为燃料。再加工主要是沉淀、离心、脱水、过滤等一系列去除杂质的过程,具体处理方法取决于废油情况。再加工所用方法较为简便,成本低。
考虑到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保护,再加工得到的燃料在使用方面有较多限制,美国对燃料中铅、镉、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有明确的限制。并且对这种燃料的使用场合也有严格的规定。
2、废油的再炼制
废油再炼制是对废弃的润滑油进行炼制得到质量较高的基础油的过程。美国主要采取蒸馏-加氢工艺对废油进行炼制。每加仑废油通过炼制,65%可转化为润滑油,10-15%转化为轻组成分或燃料,10%转化为废水,10%为沥青。
再炼制的经济性和成本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原油价格和运输费用。当原油价格较高时,废油炼制的经济效益较大。相反当原油价格较低时,经济效益也较小;废油收集比较分散,收集点多,因此运输成本比较高。据估算,每加仑废油每一百英里的运费达5美分,因此美国废油炼制厂主要通过扩大产能来获得经济效益。
3、再加工和再炼制的比较。
再加工和再炼制作为废油再生的两种方法各有利弊。
废油再加工形成燃料油的成本较少,对技术条件要求相对再炼制也比较低,适合广泛开展,但是生成的燃料含金属成分多,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废油再炼制从能源利用率的角度来说,做到了石油能源利用的最大化。但由于其技术门槛高、设备成本高等问题,主要应用于规模较大的废油精炼厂。美国政府从二十世纪90年代初放宽了标准,规定经过再生的废油不再作为毒物,并积极研究再提炼技术,支持对废油进行精炼。
三、美国废油回收再生的相关法规
美国废油回收再生法规,分为联邦法规和州法规。
(一)联邦法规
美国从1980年代开始就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尝试规范废油处理问题。直到1992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公布了关于废油是否列入毒物的最终修改决议及废油管理规范,整个废油回收再生的法规体系才建立完善。法规对废油的产生、运输、处理、提炼、燃用、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特别是对废油回收过程中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提出废油生产者、废油运输者、废油回收者、废油处理者等概念,为相关规定的落实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州法规
由于美国体制特殊,除了联邦法规外,每个州也有自己的法规。各个州在遵循联邦法规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了自己的法规。大部分州已制定有关废油回收的法规。还有六个州将废油列为毒物,部分州的法规比联邦法规更为严格。
四、美国废油回收再生研究
美国早期的废油回收再生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提高废油再生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承受能力。目前研究工作主要致力于通过先进的分析手段证明废油再炼制产品具有较高的品质。研究的主要方向为:
1、分析手段研究。为废油回收再生企业研究更经济、更简便的分析手段,降低其技术和成本门槛。
2、废油再生的副产品利用研究。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定蒸馏残渣主要指标,并依据该指标生产高品质沥青等产品。二是评估废油再生为轻质燃料及其燃烧的整个过程的经济性和对环境的影响,从而选择最优的再生策略。
3、工业润滑油的再生研究。主要是完善技术手段,提供废旧工业润滑油的类型和质量信息,并进行分类,明确哪些废润滑油有回收再生价值,哪些废润滑油没有回收再生价值。有回收再生价值的废润滑油还要根据其回收再生的具体方法进一步分类。
4、居民个体用油的回收。研究并明确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在居民个人废油回收过程中应扮演的角色和起的作用。
主要研究经费都是由美国能源部(DOE)、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国防部和国家技术标准协会提供。
关键词:废油;回收再生;美国
废油作为一种有害的废弃物,如果不妥善处理不仅污染环境还会影响人体健康。其实,废油并非“废”油,科学称呼应为“用过油料”,它还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只要采用合理的处理方法就能变为新油品或新燃料。美国是世界上进行废油回收再生最早的国家,也是消费润滑油最多、废油再生率最高的国家。目前,美国的废油回收率已达到70%,其中57%作为燃料油,12%进行精炼用作润滑油。因此,研究美国废油回收再生工作、借鉴美国经验,对于促进我国废油回收再生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美国废油回收相关概念
(一)废油的定义
美国对于废油的定义为:从原油或合成油中提炼出来的,在使用中因物理或化学变化而被污染、弄脏的油品。美国根据废油的来源和产生原因将废油分为两大类:
1、发动机废油,是发动机及其相关部件运转、工作产生的废油。主要包括发动机油、传动液、柴油机油、发动机液压油等。
2、工业废油,是工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主要包括压缩机(冷冻机)油、内燃机油、液压油等。
美国每年大概回收废油14亿加仑,其中63%为发动机废油,37%为工业废油。废油产生数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油品使用操作过程中及利用油品合成涂料、橡胶等产品过程中损失的多少。
(二)废油生产者
废油生产者是指因自身行为或工作产生废油的个人、团体或机构,也包括那些最先导致废油产生的个人、团体或机构。美国规定废油生产者的主要义务有:
1、废油生产者有义务将废油存储在条款规定的容器中;
2、储存废油的地面罐和容器必须完好,无渗漏;
3、装载废油的容器必须清楚标记“废油”字样;
4、废油生产者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废油自然挥发、渗漏。
二、美国废油处置的基本程序
(一)废油的收集和运输
废油运输者是将废油运输给再处理、再加工或者其他运输机构,并且一次运输量超过55加仑的个人、团体或机构。
废油收集者是指任何从超过一个废油生产者或运输者处收集废油的个人、团体或机构。
废油运输者和废油收集者必须有美国环境保护署(EPA)的认证,并且为整个运输、回收过程负责。1992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制定了废油运输、收集的标准。到1992年美国已有380个废油运输和收集机构,形成了比较庞大的废油运输、回收网络。
(二)废油的处理方法
美国废油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再加工(加工后作为燃料)、再炼制(炼制后主要产品为润滑油)、铺路和废弃填埋。
1、废油再加工
再加工是最主要的废油回收方法,废油回收总油量的57%再加工为燃料。再加工主要是沉淀、离心、脱水、过滤等一系列去除杂质的过程,具体处理方法取决于废油情况。再加工所用方法较为简便,成本低。
考虑到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保护,再加工得到的燃料在使用方面有较多限制,美国对燃料中铅、镉、砷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有明确的限制。并且对这种燃料的使用场合也有严格的规定。
2、废油的再炼制
废油再炼制是对废弃的润滑油进行炼制得到质量较高的基础油的过程。美国主要采取蒸馏-加氢工艺对废油进行炼制。每加仑废油通过炼制,65%可转化为润滑油,10-15%转化为轻组成分或燃料,10%转化为废水,10%为沥青。
再炼制的经济性和成本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原油价格和运输费用。当原油价格较高时,废油炼制的经济效益较大。相反当原油价格较低时,经济效益也较小;废油收集比较分散,收集点多,因此运输成本比较高。据估算,每加仑废油每一百英里的运费达5美分,因此美国废油炼制厂主要通过扩大产能来获得经济效益。
3、再加工和再炼制的比较。
再加工和再炼制作为废油再生的两种方法各有利弊。
废油再加工形成燃料油的成本较少,对技术条件要求相对再炼制也比较低,适合广泛开展,但是生成的燃料含金属成分多,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废油再炼制从能源利用率的角度来说,做到了石油能源利用的最大化。但由于其技术门槛高、设备成本高等问题,主要应用于规模较大的废油精炼厂。美国政府从二十世纪90年代初放宽了标准,规定经过再生的废油不再作为毒物,并积极研究再提炼技术,支持对废油进行精炼。
三、美国废油回收再生的相关法规
美国废油回收再生法规,分为联邦法规和州法规。
(一)联邦法规
美国从1980年代开始就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尝试规范废油处理问题。直到1992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公布了关于废油是否列入毒物的最终修改决议及废油管理规范,整个废油回收再生的法规体系才建立完善。法规对废油的产生、运输、处理、提炼、燃用、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特别是对废油回收过程中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提出废油生产者、废油运输者、废油回收者、废油处理者等概念,为相关规定的落实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州法规
由于美国体制特殊,除了联邦法规外,每个州也有自己的法规。各个州在遵循联邦法规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了自己的法规。大部分州已制定有关废油回收的法规。还有六个州将废油列为毒物,部分州的法规比联邦法规更为严格。
四、美国废油回收再生研究
美国早期的废油回收再生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提高废油再生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承受能力。目前研究工作主要致力于通过先进的分析手段证明废油再炼制产品具有较高的品质。研究的主要方向为:
1、分析手段研究。为废油回收再生企业研究更经济、更简便的分析手段,降低其技术和成本门槛。
2、废油再生的副产品利用研究。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定蒸馏残渣主要指标,并依据该指标生产高品质沥青等产品。二是评估废油再生为轻质燃料及其燃烧的整个过程的经济性和对环境的影响,从而选择最优的再生策略。
3、工业润滑油的再生研究。主要是完善技术手段,提供废旧工业润滑油的类型和质量信息,并进行分类,明确哪些废润滑油有回收再生价值,哪些废润滑油没有回收再生价值。有回收再生价值的废润滑油还要根据其回收再生的具体方法进一步分类。
4、居民个体用油的回收。研究并明确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在居民个人废油回收过程中应扮演的角色和起的作用。
主要研究经费都是由美国能源部(DOE)、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国防部和国家技术标准协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