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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简介这是一起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及拖欠工资问题的争议。2008年4月11日,因同事到工作场所与黄某吵闹,用人单位对双方做出停工两天处理。当月12日,用人单位以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申诉人黄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争议期间工资损失、拖欠工资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