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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围绕着个人信息买卖已经形成了规模化的产业链形态,属于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单靠个人的维权或者行政部门的执法已经难以应对和化解针对个人信息安全的诸多潜在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公安部门连续3次(2012年2月、12月和2013年3月)部署开展打击行动,可谓适逢其时,不仅有效扭转了个人信息安全危机四伏的现状,也对抑制和预防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犯罪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