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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宁蒗县永宁一带,聚居着纳西族的一个支系,人称“永宁纳西族”,他们自称“摩梭人”。摩梭人的家庭,基本上是母系家庭。家庭中没有祖父、父亲、丈夫等成员。妇女是家庭中生产与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家庭和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地位。家长一般由年长或能干的妇女担任。一家之中,靠女子传宗接代,如果只剩男子,没有女子,就意味着断根了,就必须采取养女方式继嗣。与这种家庭相适应的婚姻形态,是当地人称之为“阿注”的婚姻。
阿注婚姻的主要形式,是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各居母家,属于两个家庭,处于不同的经济单位。通常是男子夜间到女子家里访宿,第二天天一亮返回自己母亲家中,同母亲家的成员一起生活和劳动。如果双方驻地较远,当日往返不便,男子在女家偶住数日后,再返回自己家中,相隔一段时间再去走访。同居中所生子女,属于女方,由女方负责抚养,男子没有抚养教育的责任;亲生父子之间,一般也不保持任何关系。
按照习惯,摩梭人儿童年满13岁,女孩要举行“穿裙子”仪式,男孩要举行“穿裤子”仪式,象征童年生活的结束,从此可以参加一些主要的劳动和社交活动。女子从十五六岁起,男子从十七八岁起,开始和异性过偶居生活。他们通过日常接触、生产劳动、节日庙会或偶然相遇的机会,互建阿注关系。
建立阿注关系,多由男子采取主动,也有出于女子主动的,其方式多种多样:有的当面向对方表示爱慕,若对方不表示反对,便互相交换头帕、腰带等作为信物;有的托第三者转达自己的心意,捎给对方一件信物作为礼品;有的则在一些公开场合,干脆从对方手中或身上夺去一件东西,若对方含笑不语,又不要回被夺去的物品,这就意味着同意结交阿注,若对方态度严肃,就意味着拒绝。
建立阿注关系,最多的时候是在秋天。秋天大麻收割后,在村寨的场院或村寨外的空地上,女子们燃起熊熊篝火,一边唱歌,一边渍麻。这时候,一群男子结伴前来,各自奔向喜欢的女子身边,在一阵耳语推拉之后,愿意结交阿注的便双双起身,逐渐消失在朦胧的月色中和蜿蜒的小道上。从此,男女双方就算建立了阿注关系,男子可以到女子家里访宿了。
有的地方,尚保存一种集体交换信物的习俗。在节日、聚会或偶然的场合,当一群男子碰上一群女子时,男子齐声呼喊“阿嘿嘿”,同女子们打招呼。如果女子们同意结交阿注,也同样以“阿嘿嘿”回答。于是,男子们便推出一个代表,带着每个男子的信物,去和女子们接谈,并介绍每件信物的主人。若女子愿意和其中一个男子交阿注,她就用随身携带的一件物品换取这个男子的信物。男方的代表,遂将女子交换的信物分别交给每个男子。这样,她(他)们就算缔结了阿注关系。
有些地方,还存在着互婚村落,即一个村寨的男子与另一个村寨的女子结交阿注。如果不属互婚村落,女方所在村寨的男子有权出来阻挠,把前来找阿注的男子赶走。
结交阿注,一般不受年龄、等级的限制。尤其妇女,还不受民族的限制,她们既可以接待本民族的男子,也可以接待其他民族的男子。结交阿注,一般也不受第三者的干涉。在一个家庭中,男成员不过问女成员的阿注生活,女成员不过问男成员的阿注生活。母亲对儿女们,舅父对外甥们,都不能强迫同谁结交阿注,或同谁解除阿注关系。但是,在母亲血统内部,不准结交阿注,也就是说,一个母亲生的兄弟姐妹之间,舅父和外甥之间,不准通婚。
阿注关系建立后,男女之间主要是偶居生活,在经济、感情等方面,只保持一定的联系。男女偶居初期,大多处于秘密状态。男子到女家走访,先是避女家的亲人,用事先约定的暗号,秘密进入女子卧室。第二天清晨,即匆匆返回母家。经过一段时间这样的生活,秘密来往已经被人察觉,在女家表示欢迎的情况下,男子才公开到女家主室,同女子的母亲、舅父等人见面,然后与女子公开同宿。阿注关系公开之后,按传统规矩,男子在一年之内,要送女阿注一件上衣、一个头帕和一双鞋,送给女阿注的母亲、舅父一些盐和茶叶。女子则亲手缝制一条麻布裤子和一根腰带,回赠给男阿注。双方赠送的礼物,通常要在每年收割季节前几天交给对方。在公开的和比较稳定的阿注关系中,有的男子还在一段时间内或农忙季节,主动帮助女家做些家务劳动或田间劳动。个别阿注关系比较稳定的,还有男到女家正式认子女的仪式。这种仪式,主要是在女阿注生育后,男子向女阿注赠送鸡、酒和羊;孩子满月时,有的男子还派自己的姐妹去送礼物。
摩梭人男女在青年时期,临时性的阿注较多,到了壮年和壮年以后,通常要找一个长期的固定的阿注。一般来说,大多数人在一段时间内,既有一个长期稳定的阿注,同时又有一至数个临时阿注作补充。在他们看来,阿注越多越光荣,并且以此来炫耀自己的人品和本领。凡已有长期阿注的的女子,第三者同她建立阿注关系时,必须采取较为隐蔽的方式,秘密往来。如果两个男子碰巧在女家相遇,临时阿注一般自动离开女家;万一发生纠纷,社会舆论多指责临时阿注。
阿注关系缔结自由,解除也自由。任何一方,不愿继续保持,阿注关系就立即中断。即使阿注关系保持了几十年,有了几个子女,只要女子闭门不纳,或男子不再登门拜访,他们的关系就算结束了。
随着社会的进步,摩梭人的阿注婚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不少人已经逐渐固定了婚姻关系,建立起了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阿注婚姻的主要形式,是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各居母家,属于两个家庭,处于不同的经济单位。通常是男子夜间到女子家里访宿,第二天天一亮返回自己母亲家中,同母亲家的成员一起生活和劳动。如果双方驻地较远,当日往返不便,男子在女家偶住数日后,再返回自己家中,相隔一段时间再去走访。同居中所生子女,属于女方,由女方负责抚养,男子没有抚养教育的责任;亲生父子之间,一般也不保持任何关系。
按照习惯,摩梭人儿童年满13岁,女孩要举行“穿裙子”仪式,男孩要举行“穿裤子”仪式,象征童年生活的结束,从此可以参加一些主要的劳动和社交活动。女子从十五六岁起,男子从十七八岁起,开始和异性过偶居生活。他们通过日常接触、生产劳动、节日庙会或偶然相遇的机会,互建阿注关系。
建立阿注关系,多由男子采取主动,也有出于女子主动的,其方式多种多样:有的当面向对方表示爱慕,若对方不表示反对,便互相交换头帕、腰带等作为信物;有的托第三者转达自己的心意,捎给对方一件信物作为礼品;有的则在一些公开场合,干脆从对方手中或身上夺去一件东西,若对方含笑不语,又不要回被夺去的物品,这就意味着同意结交阿注,若对方态度严肃,就意味着拒绝。
建立阿注关系,最多的时候是在秋天。秋天大麻收割后,在村寨的场院或村寨外的空地上,女子们燃起熊熊篝火,一边唱歌,一边渍麻。这时候,一群男子结伴前来,各自奔向喜欢的女子身边,在一阵耳语推拉之后,愿意结交阿注的便双双起身,逐渐消失在朦胧的月色中和蜿蜒的小道上。从此,男女双方就算建立了阿注关系,男子可以到女子家里访宿了。
有的地方,尚保存一种集体交换信物的习俗。在节日、聚会或偶然的场合,当一群男子碰上一群女子时,男子齐声呼喊“阿嘿嘿”,同女子们打招呼。如果女子们同意结交阿注,也同样以“阿嘿嘿”回答。于是,男子们便推出一个代表,带着每个男子的信物,去和女子们接谈,并介绍每件信物的主人。若女子愿意和其中一个男子交阿注,她就用随身携带的一件物品换取这个男子的信物。男方的代表,遂将女子交换的信物分别交给每个男子。这样,她(他)们就算缔结了阿注关系。
有些地方,还存在着互婚村落,即一个村寨的男子与另一个村寨的女子结交阿注。如果不属互婚村落,女方所在村寨的男子有权出来阻挠,把前来找阿注的男子赶走。
结交阿注,一般不受年龄、等级的限制。尤其妇女,还不受民族的限制,她们既可以接待本民族的男子,也可以接待其他民族的男子。结交阿注,一般也不受第三者的干涉。在一个家庭中,男成员不过问女成员的阿注生活,女成员不过问男成员的阿注生活。母亲对儿女们,舅父对外甥们,都不能强迫同谁结交阿注,或同谁解除阿注关系。但是,在母亲血统内部,不准结交阿注,也就是说,一个母亲生的兄弟姐妹之间,舅父和外甥之间,不准通婚。
阿注关系建立后,男女之间主要是偶居生活,在经济、感情等方面,只保持一定的联系。男女偶居初期,大多处于秘密状态。男子到女家走访,先是避女家的亲人,用事先约定的暗号,秘密进入女子卧室。第二天清晨,即匆匆返回母家。经过一段时间这样的生活,秘密来往已经被人察觉,在女家表示欢迎的情况下,男子才公开到女家主室,同女子的母亲、舅父等人见面,然后与女子公开同宿。阿注关系公开之后,按传统规矩,男子在一年之内,要送女阿注一件上衣、一个头帕和一双鞋,送给女阿注的母亲、舅父一些盐和茶叶。女子则亲手缝制一条麻布裤子和一根腰带,回赠给男阿注。双方赠送的礼物,通常要在每年收割季节前几天交给对方。在公开的和比较稳定的阿注关系中,有的男子还在一段时间内或农忙季节,主动帮助女家做些家务劳动或田间劳动。个别阿注关系比较稳定的,还有男到女家正式认子女的仪式。这种仪式,主要是在女阿注生育后,男子向女阿注赠送鸡、酒和羊;孩子满月时,有的男子还派自己的姐妹去送礼物。
摩梭人男女在青年时期,临时性的阿注较多,到了壮年和壮年以后,通常要找一个长期的固定的阿注。一般来说,大多数人在一段时间内,既有一个长期稳定的阿注,同时又有一至数个临时阿注作补充。在他们看来,阿注越多越光荣,并且以此来炫耀自己的人品和本领。凡已有长期阿注的的女子,第三者同她建立阿注关系时,必须采取较为隐蔽的方式,秘密往来。如果两个男子碰巧在女家相遇,临时阿注一般自动离开女家;万一发生纠纷,社会舆论多指责临时阿注。
阿注关系缔结自由,解除也自由。任何一方,不愿继续保持,阿注关系就立即中断。即使阿注关系保持了几十年,有了几个子女,只要女子闭门不纳,或男子不再登门拜访,他们的关系就算结束了。
随着社会的进步,摩梭人的阿注婚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不少人已经逐渐固定了婚姻关系,建立起了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制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