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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2020年3月,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2009年至今,福建省委已连续12年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党的十八大以前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全面查找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偏差”“温差”“落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