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引言: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此种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覆盖面低、个人空帐等一系列问题。针对传统的养老保险体制存在的疏漏,我国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均不同程度的进行着改革,尤其是企业单位。但改革力度不够,成效不大,这给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带来了巨大的阻力。笔者针对以上的问题以及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城乡差异和保险金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相应的提出了不同的完善对策,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方案或建议。
一、 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体制
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构成。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来讲,目前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其中,社会统筹的模式是现收现付式,对养老金不作任何积累,不具备保值增值性,个人帐户则是基金积累式,通过企业(包括职工) 在职工工作期间缴费的方式,建立一个专门的延迟支付的养老保险基金,在职工退休时开始支付,直至其死亡,因此具有保值增值性。而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来说,一般也采用个人帐户积累式的筹资模式,通常按基金会组织形式进入金融市场营运管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则由商业保险公司举办,个人自愿投保。与远景目标和国际规范相比,我国当前用于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即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其范围较宽,费率负担和替代率也相比国际水平要高。从筹资方式来看,当前的基本养老保险采取强制性收费的方式,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式的社会统筹和基金积累式的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其本质上毫无积累,为名义个人积累制;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个人储蓄保险则可归于同一支柱。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试图解决养老保险的储蓄与再分配功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将所有的东西都捆绑在一起。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狭窄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很有限,最初仅仅局限于“城镇企业职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不包括其他类型的“城镇从业人员”,更不包含数量广大的农业劳动者。
(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严重
我国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是为了积累资金养老,但是改革起步时没有建立对“老人”和“中人”的补偿机制,而是想通过新制度来逐步消化旧制度的债务,即模糊了个人账户的产权归属,通过个人账户积累资金的公共调剂来解决代际转移问题。
(三)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差异巨大
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是城镇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二元结构,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为主,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缺失,国家还没有为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这无疑是制度的不公平。虽然在部分地方试行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实际模式与商业保险无异,没有任何财政支持和补助,经办机构还从中提取管理费。
(四)养老保险金的发放管理存在问题
近年来养老保险金支付风险问题越来越严重,主要原因是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特别是保险费不能及时足额征缴。我国的保险基金已经出现了支付风险的前兆。由于不少单位处于困难时期造成了支付能力不足,无力缴纳或以各种方式拒缴、挤占、挪用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使得不少地区出现养老金收支为负,养老金拖欠问题日趋严重。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的老职工进入退休年龄,体制内抚养率逐步提高,国家和单位的压力越来越重。近两年来,国家为了保证养老金的发放,从中央财政拿出几百亿元借给地方政府,地方财政也相应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但这笔钱仅仅能支持当年的养老金发放。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的对策
(一)扩大覆盖范围,建立覆盖全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1.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础养老金计划并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降低缴费水平,刺激企业积极参加,把基础养老金的范围逐步扩大到国有企业、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和私营企业所有员工中来。
2.为农牧民建立基于国家财政和个人缴费的基础养老金计划。从目前我区农村牧区的情况来看,受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承受能力、保险意识等方面的制约,短期内让农村居民普遍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不成熟。
3.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基础养老金模式,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统一办法。在统一的基础上,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降低,同时又不造成在统一制度内与企业人员的待遇悬殊,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既有联系,又体现特点,为人员流动架起桥梁,为推动人才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资金分开管理,做实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的储蓄性质需要实行市场化经营,由私营养老保险基金公司管理,其管理绩效已被许多国家证明优于公共管理机制。而社会统筹部分可继续由公共管理机构运营,即实行“老人”、“中人”的养老金与“新人”的养老金彻底脱钩。“老人”、“中人”的养老金负担问题应由政府来解决,不能因为政府没有社会保障预算而取消该负担。在目前的统账结合模式中,政府并未承担任何转轨成本,而新旧制度转轨成本理应也只能由政府来负担,特别在中国的国情中,“老人”、“中人”的贡献都体现在庞大的国有资产上。现阶段老人的福利可能会遭受一些损失,但中青年及其后代不会遭受福利损失。我国虽名为半基金制,但实为现收现付制。
(三)加快农村养老保险的改革力度,缩小城乡差距
1.加快法制建设,真正体现公平与效率。市场经济本身是法治经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其实施,而不仅仅是社会政策的形式。我们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并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资金来源、运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标准、收支程序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其操作行为,以法制的形式将农民的这项合法权利确定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扶持力度。社会化养老的主体是社会,是以社会运作的方式实现的。而能够代表社会、管理社会的主导者是政府。所以政府应根据当地维持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设计城乡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险标准,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家庭养老条例》、《农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等,提高改革的效率。
3.发挥家庭养老的优势,再造土地的保障能力。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这为家庭养老制度的实行和巩固奠定了思想和文化基础。尽管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使农村的家庭趋于小型化,家庭养老受到一定的威胁;从长远的观点看,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进步,养老方式必然将由家庭向社会过渡。
(四)健全管理机制,解决保险金的支付风险问题
1.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险金的征集管理体制。第一,由于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的征集工作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手段,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法规。因此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立法保证,以税收征收为方向。而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则应以企业和个人自愿为出发点,加快立法,加强监督;第二,要着力完善省级调剂金制度,作到责、权、利相对应,充分发挥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的养老金征集效率。
2.实行养老保险基金式管理,确保基金的合理运作。为了使积累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应当逐步推行养老保险统一的基金式管理,对这部分基金的行政管理要与经营相分离,政府应逐步放松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营运的管制,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的评估和增值问题。
四、结语
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事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严重挑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基层组织、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意识逐步提高,这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保证。因此,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任务之一,必须积极应对这些问题和挑战,趋利避害,乘势而上,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推进养老保险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李怡.论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法制园地,2009,6(上).
[2]李军.论我国现行“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双月刊),2005,(5).
[3]田忆.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企业家天地,2008,(7).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
一、 我国当前的养老保险体制
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构成。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来讲,目前实行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其中,社会统筹的模式是现收现付式,对养老金不作任何积累,不具备保值增值性,个人帐户则是基金积累式,通过企业(包括职工) 在职工工作期间缴费的方式,建立一个专门的延迟支付的养老保险基金,在职工退休时开始支付,直至其死亡,因此具有保值增值性。而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来说,一般也采用个人帐户积累式的筹资模式,通常按基金会组织形式进入金融市场营运管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则由商业保险公司举办,个人自愿投保。与远景目标和国际规范相比,我国当前用于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即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其范围较宽,费率负担和替代率也相比国际水平要高。从筹资方式来看,当前的基本养老保险采取强制性收费的方式,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式的社会统筹和基金积累式的个人帐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其本质上毫无积累,为名义个人积累制;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个人储蓄保险则可归于同一支柱。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试图解决养老保险的储蓄与再分配功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将所有的东西都捆绑在一起。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狭窄
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很有限,最初仅仅局限于“城镇企业职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不包括其他类型的“城镇从业人员”,更不包含数量广大的农业劳动者。
(二)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严重
我国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是为了积累资金养老,但是改革起步时没有建立对“老人”和“中人”的补偿机制,而是想通过新制度来逐步消化旧制度的债务,即模糊了个人账户的产权归属,通过个人账户积累资金的公共调剂来解决代际转移问题。
(三)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差异巨大
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是城镇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二元结构,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仍以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为主,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缺失,国家还没有为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这无疑是制度的不公平。虽然在部分地方试行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实际模式与商业保险无异,没有任何财政支持和补助,经办机构还从中提取管理费。
(四)养老保险金的发放管理存在问题
近年来养老保险金支付风险问题越来越严重,主要原因是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特别是保险费不能及时足额征缴。我国的保险基金已经出现了支付风险的前兆。由于不少单位处于困难时期造成了支付能力不足,无力缴纳或以各种方式拒缴、挤占、挪用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使得不少地区出现养老金收支为负,养老金拖欠问题日趋严重。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的老职工进入退休年龄,体制内抚养率逐步提高,国家和单位的压力越来越重。近两年来,国家为了保证养老金的发放,从中央财政拿出几百亿元借给地方政府,地方财政也相应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但这笔钱仅仅能支持当年的养老金发放。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的对策
(一)扩大覆盖范围,建立覆盖全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1.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础养老金计划并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降低缴费水平,刺激企业积极参加,把基础养老金的范围逐步扩大到国有企业、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和私营企业所有员工中来。
2.为农牧民建立基于国家财政和个人缴费的基础养老金计划。从目前我区农村牧区的情况来看,受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承受能力、保险意识等方面的制约,短期内让农村居民普遍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不成熟。
3.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与企业相同的基础养老金模式,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统一办法。在统一的基础上,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降低,同时又不造成在统一制度内与企业人员的待遇悬殊,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既有联系,又体现特点,为人员流动架起桥梁,为推动人才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资金分开管理,做实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的储蓄性质需要实行市场化经营,由私营养老保险基金公司管理,其管理绩效已被许多国家证明优于公共管理机制。而社会统筹部分可继续由公共管理机构运营,即实行“老人”、“中人”的养老金与“新人”的养老金彻底脱钩。“老人”、“中人”的养老金负担问题应由政府来解决,不能因为政府没有社会保障预算而取消该负担。在目前的统账结合模式中,政府并未承担任何转轨成本,而新旧制度转轨成本理应也只能由政府来负担,特别在中国的国情中,“老人”、“中人”的贡献都体现在庞大的国有资产上。现阶段老人的福利可能会遭受一些损失,但中青年及其后代不会遭受福利损失。我国虽名为半基金制,但实为现收现付制。
(三)加快农村养老保险的改革力度,缩小城乡差距
1.加快法制建设,真正体现公平与效率。市场经济本身是法治经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其实施,而不仅仅是社会政策的形式。我们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并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资金来源、运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标准、收支程序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其操作行为,以法制的形式将农民的这项合法权利确定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社会养老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扶持力度。社会化养老的主体是社会,是以社会运作的方式实现的。而能够代表社会、管理社会的主导者是政府。所以政府应根据当地维持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设计城乡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险标准,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农村家庭养老条例》、《农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办法》等,提高改革的效率。
3.发挥家庭养老的优势,再造土地的保障能力。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这为家庭养老制度的实行和巩固奠定了思想和文化基础。尽管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使农村的家庭趋于小型化,家庭养老受到一定的威胁;从长远的观点看,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进步,养老方式必然将由家庭向社会过渡。
(四)健全管理机制,解决保险金的支付风险问题
1.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险金的征集管理体制。第一,由于目前基本养老保险的征集工作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手段,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法规。因此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立法保证,以税收征收为方向。而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则应以企业和个人自愿为出发点,加快立法,加强监督;第二,要着力完善省级调剂金制度,作到责、权、利相对应,充分发挥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的养老金征集效率。
2.实行养老保险基金式管理,确保基金的合理运作。为了使积累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应当逐步推行养老保险统一的基金式管理,对这部分基金的行政管理要与经营相分离,政府应逐步放松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营运的管制,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的评估和增值问题。
四、结语
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保障事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严重挑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基层组织、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意识逐步提高,这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保证。因此,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任务之一,必须积极应对这些问题和挑战,趋利避害,乘势而上,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推进养老保险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李怡.论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法制园地,2009,6(上).
[2]李军.论我国现行“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山东财政学院学报(双月刊),2005,(5).
[3]田忆.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J].企业家天地,2008,(7).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