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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故事与京剧歌舞形式相结合,是本文研究的切入点。在此总纲问题的统领下,全文分上下两篇。 上篇可视为样板戏的发生学研究,论证过程始终以“载体的选择”此问题意识以—贯之,层层推进。本文认为,“文革”期间京剧成为叙述“革命”的最高和最后的艺术载体这一现象表明,为观念找寻合适的载体,是“文艺革命”的重要策略之一。接着,本文通过对《讲话》指导下的革命文艺发展历程的回顾,归纳出“六个更”和“艺术性”这两个革命文艺的核心原则,并认为这两个原则及其在实施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两个焦虑始终制约、指导和规范着1949年以后中国当代文艺的发展走向。“六个更”和“艺术性”表现为政治对文艺载体的遴选,即对情节性艺术和情节构思功能的排斥,对造型性艺术和将观念造型化的表达手法的提倡。因而话剧、电影、小说在1949年以后屡受冲击,直到“文革”期间被彻底边缘化,而京剧、芭蕾舞剧、美术等造型艺术在“文革”中被过度利用。总之,寻找一种艺术载体,而使革命思想被直接造型化,是消除革命文艺两个焦虑的根本出路。 本文通过清理西方文学、戏剧的源头,认为行动第一性原则是西方美学及文学的传统,因此西方戏剧(话剧)及后出的电影都属于以整一的行动来摹仿现实的文学,语言、人体只是作为情节、性格等文学因素的媒介,其本身不具有形式凸现的“艺术性”。通过追溯中国美学、文学、戏剧的源头,本文提出了关于中国艺术之“美”“善”“真”关系的新解:“美”与“善”是让步利用、互为前提,而绕过了起中介作用的“真”。“美”“善”这一关系影响造就了中国文学艺术上的抒情诗传统、“载道”、“言志”传统,及注重媒介(包括语言、人体等)“艺术性”的传统;求“真”精神的缺乏使行动、情节、性格等要素及叙事文学(戏剧、小说)一直处于欠发达状态。 “美”“善”之间合作性的互补关系,决定了京剧求“美”、求“善”、非“真”。京剧剧本的文学性要素——整一的行动、性格等弱,而以抒情诗见长,属于莱辛所说的“描绘诗”;京剧剧场各要素则是美的形式兼具指事会意的符号功能,属于莱辛所定义的“寓意画”。由此本文提出了关于京剧艺术形态的重要论点:京剧本质上是造型艺术。既是造型艺术,它就可以很便捷地按照某一抽象的观念来“塑造”“形象”,且不受行动的整一、情节的理性等原则的制约;同时该“形象”还具有得之于媒介(包括诗歌语言、人体、美术)的“艺术性”。京剧的造型功能满足了“六个更”与“艺术性”的诉求,解除了革命文艺的焦虑,其在革命思想载体中的首席地位遂确立。 论文下篇,是关于样板戏的内部研究,重点解析样板戏“政治构思、京剧表达”的建构过程。样板戏首先对原作品故事结构进行“反情节的‘提炼’”,以造型思维设计“行动”,用路线、方针、政策来编制情节。进而通过在原情节链条上造型——“塑造”“无产阶级英雄人物”,最终使革命主题直接显形于造型形象上。在这一过程中,京剧的各个要素——音乐、舞蹈、表演、舞台调度、脸谱,舞美等,都服从于“三突出”的造型任务,但政治对京剧的利用,客观上也吻合了京剧歌舞剧的造型规律。在京剧艺术规律上江青等人可以不受指责。 本文还提出,被江青所牢牢把握的京剧的艺术本质是歌舞剧形式,其精神内核则是观念(“善”)的形象化(“美”);被江青所牢牢把握的“现代生活”,是经过“六个更”提炼之后的本质化的生活,或者说,按照“六个更”法则,对历史和现实想象的结果。样板戏在美学精神上仍“京剧姓京”,它是通过“新程式”的创建来应付“六个更”的政治要求和“艺术性”的形式要求的。江青的“京剧革命”实质是一场京剧艺术符号的“革命”;“革命”使得传统的、与儒家之“道”相表里的美的京剧程式,变成与革命之“道”相匹配的、现代的美的京剧程式。 “六个更”与“艺术性”借京剧载体建立起联盟关系后,样板戏“艺术性”的有无、高低,就被提升到了政治任务的高度。革命也需要“美”,需要“姓社”的“艺术性”。样板戏就“姓社”。样板戏的“艺术性”成就主要体现在语言、音乐、舞蹈、美术以及演员的形体等纯粹形式要素上;它们只关“美”、不涉及“真”。到了样板戏运动后期,江青等人还颇有以革命的名义来炫耀“艺术性”之嫌。本文分析了样板戏“艺术性”得以产生的物质前提,认为,专制的力量往往能搞成常态社会所不能的“工程”。本文承认,革命故事与京剧、舞剧、交响乐的结合,要优于其跟话剧、电影、小说的结合。 最后,从“构思”与“表达”这一组对子出发,本文比较分析了文学(文学家)与政治、艺术(艺术家)与政治这两组关系,提出并尝试回答下列问题:政治对艺术种类的取舍,对艺术家的甄别,文艺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文艺家的责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