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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药源性疾病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其危害性仅次于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和感染性疾病,医务人员要警惕各类药物可能产生的药源性疾病,控制药源性疾病的发生。
关键词 药源性疾病 预防 治疗
提高临床安全用药水平
首先了解患者的过敏史或药物不良反应史,这一点对有过敏倾向和特异体质的患者是非常重要的。这类患者服用常量或低于常用量药物就可发生过敏反应。
年龄:老年人病多,用药品种也多,应提醒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孕妇用药应特别慎重,尤其是妊娠初期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使用药物,若用药不当有可能致畸。
由于一些药物可经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而引起不良反应,故对哺乳妇女用药应慎重选择。授乳母亲禁用青霉素、链霉素。
肝病、肾病患者,除应尽可能选择对肝、肾功能无不良影响的药物,还应适当减少剂量。多数药物在肝代谢、肾清除,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由于药物在体内的代谢及清除率减低,使药物的血浆半衰期延长,血液浓度增高,易引起不良反应。
用药要有明确的指征,对症用药,即要符合适应证,也要排除禁忌证,切忌随意用药。应采取小剂量、少品种、短疗程、多观察。
選用药物时要权衡利弊,尽量做到个体化给药,并要注意用量、用法。根据所选药物的药理作用特点,即药效学与药动学规律,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用药品种应合理,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同时,还应了解患者自用药品的情况,以免发生药物不良相互作用。药物不良相互作用会造成药物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同时也会使药物的不良反应增强或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而损害机体。
应用新药时,须掌握有关资料,如药效学与药动学的知识。慎重用药,严密观察。病人用药的安全监护,新药上市后的安全性监督,在病人用药过程中,了解病人的家族病史、过敏史。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处理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回顾性或前瞻性临床流行病学调查以便判断。
应用对器官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时,须按规定检查器官功能。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发现AKR的早期症状,以便及时停药和处理,防止对患者的进一步损害。
注意药物的迟发反应,这种反应常发生于用药数月或数年。
加强药物安全信息的收集和交流
及时停药,祛除药因:这是最根本的治疗措施。药源性疾病发生于用药后,因此用药时间与发病时间的关系,对于药源性疾病的诊断是非常重要的。患者的病史、用药史、临床表现、病理学检查、生化检验等资料是诊断的依据。确定不良反应后,患者停用相关药物后,疾病可自愈或停止进展。如不能确定哪一种药物是致病因子时,按其药物反应的规律,逐个停用或改用其他药物治疗,进行排查。
加强排泄,延缓吸收:与剂量相关的药源性疾病的治疗,临床可用静脉输液,利尿、导泻、洗胃、催吐、毒物吸附剂、血液透析来加速药物的排泄,延缓、减少药物的吸收。如磺胺对肾功损害可通过利尿,促进药物在肾小管的排泄。
及时拮抗,积极处理:若致病的药物明确,可选用特异性拮抗剂降低致病药物的药理活性,减轻药物不良反应。
积极处理过敏反应:①对过敏性休克的治疗要第一时间抢救,切忌延误抢救时机,首选药物是肾上腺素,严重者可静滴肾上腺皮质激素,肌注异丙嗪,心跳骤停采用心肺复苏抢救治疗。②使用抗组织胺类药物抗过敏治疗,严重的过敏性药源性疾病和药物引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可采用肾上腺皮质激素。③对一些临床症状可对症局部用药,但有些患者对多种药物敏感,因此在进一步治疗和选择药物时要简化治疗措施,避免此类药物的反复使用,加重已发生的药源性疾病。
对药物引起的各系统器官损害的治疗,与其他疾病因素引起的相应器官治疗方法相同。
关键词 药源性疾病 预防 治疗
提高临床安全用药水平
首先了解患者的过敏史或药物不良反应史,这一点对有过敏倾向和特异体质的患者是非常重要的。这类患者服用常量或低于常用量药物就可发生过敏反应。
年龄:老年人病多,用药品种也多,应提醒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孕妇用药应特别慎重,尤其是妊娠初期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使用药物,若用药不当有可能致畸。
由于一些药物可经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而引起不良反应,故对哺乳妇女用药应慎重选择。授乳母亲禁用青霉素、链霉素。
肝病、肾病患者,除应尽可能选择对肝、肾功能无不良影响的药物,还应适当减少剂量。多数药物在肝代谢、肾清除,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由于药物在体内的代谢及清除率减低,使药物的血浆半衰期延长,血液浓度增高,易引起不良反应。
用药要有明确的指征,对症用药,即要符合适应证,也要排除禁忌证,切忌随意用药。应采取小剂量、少品种、短疗程、多观察。
選用药物时要权衡利弊,尽量做到个体化给药,并要注意用量、用法。根据所选药物的药理作用特点,即药效学与药动学规律,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用药品种应合理,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同时,还应了解患者自用药品的情况,以免发生药物不良相互作用。药物不良相互作用会造成药物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同时也会使药物的不良反应增强或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而损害机体。
应用新药时,须掌握有关资料,如药效学与药动学的知识。慎重用药,严密观察。病人用药的安全监护,新药上市后的安全性监督,在病人用药过程中,了解病人的家族病史、过敏史。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处理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回顾性或前瞻性临床流行病学调查以便判断。
应用对器官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时,须按规定检查器官功能。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发现AKR的早期症状,以便及时停药和处理,防止对患者的进一步损害。
注意药物的迟发反应,这种反应常发生于用药数月或数年。
加强药物安全信息的收集和交流
及时停药,祛除药因:这是最根本的治疗措施。药源性疾病发生于用药后,因此用药时间与发病时间的关系,对于药源性疾病的诊断是非常重要的。患者的病史、用药史、临床表现、病理学检查、生化检验等资料是诊断的依据。确定不良反应后,患者停用相关药物后,疾病可自愈或停止进展。如不能确定哪一种药物是致病因子时,按其药物反应的规律,逐个停用或改用其他药物治疗,进行排查。
加强排泄,延缓吸收:与剂量相关的药源性疾病的治疗,临床可用静脉输液,利尿、导泻、洗胃、催吐、毒物吸附剂、血液透析来加速药物的排泄,延缓、减少药物的吸收。如磺胺对肾功损害可通过利尿,促进药物在肾小管的排泄。
及时拮抗,积极处理:若致病的药物明确,可选用特异性拮抗剂降低致病药物的药理活性,减轻药物不良反应。
积极处理过敏反应:①对过敏性休克的治疗要第一时间抢救,切忌延误抢救时机,首选药物是肾上腺素,严重者可静滴肾上腺皮质激素,肌注异丙嗪,心跳骤停采用心肺复苏抢救治疗。②使用抗组织胺类药物抗过敏治疗,严重的过敏性药源性疾病和药物引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可采用肾上腺皮质激素。③对一些临床症状可对症局部用药,但有些患者对多种药物敏感,因此在进一步治疗和选择药物时要简化治疗措施,避免此类药物的反复使用,加重已发生的药源性疾病。
对药物引起的各系统器官损害的治疗,与其他疾病因素引起的相应器官治疗方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