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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理事会成员要定期轮流值班,可不蹲守办公室,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对受理事件即时联系处置,不能预交到下一个小组;对可能影响事件公平公正处置的,各利益方和参与理事可提出回避,报自联会秘书长或乡镇党委审查批准。面对这些规定,理事会成员在实际中如何把握?他们有哪些经验?本刊记者专访了部分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