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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WHY-WHAT解析之一可以理解为,为什么提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什么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转型期的各种治安问题随之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形势随之出现,我国社会逐步形成了打防控一体化的防控体系。①
2、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方面在外部可以很好的解决当前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需要,另一方面在内部可以挖掘、整合各级公安机关的各种治安资源,弥补警力不足。目前我国各省区都在探索自己的治安模式,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诸如:民警专防、辅警协防、邻里联防、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
以上种种条件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提出提供了契机,而该理论的提出正是对当今社会综合治理的阐释。
治安防控体系是指公安机关运用社会控制理论和系统工程方法,整合内部警力与社会资源,以社区警务为基础,以全时空巡逻防控为基本勤务方式,以刑侦防控为首要环节形成统一指挥、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协调运转的集打击、防范、管理、控制、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能对社会治安实施综合控制的警务工作系统。其防控主体主要有三部分力量组成,以公安机关为中坚,以群防群控力量为依托,以社会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为基础,多种防空力量共同存在于统一体系中,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遏制和预防了犯罪,适应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控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安全需求的扩张,现行社会控制体系仍显不足。
治安防控体系特征与原则。特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系统科学、信息科学、行为科学在社会治安领域内的综合运用。具体特征可以概括为主体构成多元化,破除警察包打天下的旧观念,树立社会治安社会治,公共安全公共搞的新理念、组织结构多层次,区域治安防控的多元主体不能简单集合、凑合在一起而应按警务科学规律分层次结构,才能完成常态管控、问题处置与紧急状态应对等不同任务、功能设计多向度,一方面各主体在实现各自本职功能的同时实现相应的治安功能,另一方面,各类治安行为在服从、服务于体系的整体目标的同时完成各自主要目标。基本原则:整体性原则,要求从现实状况出发与发展需求出发,科学设计本区域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而不是简简单单地站在公安机关自身立场上,为搞好治安而要求全社会配合、有序性原则,要求系统重组本区域维护社会治安的各类力量,使其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防止缺失与错位、协调性原则,要求防控主体结构、防控目标设计、防空行为实施都相互协调、相得益彰,而不是各行其是、各自为战、更不是相互冲突、相互抵消。
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要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完善,而这也是WHY-WHAT解析之二:为什么要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什么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1、当前我国工作的重心是共建和谐社会,而内保工作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并且社会稳定本身就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和具体体现。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社会资源分配发生改变,社会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企业单位内部利益分配调整等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各种深层次问题暴露出来。单位内部的治安状况因其聚众性、集中性、突发性强、牵涉面广和影响力大等特点而被称为社会稳定的晴雨表。
2、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一个题中之意就是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治安治理,而单位治安保卫部门作为群防群治的主要力量之一,对于治安防控体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与监督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靠单位自身力量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保卫单位财产和内部成员人身安全,保障单位生产业务活动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三、单位保卫工作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性作用
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在社会生活中个人作为最基层的成员独立的进行的自身活动,有意无意的影响到其他个体的生活与工作,当个体与个体之间因为共同的利益集合在一起,共同生产生活,这样就构成了群体,而群体组织在社会中的一个表现形式就是各式各样的单位组织,单位之间的活动建构了社会的运行体系,因此,这样的三级体系即个人-单位组织-社会的运行模式印证了单位保卫工作对于社会的基础性作用,它是社会的构成单位,也是社会治安防控赖以依靠的基本控制手段之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承担治安防控信息的收集,辨别,处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个重要的特色就是预防与管控,对于信息的收集是做好各种管控活动的前提性措施,只有掌握了全面,客观的各类治安信息,此能够将潜在的矛盾进行掌控,防微杜渐,将不安定因素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你内。在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准确的确定事件的成因以及采取得力的控制手段,增强主动出击的方向性。再者,鉴于公安警力的不足,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还可以起到特定的辅助性质,单位内部成分复杂,而内保力量的涉足能够获得专业力量无法以公开掌握的治安信息,对于社会治安管控具有积极的意义。
2、承上启下,完善宏观管控的措施。单位组织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国家各种措施的实施主体,内部成员则是管控的对象,因此,单位保卫工作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中具有中枢性的作用,一方面,他必须能够合理合法的运用各种手段维护单位内部的自身安全,保护成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基层单位还必须贯彻各种维护社会整体稳定的安全措施,处理与单位以外各种力量的利益纷争,具有大局观。作为主体机构,单位组织对于自身内部的安全稳定具有全局性的作用,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和谐,保障单位各项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这是单位保卫工作的常态化工作。而作为一个基层组织,作为社会构成的一个部分,单位保卫工作的稳定与否,对于全局活动的合理进行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单位组织以自身的安全稳定,构筑全社会的良好秩序,这是作为基层组成单位最基本的职能,并且通过与各种单位组织的互动形成全社会的共治,形成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社会由单位构成,单位保卫工作是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准,内保工作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互相影响,互相依存,没有单位保卫工作的积极开展,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发展。而社会的前进与繁荣能够为单位保卫工作提供全局性的保障管控能力。二者彼此共存,对于维护社会的整体稳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注释:
①宫志刚《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参考文献:
[1]宫志刚《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2] 王金鑫《对国际辅警制度的考察与有效借鉴》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年第2期
[3]黄若建《以构建社会治安防范三张网谈民力借用问题》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新论)2004.5
[4]中国保安协会编《中国保安业十年发展战略研究》,1994年。
[5]李晓明《中国保安学》,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年修订版。
[6]赵永昌《对辅警制度的考察与借鉴》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1
[7]金其高.中国社会治安防控[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130.
[8]王仲方.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9:4.
[9]王彩元.治安学基础理论专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185;192.
作者简介:侯晓文,男,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方向:治安管理。
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转型期的各种治安问题随之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形势随之出现,我国社会逐步形成了打防控一体化的防控体系。①
2、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方面在外部可以很好的解决当前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需要,另一方面在内部可以挖掘、整合各级公安机关的各种治安资源,弥补警力不足。目前我国各省区都在探索自己的治安模式,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诸如:民警专防、辅警协防、邻里联防、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
以上种种条件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提出提供了契机,而该理论的提出正是对当今社会综合治理的阐释。
治安防控体系是指公安机关运用社会控制理论和系统工程方法,整合内部警力与社会资源,以社区警务为基础,以全时空巡逻防控为基本勤务方式,以刑侦防控为首要环节形成统一指挥、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协调运转的集打击、防范、管理、控制、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能对社会治安实施综合控制的警务工作系统。其防控主体主要有三部分力量组成,以公安机关为中坚,以群防群控力量为依托,以社会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为基础,多种防空力量共同存在于统一体系中,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遏制和预防了犯罪,适应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控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安全需求的扩张,现行社会控制体系仍显不足。
治安防控体系特征与原则。特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系统科学、信息科学、行为科学在社会治安领域内的综合运用。具体特征可以概括为主体构成多元化,破除警察包打天下的旧观念,树立社会治安社会治,公共安全公共搞的新理念、组织结构多层次,区域治安防控的多元主体不能简单集合、凑合在一起而应按警务科学规律分层次结构,才能完成常态管控、问题处置与紧急状态应对等不同任务、功能设计多向度,一方面各主体在实现各自本职功能的同时实现相应的治安功能,另一方面,各类治安行为在服从、服务于体系的整体目标的同时完成各自主要目标。基本原则:整体性原则,要求从现实状况出发与发展需求出发,科学设计本区域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而不是简简单单地站在公安机关自身立场上,为搞好治安而要求全社会配合、有序性原则,要求系统重组本区域维护社会治安的各类力量,使其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防止缺失与错位、协调性原则,要求防控主体结构、防控目标设计、防空行为实施都相互协调、相得益彰,而不是各行其是、各自为战、更不是相互冲突、相互抵消。
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要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完善,而这也是WHY-WHAT解析之二:为什么要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什么是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1、当前我国工作的重心是共建和谐社会,而内保工作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并且社会稳定本身就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和具体体现。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社会资源分配发生改变,社会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企业单位内部利益分配调整等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各种深层次问题暴露出来。单位内部的治安状况因其聚众性、集中性、突发性强、牵涉面广和影响力大等特点而被称为社会稳定的晴雨表。
2、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一个题中之意就是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治安治理,而单位治安保卫部门作为群防群治的主要力量之一,对于治安防控体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与监督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靠单位自身力量维护内部治安秩序,保卫单位财产和内部成员人身安全,保障单位生产业务活动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三、单位保卫工作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性作用
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在社会生活中个人作为最基层的成员独立的进行的自身活动,有意无意的影响到其他个体的生活与工作,当个体与个体之间因为共同的利益集合在一起,共同生产生活,这样就构成了群体,而群体组织在社会中的一个表现形式就是各式各样的单位组织,单位之间的活动建构了社会的运行体系,因此,这样的三级体系即个人-单位组织-社会的运行模式印证了单位保卫工作对于社会的基础性作用,它是社会的构成单位,也是社会治安防控赖以依靠的基本控制手段之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承担治安防控信息的收集,辨别,处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个重要的特色就是预防与管控,对于信息的收集是做好各种管控活动的前提性措施,只有掌握了全面,客观的各类治安信息,此能够将潜在的矛盾进行掌控,防微杜渐,将不安定因素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你内。在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准确的确定事件的成因以及采取得力的控制手段,增强主动出击的方向性。再者,鉴于公安警力的不足,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还可以起到特定的辅助性质,单位内部成分复杂,而内保力量的涉足能够获得专业力量无法以公开掌握的治安信息,对于社会治安管控具有积极的意义。
2、承上启下,完善宏观管控的措施。单位组织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国家各种措施的实施主体,内部成员则是管控的对象,因此,单位保卫工作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中具有中枢性的作用,一方面,他必须能够合理合法的运用各种手段维护单位内部的自身安全,保护成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基层单位还必须贯彻各种维护社会整体稳定的安全措施,处理与单位以外各种力量的利益纷争,具有大局观。作为主体机构,单位组织对于自身内部的安全稳定具有全局性的作用,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和谐,保障单位各项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这是单位保卫工作的常态化工作。而作为一个基层组织,作为社会构成的一个部分,单位保卫工作的稳定与否,对于全局活动的合理进行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单位组织以自身的安全稳定,构筑全社会的良好秩序,这是作为基层组成单位最基本的职能,并且通过与各种单位组织的互动形成全社会的共治,形成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社会由单位构成,单位保卫工作是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准,内保工作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互相影响,互相依存,没有单位保卫工作的积极开展,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发展。而社会的前进与繁荣能够为单位保卫工作提供全局性的保障管控能力。二者彼此共存,对于维护社会的整体稳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注释:
①宫志刚《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参考文献:
[1]宫志刚《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2] 王金鑫《对国际辅警制度的考察与有效借鉴》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年第2期
[3]黄若建《以构建社会治安防范三张网谈民力借用问题》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新论)2004.5
[4]中国保安协会编《中国保安业十年发展战略研究》,1994年。
[5]李晓明《中国保安学》,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年修订版。
[6]赵永昌《对辅警制度的考察与借鉴》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01
[7]金其高.中国社会治安防控[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130.
[8]王仲方.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9:4.
[9]王彩元.治安学基础理论专论[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185;192.
作者简介:侯晓文,男,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方向:治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