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九八六年绥中县物价局正式成立,绥中县物价检查所成为县物价局的一个职能部门。检查所成立20年来, 严格按照《规范化基层物价检查所标准》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检查工作的开展。
一、注重学习,加强检查队伍的自身建设
为提高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绥中县物价检查所制定了学习制度和具体的学习计划,把每周五确定为学习日,并结合《全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对检查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几年来,绥中县物价检查所连续被县委评为“创文明行业活动优秀示范点”。
二、有为有位,赢得物价检查机构单独设置,工作职责明确
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机构改革使物价部门屡受冲击,绥中县物价局及物价检查所不论在什么形势下,从不放弃自己的职能,艰难、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作好价格管理及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以有为的工作赢得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从而保持了绥中县物价检查所的机构稳定。
三、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我们建立健全了文件收发处理、会议、学习、考勤和廉政建设等日常工作制度。在检查工作中,为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检查人员实行了案件主办和错案追究制度,明确分工和责任,制定了详细具体的错案追究办法和相应责任。认真依照有关文件政策衡量被检查单位的价格行为,完善各种手续,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连续两年被葫芦岛市物价局命名为“案件审理先进单位”。
四、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开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新局面
每年的年初,我们都按照国家及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们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然后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中,我们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五、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化解矛盾
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对群众反映普遍的、涉及面广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从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及时查处,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必有果,及时反馈。2003年绥中县物价检查所被国家计委命名为“价格举报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价格的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物价信得过”和明码标价工作
2004年,我们加强了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在全县农村建立24个监督站,聘请监督员304名。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经常与农村价格监督站沟通协调,指导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目前网络建设成果已充分体现出来,对提高价格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明码标价工作已深入人心,经营者由被动标价变为主动标价,全县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七、认真执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制度
为使上级部门及时、准确了解基层的检查工作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全面、准确、翔实地将各种统计报表、统计分析、典型案例及总结材料等按时报送,并经常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反映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一些重大案件的处理上,经常请上级部门帮助把关,上下关系协调顺畅。
八、加强廉政建设,树立物价检查队伍的良好现象
为保证价格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我们物价检查人员恪守《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物价检查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
九、积极开展价格宣传活动,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物价检查工作
为使全社会都能了解价格法律法规,理解和支持物价检查工作,几年来,我们开展了多次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利用《价格法》颁布纪念日、“学雷锋”纪念日、公民道德纪念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责编:赵岸英)
一、注重学习,加强检查队伍的自身建设
为提高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绥中县物价检查所制定了学习制度和具体的学习计划,把每周五确定为学习日,并结合《全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对检查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几年来,绥中县物价检查所连续被县委评为“创文明行业活动优秀示范点”。
二、有为有位,赢得物价检查机构单独设置,工作职责明确
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机构改革使物价部门屡受冲击,绥中县物价局及物价检查所不论在什么形势下,从不放弃自己的职能,艰难、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作好价格管理及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以有为的工作赢得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从而保持了绥中县物价检查所的机构稳定。
三、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我们建立健全了文件收发处理、会议、学习、考勤和廉政建设等日常工作制度。在检查工作中,为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检查人员实行了案件主办和错案追究制度,明确分工和责任,制定了详细具体的错案追究办法和相应责任。认真依照有关文件政策衡量被检查单位的价格行为,完善各种手续,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连续两年被葫芦岛市物价局命名为“案件审理先进单位”。
四、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开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新局面
每年的年初,我们都按照国家及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们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然后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检查工作。在检查工作中,我们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五、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化解矛盾
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对群众反映普遍的、涉及面广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从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及时查处,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必有果,及时反馈。2003年绥中县物价检查所被国家计委命名为“价格举报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价格的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物价信得过”和明码标价工作
2004年,我们加强了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在全县农村建立24个监督站,聘请监督员304名。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经常与农村价格监督站沟通协调,指导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目前网络建设成果已充分体现出来,对提高价格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明码标价工作已深入人心,经营者由被动标价变为主动标价,全县明码标价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七、认真执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制度
为使上级部门及时、准确了解基层的检查工作情况,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全面、准确、翔实地将各种统计报表、统计分析、典型案例及总结材料等按时报送,并经常与上级部门沟通,及时反映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一些重大案件的处理上,经常请上级部门帮助把关,上下关系协调顺畅。
八、加强廉政建设,树立物价检查队伍的良好现象
为保证价格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我们物价检查人员恪守《物价检查人员守则》和《物价检查人员廉洁自律的规定》。
九、积极开展价格宣传活动,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物价检查工作
为使全社会都能了解价格法律法规,理解和支持物价检查工作,几年来,我们开展了多次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利用《价格法》颁布纪念日、“学雷锋”纪念日、公民道德纪念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责编:赵岸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