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CRISPR-Cas技术直接用于编辑人类胚胎之临床研究的前提是要具备可接受的风险-收益比。利益相关方要避免如同基因治疗临床试验和胚胎干细胞治疗初期那样对潜在疗效的夸大和误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脱靶效应及其他难以预测的后果。不过,在当前阶段对非医学目的设计婴儿的担忧,不是限制那些出于治疗目的之人类胚胎基因编辑临床研究的主要理由。国家应尽快酝酿制定CRISPR-CAS技术临床应用的伦理准则、技术标准和监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