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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私权的本质和植物资源本身的特殊性使得植物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层面上与注重生物多样性、食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冲突 ,这也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同利益要求的冲突。而在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内部 ,专利模式、UPOV模式和其他专门模式也是不同价值取向的反映。中国尽管参加了相关公约并完善了国内法律制度 ,但仍需在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中找到真正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