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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6日上午,深圳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101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方案。根据方案,自明年2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08元,涨幅13%;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6.5元,涨幅13.8%。深圳目前最低工资标准领跑全国。
会议指出,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2012年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在接受采访时还曾表示,招工难困扰着珠三角企业,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提高工资水平,吸引更多求职者。相比2013年最低工资逾6%的涨幅,2014年的最低工资上涨明显加大。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强调,最低工资是一个“硬标准”,不仅员工正常上班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参加社会保险的计算基数,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加班费、夜班费不属最低工资;企业如果“动最低工资的底线”将受罚。
最低工资调整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会议指出,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2012年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在接受采访时还曾表示,招工难困扰着珠三角企业,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提高工资水平,吸引更多求职者。相比2013年最低工资逾6%的涨幅,2014年的最低工资上涨明显加大。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强调,最低工资是一个“硬标准”,不仅员工正常上班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参加社会保险的计算基数,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加班费、夜班费不属最低工资;企业如果“动最低工资的底线”将受罚。
最低工资调整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