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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把对人类的爱体现为对人类很负责的批评,而没有喊些中国古代道德启蒙读物中“人之初,性本善”之类的美言。
世界上一切能构成体系、法则的道德,基本的立足点是什么?要想弄明白这一点,不如先听听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的话:“与其说人性善,不如说人性恶更加接近于唯物主义。”恩格斯首先认为人性是恶的,必须批评。为什么他又基于爱人类而对世界做出了那么大的贡献?原因之一是他把对人类的爱体现为对人类很负责的批评,而没有喊些中国古代道德启蒙读物中“人之初,性本善”之类的美言。
中国南宋时期的爱国诗人辛弃疾,在写了很多抗敌、救国的诗之余,也写过四句专门谈论人性的诗:“至性由来禀太和,善人何少恶人多!高山流水泻平地,正作方圆有几何?”意思是世上的人从恶如流者多,严格自修者少。他这样叹息人性之恶,而他本人却是大善之人。善从何来?其一便是从努力弃恶中来。
崇善是道德,弃恶更是道德,而且是首要的道德。这一点,中国懂得太少。
古今中国的道德体系,大都将主要气力用在宣讲少数大德人物的非常之举上,甚而将那样的人和事标榜为“中国是道德大国”的证明。古今中国的道德法则也如此,虚悬了很多道德旌旗,对人身上的恶性往往不愿去看,更少指斥。殊不知严肃的道德体系首先是对非道德、反道德的批评,其次才是对真正有道德的人和事进行表彰。随后,道德由真实而日趋伪化,就要对那样的现象进行再批评。假如伪道德越来越学会用“文明手段”来镀金,来作秀,来造假,就要再一次进行批评。批评,再批评,再三再四、再N次地批评,才能使之成为道德体系。道德法则也一样,任何正确的道德法则,也首先是对违背道德原理、道德准则的批评,以及对原理、准则日趋伪化或浊化的一而再、再而三地批评。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的体系,就是不断弃恶扬善的体系。道德的法则,就是不断弃恶扬善的法则。中国的道德体系主要是崇善的体系,中国的道德法则也主要是崇善的法则,弃恶的比重很小。如此本末倒置,貌似崇尚道德,实际上只能导致道德的失序化和任意化,也很难使道德法则成为国民的通用法则。
中国从古代到现代,曾经建立过真正的道德体系么?没有。古代在对道德的注解上,官方有官方的注解,认为等级具有无比的神圣性和天赐的合理性;民间的注解就有差异,在大多时候也承认等级压迫是正常的现象,理应服从、听命,而在另外的时候也崇拜叛逆性的绿林好汉、侠义英雄、无法匪盗。另如武力集团有武力集团的注解,以能杀、能打、能斗、不怕死为道德;文人群体有文人群体的注解,认为敢于直谏、死谏或乐于去当骚客就是道德。总之,始终没有能力从多种多样的社会现象和人事行为中提炼出某种道德共性,因之很难建立或形成实实在在的道德体系和道德法则。到了以“革命”为帅旗的年代,认为一切道德都有阶级性,每人都是多种阶级相互对抗中的一员,连是非、善恶、美丑都因阶级属性的不同而异,这就更难形成国民共认的道德了。
不能建立起坚实的道德体系,就更难形成国民共尊的通用法则。中国古代有“成仁”、“取义”之说,两者都必须以殉身(即死去)为代价。这样的标准太高也太奢,一百个人之中有九十九个做不到,因此不能成为通用的道德法则。当年也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以及“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等口号,但无论是“毫不”还是“完全彻底”,都有绝对化的意味,真正达到这种高标准的人也不是大多数,因此也不能成为通用的道德法则。无论是古代名垂青史的清官,还是今天的见义勇为者,在国民总体的比例中都是少数(否则也不会特意地表彰),因此也不能成为通用的道德法则。当然,中国古今的奸佞、贪官、恶徒、小人总量也不少,更不能、也不会使之成为流行的道德法则,否则中国的文明史也不会形成。(待续)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著名作家、学者
世界上一切能构成体系、法则的道德,基本的立足点是什么?要想弄明白这一点,不如先听听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的话:“与其说人性善,不如说人性恶更加接近于唯物主义。”恩格斯首先认为人性是恶的,必须批评。为什么他又基于爱人类而对世界做出了那么大的贡献?原因之一是他把对人类的爱体现为对人类很负责的批评,而没有喊些中国古代道德启蒙读物中“人之初,性本善”之类的美言。
中国南宋时期的爱国诗人辛弃疾,在写了很多抗敌、救国的诗之余,也写过四句专门谈论人性的诗:“至性由来禀太和,善人何少恶人多!高山流水泻平地,正作方圆有几何?”意思是世上的人从恶如流者多,严格自修者少。他这样叹息人性之恶,而他本人却是大善之人。善从何来?其一便是从努力弃恶中来。
崇善是道德,弃恶更是道德,而且是首要的道德。这一点,中国懂得太少。
古今中国的道德体系,大都将主要气力用在宣讲少数大德人物的非常之举上,甚而将那样的人和事标榜为“中国是道德大国”的证明。古今中国的道德法则也如此,虚悬了很多道德旌旗,对人身上的恶性往往不愿去看,更少指斥。殊不知严肃的道德体系首先是对非道德、反道德的批评,其次才是对真正有道德的人和事进行表彰。随后,道德由真实而日趋伪化,就要对那样的现象进行再批评。假如伪道德越来越学会用“文明手段”来镀金,来作秀,来造假,就要再一次进行批评。批评,再批评,再三再四、再N次地批评,才能使之成为道德体系。道德法则也一样,任何正确的道德法则,也首先是对违背道德原理、道德准则的批评,以及对原理、准则日趋伪化或浊化的一而再、再而三地批评。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的体系,就是不断弃恶扬善的体系。道德的法则,就是不断弃恶扬善的法则。中国的道德体系主要是崇善的体系,中国的道德法则也主要是崇善的法则,弃恶的比重很小。如此本末倒置,貌似崇尚道德,实际上只能导致道德的失序化和任意化,也很难使道德法则成为国民的通用法则。
中国从古代到现代,曾经建立过真正的道德体系么?没有。古代在对道德的注解上,官方有官方的注解,认为等级具有无比的神圣性和天赐的合理性;民间的注解就有差异,在大多时候也承认等级压迫是正常的现象,理应服从、听命,而在另外的时候也崇拜叛逆性的绿林好汉、侠义英雄、无法匪盗。另如武力集团有武力集团的注解,以能杀、能打、能斗、不怕死为道德;文人群体有文人群体的注解,认为敢于直谏、死谏或乐于去当骚客就是道德。总之,始终没有能力从多种多样的社会现象和人事行为中提炼出某种道德共性,因之很难建立或形成实实在在的道德体系和道德法则。到了以“革命”为帅旗的年代,认为一切道德都有阶级性,每人都是多种阶级相互对抗中的一员,连是非、善恶、美丑都因阶级属性的不同而异,这就更难形成国民共认的道德了。
不能建立起坚实的道德体系,就更难形成国民共尊的通用法则。中国古代有“成仁”、“取义”之说,两者都必须以殉身(即死去)为代价。这样的标准太高也太奢,一百个人之中有九十九个做不到,因此不能成为通用的道德法则。当年也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以及“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等口号,但无论是“毫不”还是“完全彻底”,都有绝对化的意味,真正达到这种高标准的人也不是大多数,因此也不能成为通用的道德法则。无论是古代名垂青史的清官,还是今天的见义勇为者,在国民总体的比例中都是少数(否则也不会特意地表彰),因此也不能成为通用的道德法则。当然,中国古今的奸佞、贪官、恶徒、小人总量也不少,更不能、也不会使之成为流行的道德法则,否则中国的文明史也不会形成。(待续)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著名作家、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