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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在建立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但排污许可证覆盖面窄、发证率低,为此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排污许可制的改革与实施,为确保排污许可制度发挥核心作用,还需要通过法律来保障其改革目标得以顺利实现。本文认为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保障机制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即立法保障机制和法律实施保障机制。立法保障已经较为明晰,法律实施保障机制较为急迫,本文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应该建立多元化的排污许可制度实施保障机制,包括政府实施、公众实施及自我实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