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还不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对同性强奸的定罪往往不统一,有些甚至根本没有定罪,法律对同性强奸的规定空白,不能为受害人权利的救济提供救济渠道。本文就以同性强奸中男.男模式为切入点,对同性强奸的社会现状、立法历史,分析将男男同性强奸入罪的必要性,再结合我国内众多学者的观点和国外立法经验,对男性间同性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