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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在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加快招商引资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等产业发展战略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河南省内就业,农民工家门口就业也为农民工自身及经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带来了多方面好处,但是当前农民工在就业中仍面临自身素养和技能水平不足、就业不稳定、身份受歧视、就业保障水平低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有就业市场失灵、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户籍制度不合理等问题,因此需要完善相关公共政策,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促进中原经济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农民工;就业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2
近两年,在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省内就业,并对中原经济区的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在我国城乡二元化体制下,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保障和福利,处在社会的边缘。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必须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一方面要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繁荣农民工劳动就业市场;一方面要完善相关公共政策,规范农民工劳动就业市场和企业行为,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本文将从完善公共政策的视角,提出解决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中农民工问题的对策思路。
一、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中的农民工问题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就非常重视农民工问题,针对其就业难、工资被拖欠、技能低等问题,先后开展了春暖行动、冬季讨薪活动等专项行动,农民工就业环境、权益保障有所好转。近日卢展工书记呼吁取消“农民工”称谓,更在全社会引起积极反响。但调查走访发现农民工就业从业中依然面临以下突出问题①。
1.农民工自身职业素养及技能水平不足,面临“产业和知识壁垒”,影响其就业质量,削弱了产业的创新能力
农民工职业素养、技能水平的不足,一方面,使他们面临产业和知识壁垒,在就业竞争中处于被动,就业难、受歧视,大多从事着脏、苦、累的体力工作。另一方面,还会诱使企业雇用更多廉价农民工来替代对设备、技术的投资,长期会削弱企业开发产品、改善工艺、引进技术、更新设备、增强管理等创新的动力。
2.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狭窄,选择余地太少
经调查,农民工寻找工作的主要途径依次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街头招聘广告、不太规范的劳务市场等,很多人不知道政府所提供的就业信息,也很少上网应聘。就业信息传播的不通畅,增加了农民工寻找工作的时间和成本,使农民工摩擦性失业增加,也导致企业的招工难。
3.农民工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劳动保障及劳动关系等问题是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多发且较难解决
当前侵犯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情仍然严重。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环境差、危险性高的岗位,如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环卫清洁等,用人单位很少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发生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比例高。
4.农民工身份受歧视,产业工人的地位不被认可,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太强
一方面,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依附于合同或户籍制度,使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伤残医治赔偿困难,医疗、养老保险空缺,不能和城市“产业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其身份和地位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必然造成农民工人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或非固定、非正规的某些服务业,这些行业的很多岗位会随着产业更替和市场周期而变化,使许多农民工工作变动频繁,就业稳定性差,不利于农民工专业化和长期稳定发展。
5.农民工业余生活单调、乏味,精神空虚,幸福指数不高
随着农民工收入的提高,他们对精神生活也有着更高的需求。然而,农民工工作时间长,娱乐、社交的时间少,即使有限的业余文化生活也是低层次的。另外,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地电视、电脑、书籍普遍较少,单调乏味的业余文化生活给他们造成心理的孤独与无助,精神上的空虚和处境的艰辛,又使得部分人容易出现精神崩溃而成为社会的隐患,近年来经常发生农民工自残、自杀或犯罪的事件。
二、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中农民工问题的原因分析
1.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市场失灵
当前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市场失灵严重,导致农民工就业难,农民工资源不能有效配置,并影响企业的正常和长远发展:(1)农民工就业市场是一个低端市场,职业中介获利低,市场发展缓慢,招聘就业信息传播滞后,农民工、企业自身发布、搜索信息的成本高,超出他们承受范围,使企业和农民工间缺乏联系的纽带;(2)企业和农民工间还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不了解农民工的技能水平,而农民工不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导致“逆向选择”和“劣币驱逐良币”;(3)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农民工替代性太强,在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等谈判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4)针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具有外部正效应,企业或市场供给不足;(5)政府对企业的微观规制不健全,企业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使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太低。
2.针对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针对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主要问题包括:(1)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发展不均衡,农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少,人员不专业,经费匮乏、工作流动性大、设备简陋;(2)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公共就业服务也面临经费和人员的短缺,农民工进城后也仅能享受到部分就业服务;(3)当前的公共就业服务主要局限在单一的岗位匹配、简单的就业培训方面,职业指导和培训等不能满足农民工的多元化需求;(4)公共就業服务实行分地、分级和多部门的科层式管理,缺乏部门、地区间的交流与协作,导致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的职能重叠,机构的重复建设和信息不通畅,而且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和学校等主体间也缺乏有效横向联系,在公共就业服务资源浪费的同时,其供给质量和效率低下。 3.户籍等社会管理制度不公平,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严重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和捆绑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保障、福利制度等是导致农民工问题的根本原因:(1)我国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导致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区别对待,就业规定、社会管理与福利政策等往往将农民工排除在外;(2)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工城市就业进行歧视性收费,强迫农民工办理就业证、计生证、暂住证、婚育证等各种证件,为农民工城市就业增设了壁垒,增加了其就业成本;(3)城市中大部分人在思想观念上已经形成对农民的歧视,认为其是“老土”、“低素质”的代名词,并产生了歧视农村劳动力的观念,农民工因为身份、户籍等原因在职业选择时不能享有与城镇就业人口平等的机会。
三、解决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中农民工问题的公共政策
(一)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着力完善与农民工相关的社会政策和管理制度,为农民工的“职业化“和”市民化”扫清障碍
1.改变“农民工”称谓,消除对农民工的思想歧视
由于农民工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仍将长期存在,完全取消“农民工”称谓不太可能,但目前我们可以改称“农民工”为“企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或“农村外来务工人员”,以消除社会对农民工在思想和意识形态上的歧视。当农民工作为产业工人角色时,可以采用“企业职工”这一最公平的称呼;当涉及农民工现有特殊问题时,可以称为“外来务工人员”或“农村外来务工人员”。
2.统筹城乡户籍制度,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
总结广东、重庆和上海等地户改的实践经验,中原经济区的户改需要解决以下难题:由于农民工主要集中在郑州、洛阳等少数大中城市,建议采取积分制,协调户改与控制大城市人口的关系,实现户改的有序推进;由于土地的收益越来越高,户改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土地为代价,必须妥善解决户改后原有农村土地的经营和收益权问题,使农民获得足够的经济补偿;户改给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带来压力,必须完善城市的财税和社会保障体制,使户改的成本由政府、社会和农民共同合理分担。
3.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促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城乡均衡
农民工问题的背后是城乡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差距,从长期来看,必须促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城乡均衡发展:一方面,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另一方面,改革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民工放开,建立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机构,注重建立农民工问题长效机制,解决农民工看病、子女入学、居住、社会保险等问题。
(二)完善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的人力资源优势
1.促进公共就业服务的城乡均衡化发展
加大对农村公共就业服务的财政投入,完善省、市、区县、乡镇、村五级的农村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使农民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其中,特别要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这些平台要有专职、专业的工作人员,要统一标识、名称、场地、制度、管理和软件,其职能主要是劳动就业政策和信息的宣传,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创业服务和困难家庭的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
同时,城市公共就业服务应向农民工开放:让所有进城农民工都可以享受到求职、登记、培训等城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并建立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
2.完善针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应对产业升级给农民工带来的产业壁垒和知识壁垒
积极利用河南的职业教育资源,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职业院校、农民工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联动机制,对农民的职业培训应分为基础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
3.促进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区域化、网络化发展
第一,整合区域公共就业服务资源,集中人事和社会保障、共青团、民政、工会等部门的就业服务职能,由统一的区域公共就业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第二,建立农民工行业工会,从行业整体上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指导、工资集体协商等服务。第三,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大众媒介,建立统一、开放、多元化的农民工就业信息网络交流平台,完善企业和农民工的就业服务需求表达机制。第四,打破地区行政壁垒,促进各地区公共就业服务的横向协作,跨越行政区范围来整合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培训等机构,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受益面。第五,重点加强开发区、保税区等农民工聚集地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
4.引入市场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绩效考核制度
公共就业服务组织是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的直接供给者,应引入市场机制,完善其治理结构,提高其绩效管理水平: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组织的现代法人制度,推进政企分开,权利下放,实现由行政化管理向服务导向模式转变,对农民工和企业不断变化的需求作出快速反应;依据公共就业服务的职能,强化对“农民工新岗位匹配的时间和数量”、“农民工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满意度”、“为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服务后的就业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计划的完成度”等绩效指标的量化考核;在对外关系上,加快市场化和国际化步伐,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组织与营利性就业中介组织的合作,推行公共就业服务外包,实现信息共享。
(三)完善对企业的微观规制政策,提高企业和产业发展质量
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中,政府不仅要支持企业发展,还要完善对企业的微观规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的行为,提高企业和产业发展质量。劳动合同规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快推进工资支付保证金、支付监控、集体协商等制度,杜绝最低工资水平以下的用工现象;社会保障规制,所有企业必须为农民工交纳工商、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劳动环境规制,对农民工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设定上限,并确保农民工工作环境的安全性;生活环境规制,分布在郊区及规模较大的企业必须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人均居住面积要达到一定标准,房间的取冷、供暖、洗浴和电视等娱乐设施必须完备。
注释:
①本次调查主要对郑州市正在从业和找工作的农民工进行了200份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样本涉及经济开发区的加工制造业,市区的建筑业,环卫、物流、餐饮、商贸等服务行业,覆盖范围相对广泛;同时,对相关企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进行了20余次访谈。
参考文献:
[1]何爱国.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述论[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9(04).
[2]丁同民.河南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就业发展权实现的基本路径探析[J].企业活力,2011(06).
[3]张紧跟.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分析:以珠三角为例[J].政治学研究,2010(03).
[4]杨宜勇.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建设[J].中国经贸导刊,2010(16).
[5]郑州市新生代农民工城镇化研究[J].郑州市统计信息网,www.zzstjj.gov.cn.
[6]喻新安.中原经济区研究[M].河南人民出版社,2011.
[7]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Z].国发[2011]32号.
[8]Cornes, R.
关键词: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农民工;就业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2
近两年,在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省内就业,并对中原经济区的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在我国城乡二元化体制下,农民工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保障和福利,处在社会的边缘。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必须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一方面要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繁荣农民工劳动就业市场;一方面要完善相关公共政策,规范农民工劳动就业市场和企业行为,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本文将从完善公共政策的视角,提出解决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中农民工问题的对策思路。
一、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中的农民工问题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就非常重视农民工问题,针对其就业难、工资被拖欠、技能低等问题,先后开展了春暖行动、冬季讨薪活动等专项行动,农民工就业环境、权益保障有所好转。近日卢展工书记呼吁取消“农民工”称谓,更在全社会引起积极反响。但调查走访发现农民工就业从业中依然面临以下突出问题①。
1.农民工自身职业素养及技能水平不足,面临“产业和知识壁垒”,影响其就业质量,削弱了产业的创新能力
农民工职业素养、技能水平的不足,一方面,使他们面临产业和知识壁垒,在就业竞争中处于被动,就业难、受歧视,大多从事着脏、苦、累的体力工作。另一方面,还会诱使企业雇用更多廉价农民工来替代对设备、技术的投资,长期会削弱企业开发产品、改善工艺、引进技术、更新设备、增强管理等创新的动力。
2.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狭窄,选择余地太少
经调查,农民工寻找工作的主要途径依次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街头招聘广告、不太规范的劳务市场等,很多人不知道政府所提供的就业信息,也很少上网应聘。就业信息传播的不通畅,增加了农民工寻找工作的时间和成本,使农民工摩擦性失业增加,也导致企业的招工难。
3.农民工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劳动保障及劳动关系等问题是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多发且较难解决
当前侵犯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情仍然严重。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环境差、危险性高的岗位,如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环卫清洁等,用人单位很少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发生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比例高。
4.农民工身份受歧视,产业工人的地位不被认可,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太强
一方面,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依附于合同或户籍制度,使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伤残医治赔偿困难,医疗、养老保险空缺,不能和城市“产业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其身份和地位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必然造成农民工人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或非固定、非正规的某些服务业,这些行业的很多岗位会随着产业更替和市场周期而变化,使许多农民工工作变动频繁,就业稳定性差,不利于农民工专业化和长期稳定发展。
5.农民工业余生活单调、乏味,精神空虚,幸福指数不高
随着农民工收入的提高,他们对精神生活也有着更高的需求。然而,农民工工作时间长,娱乐、社交的时间少,即使有限的业余文化生活也是低层次的。另外,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地电视、电脑、书籍普遍较少,单调乏味的业余文化生活给他们造成心理的孤独与无助,精神上的空虚和处境的艰辛,又使得部分人容易出现精神崩溃而成为社会的隐患,近年来经常发生农民工自残、自杀或犯罪的事件。
二、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中农民工问题的原因分析
1.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市场失灵
当前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市场失灵严重,导致农民工就业难,农民工资源不能有效配置,并影响企业的正常和长远发展:(1)农民工就业市场是一个低端市场,职业中介获利低,市场发展缓慢,招聘就业信息传播滞后,农民工、企业自身发布、搜索信息的成本高,超出他们承受范围,使企业和农民工间缺乏联系的纽带;(2)企业和农民工间还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不了解农民工的技能水平,而农民工不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导致“逆向选择”和“劣币驱逐良币”;(3)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农民工替代性太强,在工资待遇、劳动保障等谈判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4)针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具有外部正效应,企业或市场供给不足;(5)政府对企业的微观规制不健全,企业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使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太低。
2.针对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针对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主要问题包括:(1)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发展不均衡,农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少,人员不专业,经费匮乏、工作流动性大、设备简陋;(2)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公共就业服务也面临经费和人员的短缺,农民工进城后也仅能享受到部分就业服务;(3)当前的公共就业服务主要局限在单一的岗位匹配、简单的就业培训方面,职业指导和培训等不能满足农民工的多元化需求;(4)公共就業服务实行分地、分级和多部门的科层式管理,缺乏部门、地区间的交流与协作,导致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的职能重叠,机构的重复建设和信息不通畅,而且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和学校等主体间也缺乏有效横向联系,在公共就业服务资源浪费的同时,其供给质量和效率低下。 3.户籍等社会管理制度不公平,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严重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和捆绑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保障、福利制度等是导致农民工问题的根本原因:(1)我国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导致对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区别对待,就业规定、社会管理与福利政策等往往将农民工排除在外;(2)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工城市就业进行歧视性收费,强迫农民工办理就业证、计生证、暂住证、婚育证等各种证件,为农民工城市就业增设了壁垒,增加了其就业成本;(3)城市中大部分人在思想观念上已经形成对农民的歧视,认为其是“老土”、“低素质”的代名词,并产生了歧视农村劳动力的观念,农民工因为身份、户籍等原因在职业选择时不能享有与城镇就业人口平等的机会。
三、解决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中农民工问题的公共政策
(一)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着力完善与农民工相关的社会政策和管理制度,为农民工的“职业化“和”市民化”扫清障碍
1.改变“农民工”称谓,消除对农民工的思想歧视
由于农民工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仍将长期存在,完全取消“农民工”称谓不太可能,但目前我们可以改称“农民工”为“企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或“农村外来务工人员”,以消除社会对农民工在思想和意识形态上的歧视。当农民工作为产业工人角色时,可以采用“企业职工”这一最公平的称呼;当涉及农民工现有特殊问题时,可以称为“外来务工人员”或“农村外来务工人员”。
2.统筹城乡户籍制度,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
总结广东、重庆和上海等地户改的实践经验,中原经济区的户改需要解决以下难题:由于农民工主要集中在郑州、洛阳等少数大中城市,建议采取积分制,协调户改与控制大城市人口的关系,实现户改的有序推进;由于土地的收益越来越高,户改不能以牺牲农民的土地为代价,必须妥善解决户改后原有农村土地的经营和收益权问题,使农民获得足够的经济补偿;户改给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带来压力,必须完善城市的财税和社会保障体制,使户改的成本由政府、社会和农民共同合理分担。
3.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促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城乡均衡
农民工问题的背后是城乡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差距,从长期来看,必须促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城乡均衡发展:一方面,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另一方面,改革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民工放开,建立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机构,注重建立农民工问题长效机制,解决农民工看病、子女入学、居住、社会保险等问题。
(二)完善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的人力资源优势
1.促进公共就业服务的城乡均衡化发展
加大对农村公共就业服务的财政投入,完善省、市、区县、乡镇、村五级的农村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使农民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其中,特别要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这些平台要有专职、专业的工作人员,要统一标识、名称、场地、制度、管理和软件,其职能主要是劳动就业政策和信息的宣传,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创业服务和困难家庭的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
同时,城市公共就业服务应向农民工开放:让所有进城农民工都可以享受到求职、登记、培训等城市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并建立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
2.完善针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应对产业升级给农民工带来的产业壁垒和知识壁垒
积极利用河南的职业教育资源,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职业院校、农民工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联动机制,对农民的职业培训应分为基础性培训和技能性培训。
3.促进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区域化、网络化发展
第一,整合区域公共就业服务资源,集中人事和社会保障、共青团、民政、工会等部门的就业服务职能,由统一的区域公共就业管理机构统筹管理,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第二,建立农民工行业工会,从行业整体上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指导、工资集体协商等服务。第三,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大众媒介,建立统一、开放、多元化的农民工就业信息网络交流平台,完善企业和农民工的就业服务需求表达机制。第四,打破地区行政壁垒,促进各地区公共就业服务的横向协作,跨越行政区范围来整合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培训等机构,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受益面。第五,重点加强开发区、保税区等农民工聚集地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
4.引入市场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绩效考核制度
公共就业服务组织是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的直接供给者,应引入市场机制,完善其治理结构,提高其绩效管理水平: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组织的现代法人制度,推进政企分开,权利下放,实现由行政化管理向服务导向模式转变,对农民工和企业不断变化的需求作出快速反应;依据公共就业服务的职能,强化对“农民工新岗位匹配的时间和数量”、“农民工对公共就业服务的满意度”、“为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服务后的就业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计划的完成度”等绩效指标的量化考核;在对外关系上,加快市场化和国际化步伐,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组织与营利性就业中介组织的合作,推行公共就业服务外包,实现信息共享。
(三)完善对企业的微观规制政策,提高企业和产业发展质量
中原经济区产业发展中,政府不仅要支持企业发展,还要完善对企业的微观规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的行为,提高企业和产业发展质量。劳动合同规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快推进工资支付保证金、支付监控、集体协商等制度,杜绝最低工资水平以下的用工现象;社会保障规制,所有企业必须为农民工交纳工商、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劳动环境规制,对农民工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设定上限,并确保农民工工作环境的安全性;生活环境规制,分布在郊区及规模较大的企业必须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人均居住面积要达到一定标准,房间的取冷、供暖、洗浴和电视等娱乐设施必须完备。
注释:
①本次调查主要对郑州市正在从业和找工作的农民工进行了200份问卷调查和访谈,调查样本涉及经济开发区的加工制造业,市区的建筑业,环卫、物流、餐饮、商贸等服务行业,覆盖范围相对广泛;同时,对相关企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进行了20余次访谈。
参考文献:
[1]何爱国.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述论[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9(04).
[2]丁同民.河南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就业发展权实现的基本路径探析[J].企业活力,2011(06).
[3]张紧跟.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分析:以珠三角为例[J].政治学研究,2010(03).
[4]杨宜勇.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建设[J].中国经贸导刊,2010(16).
[5]郑州市新生代农民工城镇化研究[J].郑州市统计信息网,www.zzstjj.gov.cn.
[6]喻新安.中原经济区研究[M].河南人民出版社,2011.
[7]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Z].国发[2011]32号.
[8]Cornes,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