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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下旬,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促进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座谈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贾福兴讲话指出,今年以来,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落实中央部署,按照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坚持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惩防体系建设与企业管理监督特别是内控机制建设结合越来越紧密;越来越多的企业领导认识到惩防体系不仅仅是党委纪委的事,而是与企业改革发展紧密联系、融为一体的;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有多方面,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或突出某一重点,或运用有效手段,或整体推进,在落实“七项要求”、“三重一大”等工作任务上,坚持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成效明显;特别是各促进小组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采取不同方式调动各企业积极性,体现活力,真抓实干,在体系建设中彰显效果。其具体特点是:合理安排,组织协调有力;齐抓共建,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发挥综合效应;重在建设,融入企业管理;调查研究,探索有效途径。
此次在北京召开的以“整体推进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为主题的会议,是中央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而进行的一次交流研讨,同时也是一次动员部署。
贾福兴在谈到如何深刻领会中央的新精神、新思路、新部署、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时指出:一是深刻领会实质,增强责任感。《工作规划》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明确了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企业党政领导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工作规划》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提高实效性。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加强企业管理的系统工程。国资委下发了《实施意见》,要求中央企业结合实际,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注重以点带面,提高整体性。当前,要以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和完善制衡约束为重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国资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监督检查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资委有关规定的情况。国资委将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建立健全规范的董事会,推动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指导董事会督促企业完善决策程序和工作规程。对没有列入董事会试点的中央企业,逐步实行党委(党组)书记与总经理分设,形成结构合理、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中央企业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七项要求”和“三重一大”科学决策制度的监督,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的监督。四是坚持惩防并举,提高系统性。正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加大对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七项要求”、“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下决心突破一批大案要案,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有效预防腐败创造条件。要抓好教育,加强监督。进一步强化出资人、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积极探索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廉洁从业长效机制。要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制度建设。适应中央企业改革、改制、重组需要,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推进中央企业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完善企业反腐倡廉制度等,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加强科学配置和有效制衡权力,加快推进中央企业规范董事会,建立健全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改制重组中强化集团公司控制力。要继续深化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工作,推进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市场化、规范化、科学化,督促企业规范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激励约束机制。
贾福兴强调,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必须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防体系建设的重大责任。在中央企业建设惩防体系,我们一直强调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落实《工作规划》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抓好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带头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继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总体部署、工作指导、督促落实的作用。要按照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明确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工作条件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改进和提高。注意研究解决单个业务职能部门或纪检监察机构解决不了的事项,督促工作重心下移,扎实做好二三级企业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从总体上实现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同时,明确职能分工和任务分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当前,要结合企业实际,抓紧提出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研究并明确提出在体系建设中,今年抓什么,明年抓什么,后年抓什么,在整体上建立什么样的机制,在重点上每年干哪几件有关体系建设的实事。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也不能抽象“森林”,看不到“树木”。既要抓宏观,也要抓具体。千万不能空对空,要有效管用,切实解决问题。各企业要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定期向国资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
齐抓共建,发挥合力。坚持业务管理部门的教育监督管理负责制,形成齐抓共建、上下联动的机制,发挥整体工作合力,这是我们几年来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业务管理部门是企业各项改革发展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同时也担负着从源头上制定防治腐败措施的责任。控制与防范腐败风险的大量工作需要在发挥业务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和作用中落实。业务管理部门要自觉地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与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分解相联系,参与研究抓落实的意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提出具体方案,认真完成牵头和协办的各项任务。
纪检监察机构要转变工作理念,注重用全面系统的思想方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通过抽查、联查、交流等多种方式,督促管理部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形成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合力。
考核评价,督促检查。中央企业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建立符合经营管理实际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评价标准,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列入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评价范围,对落实《工作规划》任务情况进行量化检查,并与年度工作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根据考评结果,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兑现奖惩。国资委将按照中央部署开展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督促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同时,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管理软件系统在中央企业的应用,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反馈,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担任促进活动组的组长单位和组内牵头单位共39家中央企业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等促进中央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组10个组长单位,在会上介绍了本企业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情况。
(责任编辑: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