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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其提出意见、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为民代言、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方式。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努力使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是尊重代表法定权利、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促进代表作用发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探索、努力改进的一项重要工作。通化市二道江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依法行使职权,为加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这些建议和意见是代表们集体智慧的结晶,集中反映了全区人民的愿望和要求,集中反映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建议办理工作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承办单位领导越来越重视,思想认识越来越到位。各承办单位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动把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责任制,普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有关科室具体抓、专职人员全程抓”的良好工作责任制,为做好办理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证。不少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了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单纯地就建议办建议,而是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为群众谋利、为政府分忧的一件大事,作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强化承办人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促进了对代表建议的重视程度和办理质量的提高。
二是代表高度认可,对办理工作越来越肯定。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出台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程序、要求进行明确规范;每年还要挑选一些有关民生问题的建议安排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比如,针对黄广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东文路维修和管理的建议”。此路段为七彩城老门市房区域,无主下水管的下水流满地沟后,由该路口排出,影响行人交通。近年来,虽经多次维修但始终没能彻底解决,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代表提出建议后,区政府责成有关承办单位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在去年8月末完成了维修和施工任务,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群众和代表本人对此都非常满意。再如赵福和代表提出的“关于学生乘三轮车就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后,韩阳区长、姜殿忠、李龙艳副区长和教育局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学校校车工作。成立了以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八项相关措施,研究制定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采取“一车一薄”的管理模式,对驾驶人员资质和校车安全状况进行了严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用,并协调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拖拉机、摩托车、农用车辆载乘学生的交通行为,收到较好成效,得到学生和家长们的肯定,代表对承办单位积极的工作态度感到非常满意。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还将代表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汇编成册,予以公开,并把人代会上代表审议发言时提出的意见建议书面整理后一并转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在代表中产生了很好的反响。各承办单位普遍加大了与代表联系沟通的力度,更加注重开门办理、上门走访,更加注重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协商,努力使每一件建议的办理都让代表了解实情,参与其中,共同办理。代表们对区人大常委会及各承办单位为建议办理所付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注重解决问题,办理成效越来越明显。各承办单位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和落实,不断创新办理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着力在办理实效上下功夫,使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议办理工作亟待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代表建议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质量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水平的综合反映,它直接影响建议的办理质量和落实效果。从总体上看,通过近几年加大对代表履职能力的培训,激发了代表履职积极性,代表建议的数量有了明显增加,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真正能站在全区工作大局,提出有质量、对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明显作用的建议还是比较少,更多的都是一些找政府要政策、要资金和需要帮助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是建议的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由于有的单位认识上还有一定差距,把办理代表建议看成额外负担,抱着应付的思想去办理,导致实际工作中形式重于实效,存在人来人往、文来文往的现象,在承诺、办理和践诺三个环节中只注重了承诺一个环节,忽视了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三是督办的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力度逐年加大。但从更高标准看,还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督办方法上、监督的途径上还有很多文章可做。
建议办理工作要处理好“二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重点督办和常规督办的关系。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有选择地对部分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在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的同时,以点带面,有效推动了其他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代表们的肯定。随着代表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每年人代会代表提出的建议不断增多,办理工作量大、面广。为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在督办过程中必须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确保督促检查到位。一要抓重点建议,增强实效,要筛选确定一批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突出解决代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二要抓不满意件,促难点突破,对一些久拖不决或办理难度大、期限长的重点建议,要坚持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要在坚持党委、政府督查部门重点督办、区人大常委会联合督办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委办对口督办、代表联合调研督办等办法,丰富督办的形式,提高督办的实效。
二是要处理好办理责任与严格考核的关系。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是一项“硬任务”,单靠经办人员的觉悟是远远不够的。要彻底消除敷衍塞责、互相踢皮球的现象,就必须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包案负责制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制,尤其是应考虑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要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表彰办法》,对各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办理工作做得好的、代表和群众表示满意的承办单位进行表彰,对办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承办单位,责成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并重新办理,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作者系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建议办理工作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承办单位领导越来越重视,思想认识越来越到位。各承办单位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动把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责任制,普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有关科室具体抓、专职人员全程抓”的良好工作责任制,为做好办理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证。不少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了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单纯地就建议办建议,而是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为群众谋利、为政府分忧的一件大事,作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强化承办人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促进了对代表建议的重视程度和办理质量的提高。
二是代表高度认可,对办理工作越来越肯定。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出台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程序、要求进行明确规范;每年还要挑选一些有关民生问题的建议安排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比如,针对黄广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东文路维修和管理的建议”。此路段为七彩城老门市房区域,无主下水管的下水流满地沟后,由该路口排出,影响行人交通。近年来,虽经多次维修但始终没能彻底解决,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代表提出建议后,区政府责成有关承办单位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在去年8月末完成了维修和施工任务,解决了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群众和代表本人对此都非常满意。再如赵福和代表提出的“关于学生乘三轮车就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后,韩阳区长、姜殿忠、李龙艳副区长和教育局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学校校车工作。成立了以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八项相关措施,研究制定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采取“一车一薄”的管理模式,对驾驶人员资质和校车安全状况进行了严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用,并协调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拖拉机、摩托车、农用车辆载乘学生的交通行为,收到较好成效,得到学生和家长们的肯定,代表对承办单位积极的工作态度感到非常满意。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还将代表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汇编成册,予以公开,并把人代会上代表审议发言时提出的意见建议书面整理后一并转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在代表中产生了很好的反响。各承办单位普遍加大了与代表联系沟通的力度,更加注重开门办理、上门走访,更加注重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协商,努力使每一件建议的办理都让代表了解实情,参与其中,共同办理。代表们对区人大常委会及各承办单位为建议办理所付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注重解决问题,办理成效越来越明显。各承办单位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和落实,不断创新办理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着力在办理实效上下功夫,使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议办理工作亟待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代表建议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质量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水平的综合反映,它直接影响建议的办理质量和落实效果。从总体上看,通过近几年加大对代表履职能力的培训,激发了代表履职积极性,代表建议的数量有了明显增加,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真正能站在全区工作大局,提出有质量、对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明显作用的建议还是比较少,更多的都是一些找政府要政策、要资金和需要帮助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是建议的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由于有的单位认识上还有一定差距,把办理代表建议看成额外负担,抱着应付的思想去办理,导致实际工作中形式重于实效,存在人来人往、文来文往的现象,在承诺、办理和践诺三个环节中只注重了承诺一个环节,忽视了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三是督办的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力度逐年加大。但从更高标准看,还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在督办方法上、监督的途径上还有很多文章可做。
建议办理工作要处理好“二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重点督办和常规督办的关系。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有选择地对部分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在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的同时,以点带面,有效推动了其他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代表们的肯定。随着代表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每年人代会代表提出的建议不断增多,办理工作量大、面广。为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在督办过程中必须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确保督促检查到位。一要抓重点建议,增强实效,要筛选确定一批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突出解决代表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二要抓不满意件,促难点突破,对一些久拖不决或办理难度大、期限长的重点建议,要坚持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要在坚持党委、政府督查部门重点督办、区人大常委会联合督办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委办对口督办、代表联合调研督办等办法,丰富督办的形式,提高督办的实效。
二是要处理好办理责任与严格考核的关系。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是一项“硬任务”,单靠经办人员的觉悟是远远不够的。要彻底消除敷衍塞责、互相踢皮球的现象,就必须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包案负责制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制,尤其是应考虑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要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表彰办法》,对各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办理工作做得好的、代表和群众表示满意的承办单位进行表彰,对办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承办单位,责成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并重新办理,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作者系通化市二道江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