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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李文君
2月28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指导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因此意见稿一经公布,立即得到了众多教育学者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建言。纳群言,集众智,求共识,绘蓝图。我们坚信,正在完善中的《规划纲要》必将不负全国人民的重托,成为中国教育史上新的里程碑。
杨小微:从关键词转换看理念演变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期待已久的《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公布,其对今后10多年中国教育发展的意义,堪比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及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甚至更加重要。根据觉的十二大的决策,1985年教育体制改革决定把教育摆到战略重点的地位;与党的十四大精神相一致,1993年纲要又将教育定位于整个社会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一份《规划纲要》,则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将教育置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之中。显然,教育的战略地位一脉相承,所不同的是:前两次规定的教育发展走的是“重点发展”之路,这一次则突出了教育总体发展中的“均衡发展”,在发展方式上有所不同。
从“重点发展”到“均衡发展”,其背后的原因是教育发展的总体取向发生了重要变化。1993年纲要中“效益”一词出现了11次,而在2010年规划纲要中,“公平”出现了17次(效率3次、效益2次),均衡出现了10次,“公平”超越“效益”被摆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规划纲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规划纲要》十分重视缩小校际差异(如通过弱校改造)、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尤其重视农村教育问题,“农村”一词在规划纲要中出现的频率达到39次,涵盖农村的“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农村学校等诸多方面。但是,要警惕把“公平”做成“平均”。这就需要以更开放的心态和方式办多样化的教育,只有从体制和制度上合理放开,教育发展才有活水源头。
《规划纲要》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关键词——“学习”,在正文中共出现41次。相比之下,1993年纲要出现5次,1998年面向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出现8次,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出现18次,呈现出逐步升温的态势。由于学习总是体现在个体身上的,所以,高频率出现“学习”一词,而且在战略目标的表述中称“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至少表明这份文件正在摆脱单一的“社会本位”向度,开始关注教育事业对每一个个人生命发展的意义。文件同时也表达了国家建构终身教育体系的决心:“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然而,略感不足的是,《规划纲要》的话语表达中时而透出“以经济思维办教育”的痕迹,例如,“人力资源”(出现13次)、“人力资源强国”(5次)等用语,延续了1985年以来一直将教育定位于服务“经济发展”(1985)、“市场经济”(1993)、“知识经济”和“经济社会”(1998)的惯性。如1998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的提法是“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以及现代化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直接与知识经济对接。如果只是突出对人的“人才”定位和对教育的工具定位,那么就难免忽略人的本体价值和教育的育人价值(亦即“内在价值”)。教育的旨归不仅在于“强国”,而且还要“立人”。
此外,《规划纲要》文本中,“素质”出现38次、“质量”出现46次,对二者关系的论述也比较清晰,即“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不过,尽管要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却对要树立什么样的质量观缺少必要的论证或说明,这容易使“质量”在实践中流于口号。
葛延风:亮点带来惊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
《规划纲要》民意尽显,主要体现在其“迎着问题上”。针对当前中国教育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规划纲要》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20字工作方针。其中,育人为本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落实为育人为本,这种理念上的突破使教育的功能与国家的需要和大众的诉求统一起来,不仅涵盖了素质教育的内容,也反映了未来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人的全面发展,以公平和质量为目标的改革创新是手段。必须长期、全面来看教育成效,如果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就无所谓公平和质量。
理念上的突破与内容上的改革创新一脉相承。《规划纲要》目前的内容已是面面俱到,仅从现实需要来看,目前的文本既为最受关注的民生问题给出了答案,又为解决这些问题准备了制度建设方案。这其中,“优先~公平”这两个关键词都落到了实处:《规划纲要》具体阐释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强调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这使教育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地位如何凸显、教育发展自身应首先追求什么有了明确答案。
以社会各界关心的对教育的投入为例,《规划纲要》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表述教育怎么优先,不再像以往的规划一样笼统地提4%目标:“各项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发展。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2009年,我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已过万亿元,财政教育
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6.3%,《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财政性教育支出比例准确的时间目标,并将这种支出的重点领域具体化、项目化,在建立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扶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等方面都有“花钱清单”。
总之,大家关心的诸多问题因为这些理念和措施而成为亮点。尽管这些措施难以一蹴而就,但经年累月,教育事业一定会实现大家期待的发展。
苏杨:重点在于落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
在看到亮点的同时,也不能忽略难点所在。因为多年形成的体制障碍,没有全局渐进的改革是难以攻克的,《规划纲要》见效也非一日、一部门之功。
以公平为例。尽管这些年来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比例在大幅上升,但从教育公平角度考虑,不能不看到类似的投入比例却因为各地基数的差异而使实际的投入力度也存在相当差异。尽管《规划纲要》明确了加强省级统筹,但省与省之间的差距并不比县与县之间的差距好多少。从投入量而言,发达地区可能已经基本够用,在欠发达地区却仍有许多基本条件仍无力达到,这就使“促进公平”落实起来必须有一项制度的完善作为保证——转移支付。
再如行政化管理倾向。目前比较多的说法是:政府对学校管得过多,学校自主权不足,未来应进一步扩大办学自主权。《规划纲要》对此是持肯定态度 的,专门用“落实学校自主办学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来叙述。但学校的问题不仅是学校的问题。从现实的情况看,在一部分领域确有政府管得过多、过细等问题,比如过多的行政性审批、过多的达标评比等。但与此同时,在一些领域也存在着突出的“放权过度、约束不足”问题。比如,一些学校在基本建设、资产处置、收费和内部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事实上已经到了很难约束的地步,在其他相关领域,学校也有着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由此带来行为目标异化以及“内部人控制”问题,事实上已经非常突出。因此,调整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关系模式绝不是简单的“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而是要立足教育目标和属性,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而这又是此类事业单位共同存在的问题。对学校内部管理,目前学校本身的治理结构则有越来越强的照搬政府的倾向。中国高等学校经历过兼并、扩招这种外延拓展的努力,也经历过学科建设评估考核的尝试,还经历过人事改革、工资改革等绩效激励创新,有些大学还在招引人才、更新换代上费尽脑筋。这些机制使大学的资源和权力越来越集中,而集中就使管理部门、岗位和职位急剧升温,使这些部门、岗位和职位“寻租”机会大为增加。在这种情形下,还有多少大学老师认为“君子有三乐……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出现数十名大学教授竟聘后勤处长的怪事也就不足为怪了。尽管《规划纲要》已经提出鼓励和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学校的决策咨询,帮助学校更好地依法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但这样的操作只能随着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随着适合学校特点的制度和政策的健全来逐步推进。没有统筹的制度改革,没有力度更大的措施,难点可能依然难。
《规划纲要》既要体现是一个规划纲要,又要体现它是一个规划,它要作出很多对于目标、措施的具体安排,要从文字变为行动。因此,最重要的是让《规划纲要》有“刚”性。工作部署要见实效,需要体现在工作目标、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上,明确的工作目标、倾斜的资源配置和刚性的绩效考核,才可能在全社会形成落实相关工作的合力。2006年3月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在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上有了突破——约束性指标及其关联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通过约束性指标,使得“十五”期间若干不力的工作——如环境保护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有了很大的改进(“十一五”成为我国“七五”以来首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的五年计划)。所以,尽管《规划纲要》中的发展目标非常系统了,但仍需要加强刚性:落实为较大范围内利用现有统计体系可比较、可考核的目标甚至是约束性指标,并通过若干强制性制度来配合。而且,目前的《规划纲要》中,结果指标很清晰,对各类教育的办学规模和人口受教育年限都有明确规定。但是,没有真正推动事业改革、进行过程监控的抓手型指标并将其与绩效考核挂钩,这样的指标就难以起到改革发动机的效果。
2月28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指导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因此意见稿一经公布,立即得到了众多教育学者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建言。纳群言,集众智,求共识,绘蓝图。我们坚信,正在完善中的《规划纲要》必将不负全国人民的重托,成为中国教育史上新的里程碑。
杨小微:从关键词转换看理念演变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期待已久的《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公布,其对今后10多年中国教育发展的意义,堪比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及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甚至更加重要。根据觉的十二大的决策,1985年教育体制改革决定把教育摆到战略重点的地位;与党的十四大精神相一致,1993年纲要又将教育定位于整个社会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一份《规划纲要》,则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将教育置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之中。显然,教育的战略地位一脉相承,所不同的是:前两次规定的教育发展走的是“重点发展”之路,这一次则突出了教育总体发展中的“均衡发展”,在发展方式上有所不同。
从“重点发展”到“均衡发展”,其背后的原因是教育发展的总体取向发生了重要变化。1993年纲要中“效益”一词出现了11次,而在2010年规划纲要中,“公平”出现了17次(效率3次、效益2次),均衡出现了10次,“公平”超越“效益”被摆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规划纲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规划纲要》十分重视缩小校际差异(如通过弱校改造)、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尤其重视农村教育问题,“农村”一词在规划纲要中出现的频率达到39次,涵盖农村的“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农村学校等诸多方面。但是,要警惕把“公平”做成“平均”。这就需要以更开放的心态和方式办多样化的教育,只有从体制和制度上合理放开,教育发展才有活水源头。
《规划纲要》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关键词——“学习”,在正文中共出现41次。相比之下,1993年纲要出现5次,1998年面向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出现8次,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出现18次,呈现出逐步升温的态势。由于学习总是体现在个体身上的,所以,高频率出现“学习”一词,而且在战略目标的表述中称“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至少表明这份文件正在摆脱单一的“社会本位”向度,开始关注教育事业对每一个个人生命发展的意义。文件同时也表达了国家建构终身教育体系的决心:“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然而,略感不足的是,《规划纲要》的话语表达中时而透出“以经济思维办教育”的痕迹,例如,“人力资源”(出现13次)、“人力资源强国”(5次)等用语,延续了1985年以来一直将教育定位于服务“经济发展”(1985)、“市场经济”(1993)、“知识经济”和“经济社会”(1998)的惯性。如1998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的提法是“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以及现代化建设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直接与知识经济对接。如果只是突出对人的“人才”定位和对教育的工具定位,那么就难免忽略人的本体价值和教育的育人价值(亦即“内在价值”)。教育的旨归不仅在于“强国”,而且还要“立人”。
此外,《规划纲要》文本中,“素质”出现38次、“质量”出现46次,对二者关系的论述也比较清晰,即“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不过,尽管要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却对要树立什么样的质量观缺少必要的论证或说明,这容易使“质量”在实践中流于口号。
葛延风:亮点带来惊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
《规划纲要》民意尽显,主要体现在其“迎着问题上”。针对当前中国教育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规划纲要》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20字工作方针。其中,育人为本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落实为育人为本,这种理念上的突破使教育的功能与国家的需要和大众的诉求统一起来,不仅涵盖了素质教育的内容,也反映了未来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人的全面发展,以公平和质量为目标的改革创新是手段。必须长期、全面来看教育成效,如果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就无所谓公平和质量。
理念上的突破与内容上的改革创新一脉相承。《规划纲要》目前的内容已是面面俱到,仅从现实需要来看,目前的文本既为最受关注的民生问题给出了答案,又为解决这些问题准备了制度建设方案。这其中,“优先~公平”这两个关键词都落到了实处:《规划纲要》具体阐释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强调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这使教育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地位如何凸显、教育发展自身应首先追求什么有了明确答案。
以社会各界关心的对教育的投入为例,《规划纲要》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表述教育怎么优先,不再像以往的规划一样笼统地提4%目标:“各项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发展。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2009年,我国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已过万亿元,财政教育
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为16.3%,《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财政性教育支出比例准确的时间目标,并将这种支出的重点领域具体化、项目化,在建立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扶持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等方面都有“花钱清单”。
总之,大家关心的诸多问题因为这些理念和措施而成为亮点。尽管这些措施难以一蹴而就,但经年累月,教育事业一定会实现大家期待的发展。
苏杨:重点在于落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研究员
在看到亮点的同时,也不能忽略难点所在。因为多年形成的体制障碍,没有全局渐进的改革是难以攻克的,《规划纲要》见效也非一日、一部门之功。
以公平为例。尽管这些年来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比例在大幅上升,但从教育公平角度考虑,不能不看到类似的投入比例却因为各地基数的差异而使实际的投入力度也存在相当差异。尽管《规划纲要》明确了加强省级统筹,但省与省之间的差距并不比县与县之间的差距好多少。从投入量而言,发达地区可能已经基本够用,在欠发达地区却仍有许多基本条件仍无力达到,这就使“促进公平”落实起来必须有一项制度的完善作为保证——转移支付。
再如行政化管理倾向。目前比较多的说法是:政府对学校管得过多,学校自主权不足,未来应进一步扩大办学自主权。《规划纲要》对此是持肯定态度 的,专门用“落实学校自主办学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来叙述。但学校的问题不仅是学校的问题。从现实的情况看,在一部分领域确有政府管得过多、过细等问题,比如过多的行政性审批、过多的达标评比等。但与此同时,在一些领域也存在着突出的“放权过度、约束不足”问题。比如,一些学校在基本建设、资产处置、收费和内部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事实上已经到了很难约束的地步,在其他相关领域,学校也有着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由此带来行为目标异化以及“内部人控制”问题,事实上已经非常突出。因此,调整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关系模式绝不是简单的“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而是要立足教育目标和属性,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而这又是此类事业单位共同存在的问题。对学校内部管理,目前学校本身的治理结构则有越来越强的照搬政府的倾向。中国高等学校经历过兼并、扩招这种外延拓展的努力,也经历过学科建设评估考核的尝试,还经历过人事改革、工资改革等绩效激励创新,有些大学还在招引人才、更新换代上费尽脑筋。这些机制使大学的资源和权力越来越集中,而集中就使管理部门、岗位和职位急剧升温,使这些部门、岗位和职位“寻租”机会大为增加。在这种情形下,还有多少大学老师认为“君子有三乐……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出现数十名大学教授竟聘后勤处长的怪事也就不足为怪了。尽管《规划纲要》已经提出鼓励和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学校的决策咨询,帮助学校更好地依法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但这样的操作只能随着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随着适合学校特点的制度和政策的健全来逐步推进。没有统筹的制度改革,没有力度更大的措施,难点可能依然难。
《规划纲要》既要体现是一个规划纲要,又要体现它是一个规划,它要作出很多对于目标、措施的具体安排,要从文字变为行动。因此,最重要的是让《规划纲要》有“刚”性。工作部署要见实效,需要体现在工作目标、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上,明确的工作目标、倾斜的资源配置和刚性的绩效考核,才可能在全社会形成落实相关工作的合力。2006年3月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在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上有了突破——约束性指标及其关联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通过约束性指标,使得“十五”期间若干不力的工作——如环境保护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有了很大的改进(“十一五”成为我国“七五”以来首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的五年计划)。所以,尽管《规划纲要》中的发展目标非常系统了,但仍需要加强刚性:落实为较大范围内利用现有统计体系可比较、可考核的目标甚至是约束性指标,并通过若干强制性制度来配合。而且,目前的《规划纲要》中,结果指标很清晰,对各类教育的办学规模和人口受教育年限都有明确规定。但是,没有真正推动事业改革、进行过程监控的抓手型指标并将其与绩效考核挂钩,这样的指标就难以起到改革发动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