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施工单位若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发展,最有力的手段就是控制工程造价。而工程造价是在招投标阶段明确的,因此完善并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就等于变相节约了施工成本,为施工单位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带动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施工;工程造价;招投标;影响
中图分类号:F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8-0109-01
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想站在自身利益角度获得最大化的工程效益,而规范招投标流程,正是对招投标双方负责,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力手段。尽管我国从未放松对招投标阶段的管理,但是相比西方發达国家,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完善性以及可行性仍有待加强。本文首先分析了招投标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继而提出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策略。
1 招投标阶段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因素分析
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是由招标方提供的,报价人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上报工程造价,会让工程的实际价值与之更加贴近。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必然会对工程造价实施全程控制、动态管理。
1.2 市场因素
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必然规律决定了建筑工程市场的供求关系,会对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市场需求大,施工单位间的竞争就比较小,即使工程承包商在原有成本上尽可能地提高利润,中标的可能性仍比较大。反之,市场需求小,施工单位间的竞争就激烈,即使中了标,承包商也获取不了太高的利润。
1.3 质量要求因素
部分建设单位追求专业性强的先进技术,对建筑工程的質量也有相当高的要求,如果建设单位既要求承包商缩短工期,又对工程质量异常苛刻,那么必然要付出较高的资金,施工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新技术在应用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
1.4 决策因素
投标方要做出最终的投标决策,必然要全面分析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并且充分了解其他竞争单位的整体实力,再立足于己方的施工技术水平做出工程报价。承包商的投标目的不同,最终报出的价格也不一样,比如有的承包商只为了追求微薄施工利润,甚至只要能保住成本就行,还有的承包商追求利润最大化,也有的为了中标成功,尽量压低报价。
2 招投标的特点概述
2.1 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
生产力过剩是目前建设工程市场的普遍现状,而且短期内不会发生任何改变,总体而言建设工程市场仍然是供大于求,结构始终处于完全失衡的局面,而我国的建设市场也依然只是工程的买方市场,通过招标,政府将建设工程委托给业主,然后十几、几十个施工单位为了获得工程承包权,在投标过程中展开激烈的价格竞争,最后工程施工只能由一个单位全权包揽。作为投标方会明显感到建设工程市场的资源匮乏,比如既能获得利益又符合自身技术水平的工程非常少,加大了中标难度,施工企业本身缺少核心竞争力,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求得生存与发展。作为招标方,面对数量众多的施工单位,若想从中挑选出工程报价合适、性价比高、专业技术强、有信誉的一家承包商也实属不易。而招投标的最终意义,就是最大程度地整合并且利用市场中的资源,给招投标双方一个相对平衡和满意的结果。
2.2 招投标主体的经济特点
毋庸置疑,参与工程招投标的双方便是招投标的主体,对招标方而言,最想要的就是能有一家优秀、合格的施工单位,最终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建设工程产品,这也是招标方最想获得的最大利益。所以,在招投标阶段,招标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寻找这样一个信誉高、技术好、工程方案可行、工程报价合理的承包商。而投标方最想获得的利益除了能够中标成功之外,还想从承包的工程项目中获得更高的利润。招投标双方的最终利益不同,其行为就不同,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必将使出浑身解数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此外,工程建设中充满了各种不确定因素,业务方式较为特殊,招投标阶段需要先明确施工期限以及工程价格,后续施工才能顺利开展,招投标双方在沟通洽谈时难免产生误会乃至冲突,给招投标活动的进展造成阻碍。
3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策略
3.1 完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在一系列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是决定工程造价最重要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内容是否详细,计算是否准确,编制是否公正、科学、客观,都会影响到招投标双方在博弈中的公平性,继而影响工程造价能否合理。公平起见,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必须交给资历深、专业性强的造价咨询单位负责。
3.2 重视招标文件的制定
招标文件的作用主要是用来约束工程承包商,同时也是对招投标流程的规范,它涵盖的内容、项目应全面详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针对性。投标方以此为依据来制定相关文件,招标方和中标方也会以此为依据拟定工程合约。所以,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都得益于此。
3.3 做好询标工作
所谓询标,是指向投标方讲解投标文件中某些表述不清楚,含义模糊容易让人产生歧义的内容,比如投标报价、项目要求、单件组成等。做好询标工作,有助于避免投标文件中存在的不合理报价以及带有欺瞒性质的条款,从而保证了工程合同拟定的公平性,为招投标双方都能获得满意的工程效益奠定基础。
3.4 明确、公开招标最高限价
现如今我国建筑工程市场的运作还不够规范,缺乏有力的监管,各项制度仍有待完善,制定一个招标的最高限价并且公开,也是对招投标双方利益的保护,又能够对建筑市场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工程的最高限价应结合工程施工所需材料、人力、物力、设施设备、工程规模,并比较周边地区同类工程施工的造价情况最终予以确定,在详细的市场调查、全面研究分析资料、对比、计算的基础上,让本工程的最高限价与其它同类型工程的造价保持持平。
3.5 规范工程合同形式
合同中拟定了多款承包商施工时必须履行的条约,因此,明确合同类型,规范合同形式,有助于招投标阶段获取具有竞争力的工程报价,也能将合同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施工技术相对简单,施工规模不大,施工期限相对较短的工程,建议采用总价合同,而施工难度高,规模较大,需要长期施工的大中型工程,则建议采用“单价为主,总价为辅”的合同类型,也就是在拟定合同时,工程的主要项目采取单价合同形式,而其他较为细碎、零散的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明确了工程合同的形式之后,在签订合同时,利益双方应格外重视涉及到施工风险和责任、监管权力的内容,在合同款项中加入工程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人,量化风险,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共同利益。
3.6 建立健全招标评标体系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利益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并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原则,如果无法贯彻上述原则,那么即使流程再合理、再科学、再完善也只是空谈而已,同样无法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利益,也没有公平竞争可言。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是让所有参与工程投标的单位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履行平等的义务,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带有任何歧视性。而“公正”主要体现在评标环节,用原先已经确定好的标准、条件来对待每一个投标单位。所谓“公开”,是指将招投标过程透明化,向所有投标单位统一公布工程招标的程序、资料信息以及最终的开标、中标结果,保证所有投标方在该阶段所了解的一切都是相同的。
4 结束语
工程建设的招投标阶段,最难控制却又必须控制的就是工程造价,这不仅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同时又要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为企业决策者提供可信赖的数据信息。工程建设单位也需统筹规划投资计划,选择信誉高、专业性强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动态监测与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与效益。
参考文献:
[1] 张连艳,郭艳玲.关于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问题分析研究[J].门窗,2015,(1):166.
[2] 水毅,杨伟.招投标在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方面的作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34):673.
[关键词]施工;工程造价;招投标;影响
中图分类号:F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8-0109-01
招标人和投标人都想站在自身利益角度获得最大化的工程效益,而规范招投标流程,正是对招投标双方负责,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力手段。尽管我国从未放松对招投标阶段的管理,但是相比西方發达国家,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完善性以及可行性仍有待加强。本文首先分析了招投标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继而提出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策略。
1 招投标阶段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因素分析
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是由招标方提供的,报价人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上报工程造价,会让工程的实际价值与之更加贴近。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必然会对工程造价实施全程控制、动态管理。
1.2 市场因素
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必然规律决定了建筑工程市场的供求关系,会对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市场需求大,施工单位间的竞争就比较小,即使工程承包商在原有成本上尽可能地提高利润,中标的可能性仍比较大。反之,市场需求小,施工单位间的竞争就激烈,即使中了标,承包商也获取不了太高的利润。
1.3 质量要求因素
部分建设单位追求专业性强的先进技术,对建筑工程的質量也有相当高的要求,如果建设单位既要求承包商缩短工期,又对工程质量异常苛刻,那么必然要付出较高的资金,施工单位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新技术在应用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
1.4 决策因素
投标方要做出最终的投标决策,必然要全面分析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并且充分了解其他竞争单位的整体实力,再立足于己方的施工技术水平做出工程报价。承包商的投标目的不同,最终报出的价格也不一样,比如有的承包商只为了追求微薄施工利润,甚至只要能保住成本就行,还有的承包商追求利润最大化,也有的为了中标成功,尽量压低报价。
2 招投标的特点概述
2.1 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
生产力过剩是目前建设工程市场的普遍现状,而且短期内不会发生任何改变,总体而言建设工程市场仍然是供大于求,结构始终处于完全失衡的局面,而我国的建设市场也依然只是工程的买方市场,通过招标,政府将建设工程委托给业主,然后十几、几十个施工单位为了获得工程承包权,在投标过程中展开激烈的价格竞争,最后工程施工只能由一个单位全权包揽。作为投标方会明显感到建设工程市场的资源匮乏,比如既能获得利益又符合自身技术水平的工程非常少,加大了中标难度,施工企业本身缺少核心竞争力,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求得生存与发展。作为招标方,面对数量众多的施工单位,若想从中挑选出工程报价合适、性价比高、专业技术强、有信誉的一家承包商也实属不易。而招投标的最终意义,就是最大程度地整合并且利用市场中的资源,给招投标双方一个相对平衡和满意的结果。
2.2 招投标主体的经济特点
毋庸置疑,参与工程招投标的双方便是招投标的主体,对招标方而言,最想要的就是能有一家优秀、合格的施工单位,最终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建设工程产品,这也是招标方最想获得的最大利益。所以,在招投标阶段,招标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寻找这样一个信誉高、技术好、工程方案可行、工程报价合理的承包商。而投标方最想获得的利益除了能够中标成功之外,还想从承包的工程项目中获得更高的利润。招投标双方的最终利益不同,其行为就不同,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必将使出浑身解数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此外,工程建设中充满了各种不确定因素,业务方式较为特殊,招投标阶段需要先明确施工期限以及工程价格,后续施工才能顺利开展,招投标双方在沟通洽谈时难免产生误会乃至冲突,给招投标活动的进展造成阻碍。
3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策略
3.1 完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在一系列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是决定工程造价最重要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内容是否详细,计算是否准确,编制是否公正、科学、客观,都会影响到招投标双方在博弈中的公平性,继而影响工程造价能否合理。公平起见,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必须交给资历深、专业性强的造价咨询单位负责。
3.2 重视招标文件的制定
招标文件的作用主要是用来约束工程承包商,同时也是对招投标流程的规范,它涵盖的内容、项目应全面详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与针对性。投标方以此为依据来制定相关文件,招标方和中标方也会以此为依据拟定工程合约。所以,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都得益于此。
3.3 做好询标工作
所谓询标,是指向投标方讲解投标文件中某些表述不清楚,含义模糊容易让人产生歧义的内容,比如投标报价、项目要求、单件组成等。做好询标工作,有助于避免投标文件中存在的不合理报价以及带有欺瞒性质的条款,从而保证了工程合同拟定的公平性,为招投标双方都能获得满意的工程效益奠定基础。
3.4 明确、公开招标最高限价
现如今我国建筑工程市场的运作还不够规范,缺乏有力的监管,各项制度仍有待完善,制定一个招标的最高限价并且公开,也是对招投标双方利益的保护,又能够对建筑市场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工程的最高限价应结合工程施工所需材料、人力、物力、设施设备、工程规模,并比较周边地区同类工程施工的造价情况最终予以确定,在详细的市场调查、全面研究分析资料、对比、计算的基础上,让本工程的最高限价与其它同类型工程的造价保持持平。
3.5 规范工程合同形式
合同中拟定了多款承包商施工时必须履行的条约,因此,明确合同类型,规范合同形式,有助于招投标阶段获取具有竞争力的工程报价,也能将合同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施工技术相对简单,施工规模不大,施工期限相对较短的工程,建议采用总价合同,而施工难度高,规模较大,需要长期施工的大中型工程,则建议采用“单价为主,总价为辅”的合同类型,也就是在拟定合同时,工程的主要项目采取单价合同形式,而其他较为细碎、零散的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明确了工程合同的形式之后,在签订合同时,利益双方应格外重视涉及到施工风险和责任、监管权力的内容,在合同款项中加入工程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人,量化风险,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共同利益。
3.6 建立健全招标评标体系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利益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并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原则,如果无法贯彻上述原则,那么即使流程再合理、再科学、再完善也只是空谈而已,同样无法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利益,也没有公平竞争可言。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是让所有参与工程投标的单位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履行平等的义务,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带有任何歧视性。而“公正”主要体现在评标环节,用原先已经确定好的标准、条件来对待每一个投标单位。所谓“公开”,是指将招投标过程透明化,向所有投标单位统一公布工程招标的程序、资料信息以及最终的开标、中标结果,保证所有投标方在该阶段所了解的一切都是相同的。
4 结束语
工程建设的招投标阶段,最难控制却又必须控制的就是工程造价,这不仅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同时又要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为企业决策者提供可信赖的数据信息。工程建设单位也需统筹规划投资计划,选择信誉高、专业性强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动态监测与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与效益。
参考文献:
[1] 张连艳,郭艳玲.关于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问题分析研究[J].门窗,2015,(1):166.
[2] 水毅,杨伟.招投标在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方面的作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34):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