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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课程改革以来,小学语文课堂教学的面貌可以说是日新月异,传统的教学方式方法不断地被生本教育、洋思模式等所取代,学生的学习方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教师的工作和学习生活也随之改变。随着新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新课标、新教材为传统的语文教学注入了鲜活的生命力,使语文课程改革不断走向深入,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喜人景象。但是,由于一部分教师对新课程标准和新课标教材理解不到位,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以下几种问题。
一、过于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
以往的教学模式往往是教师一言堂,重视知识的单向传授,学生只是被动地接收。《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教学应在教师学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课程标准的理念很明确就是要让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互长。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却出现了矫枉过正的现象:教师完全放弃了学习的组织者和引导者的角色,放任学生自己读读念念、说说讲讲,放任学生自由发挥,当学生的认知发生偏差的时候,不能及时地给出指导,认为只有这样才是实现了文本解读的多元化,才是实现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教师完全成了陪客,把课堂由“一言堂”一下子变成了“大放羊”,课堂秩序乱了,学生思维乱了也不去干涉,甚至出现了不相机而收、不相机而导、不就错而纠偏、不升格而讨论的偏误。有些教师还认为,只有这样才是把课堂完全开放了,才是体现了在课堂上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其实,这是大错而特错的。
我认为,“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中的平等,指的是师生在人格上的平等,教和学是互长的,教师不能感觉自己是权威知识的拥有者,不允许学生有标准答案之外的其他想法。但是这并不是说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平等的。一堂成功的课堂,教师必须扮演好组织者和引导者的角色。在教学中,教师要按照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教学活动,允许学生在预设的范围外有所发挥,但是不能影响了整体的教学步骤和教学任务的完成,这是教师应该起到的组织作用。此外,教师还需要认真履行自己引导者的作用,在教学中凭借自己课前的充分准备和对文本的深刻解读,对学生正确导向,开启思维,适时示范,精要点评,高效对话。
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应正确处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教师不能为了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而对学生放任自流,要切实负起责任,扮演好教学组织者和引导者的角色,否则就会严重损害学生主体地位的落实,这样语文教学也会是失败的。
二、过分强调综合能力的培养,忽视基础知识的积累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小学语文教学要“在继续提高学生观察、感受、分析、判断能力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传统的语文教学重视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语文素养的积累和综合能力的提高。语文课程新标准的提出,是对这一现象的有力校正。但是在现实教学中,很多教师又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在学生的基本知识还没有扎实掌握的情况下,就盲目乐观地强调综合能力的培养。通常的情况是在学生对字词句段的理解尚一知半解的时候,教师就按照自己的教学程序开始引导学生阐述对文本的自我解读。殊不知,必要的知识积累也是语文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能力的形成是必须有丰富的知识做基础,只有灵活运用基础知识,才谈得上能力的形成。因此,我们要深刻理解课程标准中“语文素养”的含义。一方面要把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和综合能力作为教学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当学生的积累达到质变的时候,要帮助学生完成提升;另一方面,在教学中,教师要克服浮躁的作风,要引导学生老老实实地做好知识的积累工作,从而为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否则一切都将是“空中楼阁”。
三、过分强调人文教育和综合化,弱化教学重点
语文课既具有工具性,又具有人文性,是两者的统一,这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根据语文课程的双重性,课程标准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崭新理念,强调语文学科应该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建立紧密的联系,强调与其他课程的沟通,这是基于语文学习中学科本身的综合性特点和人的发展的全面性、整体性需要提出来的。但是,在实际的教学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教师把语文课上成了历史课、自然课、地理课。比如,有一位教师就把《松鼠》一课上成了自然生物课。这位教师选用了大量的图片做成了精美的課件,在课上向学生展示松鼠的皮毛、饮食、生活习惯等生物知识,而完全忽视了语文教学中正常的字词的积累,语言、体裁的分析等。所以,我认为语文课程倡导综合性,突出语文教学的人文性,应该以尊重语文学科本身的特点为前提,不能喧宾夺主、舍本逐末。语文是一门关于语言学习的学科,其根本任务是“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学生只有掌握了阅读和写作的基本技能,才能谈及科学教育、审美教育,否则一切就成了一句空话。
四、重视自主、合作、探究,忽视接受式学习
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并不排斥接受学习,二者不应是对立的。“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是传授的两种基本形式。好的讲解有个性化、情境化、针对性强、灵活性大的优势。二者应按需使用,合理穿插,以取得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教学效果。课程改革以来,随着自主、合作、探究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一些课改年级教师走进了误区,一度出现了“谈讲色变”的怪现象。即教师在课堂上不敢讲,只是一味地让学生自主学习,强调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而忽略了教师的主导功能,有自主异化为自流,合作学习变成自由学习的苗头。对此,教师要正确处理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与教师主导功能发挥之间的关系。首先,教师要坚信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是整个学习过程的主人;其次,教师要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条件,诸如激发学习兴趣,创造良好氛围,保证学习时间,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等。教师要在课堂上以学定教,顺学而导,要从学生质疑的众多问题中提炼出重点问题(包括内容的、情感的、写法的),并且自自然然地把这些问题纳入到教学思路中,从而在生与生、师与生的对话中,在逐渐对课文的深入研读中,使这些问题逐一得到圆满解决。在这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防止两种现象出现:一是教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理不睬,束之高阁,仍然按预先的设计 “走教案”,即“教师牵着学生走”;二是不分轻重缓急,学生提出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失去了教学目标,即“学生牵着教师走”。
以上是我在学习《语文课程标准》后结合教学实践思考的几个感触最深的问题,望方家批评指正。但我想,任何新标准的出台,都是一种变革,一种扬弃。创新的实质是继承与发展,所以,我在实施新课程标准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其中的诸多问题。只有辩证地思考,立足于现实,才能保证新标准准确、健康地操作运行。
一、过于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
以往的教学模式往往是教师一言堂,重视知识的单向传授,学生只是被动地接收。《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教学应在教师学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语文课程标准的理念很明确就是要让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互长。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却出现了矫枉过正的现象:教师完全放弃了学习的组织者和引导者的角色,放任学生自己读读念念、说说讲讲,放任学生自由发挥,当学生的认知发生偏差的时候,不能及时地给出指导,认为只有这样才是实现了文本解读的多元化,才是实现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教师完全成了陪客,把课堂由“一言堂”一下子变成了“大放羊”,课堂秩序乱了,学生思维乱了也不去干涉,甚至出现了不相机而收、不相机而导、不就错而纠偏、不升格而讨论的偏误。有些教师还认为,只有这样才是把课堂完全开放了,才是体现了在课堂上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其实,这是大错而特错的。
我认为,“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中的平等,指的是师生在人格上的平等,教和学是互长的,教师不能感觉自己是权威知识的拥有者,不允许学生有标准答案之外的其他想法。但是这并不是说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平等的。一堂成功的课堂,教师必须扮演好组织者和引导者的角色。在教学中,教师要按照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教学活动,允许学生在预设的范围外有所发挥,但是不能影响了整体的教学步骤和教学任务的完成,这是教师应该起到的组织作用。此外,教师还需要认真履行自己引导者的作用,在教学中凭借自己课前的充分准备和对文本的深刻解读,对学生正确导向,开启思维,适时示范,精要点评,高效对话。
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应正确处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教师不能为了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而对学生放任自流,要切实负起责任,扮演好教学组织者和引导者的角色,否则就会严重损害学生主体地位的落实,这样语文教学也会是失败的。
二、过分强调综合能力的培养,忽视基础知识的积累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小学语文教学要“在继续提高学生观察、感受、分析、判断能力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传统的语文教学重视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语文素养的积累和综合能力的提高。语文课程新标准的提出,是对这一现象的有力校正。但是在现实教学中,很多教师又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在学生的基本知识还没有扎实掌握的情况下,就盲目乐观地强调综合能力的培养。通常的情况是在学生对字词句段的理解尚一知半解的时候,教师就按照自己的教学程序开始引导学生阐述对文本的自我解读。殊不知,必要的知识积累也是语文素养的一个重要方面。能力的形成是必须有丰富的知识做基础,只有灵活运用基础知识,才谈得上能力的形成。因此,我们要深刻理解课程标准中“语文素养”的含义。一方面要把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和综合能力作为教学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当学生的积累达到质变的时候,要帮助学生完成提升;另一方面,在教学中,教师要克服浮躁的作风,要引导学生老老实实地做好知识的积累工作,从而为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否则一切都将是“空中楼阁”。
三、过分强调人文教育和综合化,弱化教学重点
语文课既具有工具性,又具有人文性,是两者的统一,这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根据语文课程的双重性,课程标准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崭新理念,强调语文学科应该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建立紧密的联系,强调与其他课程的沟通,这是基于语文学习中学科本身的综合性特点和人的发展的全面性、整体性需要提出来的。但是,在实际的教学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教师把语文课上成了历史课、自然课、地理课。比如,有一位教师就把《松鼠》一课上成了自然生物课。这位教师选用了大量的图片做成了精美的課件,在课上向学生展示松鼠的皮毛、饮食、生活习惯等生物知识,而完全忽视了语文教学中正常的字词的积累,语言、体裁的分析等。所以,我认为语文课程倡导综合性,突出语文教学的人文性,应该以尊重语文学科本身的特点为前提,不能喧宾夺主、舍本逐末。语文是一门关于语言学习的学科,其根本任务是“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学生只有掌握了阅读和写作的基本技能,才能谈及科学教育、审美教育,否则一切就成了一句空话。
四、重视自主、合作、探究,忽视接受式学习
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并不排斥接受学习,二者不应是对立的。“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是传授的两种基本形式。好的讲解有个性化、情境化、针对性强、灵活性大的优势。二者应按需使用,合理穿插,以取得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教学效果。课程改革以来,随着自主、合作、探究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一些课改年级教师走进了误区,一度出现了“谈讲色变”的怪现象。即教师在课堂上不敢讲,只是一味地让学生自主学习,强调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而忽略了教师的主导功能,有自主异化为自流,合作学习变成自由学习的苗头。对此,教师要正确处理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与教师主导功能发挥之间的关系。首先,教师要坚信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是整个学习过程的主人;其次,教师要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条件,诸如激发学习兴趣,创造良好氛围,保证学习时间,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等。教师要在课堂上以学定教,顺学而导,要从学生质疑的众多问题中提炼出重点问题(包括内容的、情感的、写法的),并且自自然然地把这些问题纳入到教学思路中,从而在生与生、师与生的对话中,在逐渐对课文的深入研读中,使这些问题逐一得到圆满解决。在这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防止两种现象出现:一是教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理不睬,束之高阁,仍然按预先的设计 “走教案”,即“教师牵着学生走”;二是不分轻重缓急,学生提出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失去了教学目标,即“学生牵着教师走”。
以上是我在学习《语文课程标准》后结合教学实践思考的几个感触最深的问题,望方家批评指正。但我想,任何新标准的出台,都是一种变革,一种扬弃。创新的实质是继承与发展,所以,我在实施新课程标准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其中的诸多问题。只有辩证地思考,立足于现实,才能保证新标准准确、健康地操作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