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个案中之法益衡量”①概念rn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确定的个案中,为了解决相互冲突的基本全或者宪法原则之各该效力范围的问题,运用了此原则.具体而言,联邦宪法法院一再提及基本法的价值秩序,又是甚至称其为“价值阶层秩序”.在遇到基本全或其他宪法保证的法益之间发生冲突时,借“个案中法益衡量”的方法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