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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划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自然保护地资金机制良性运行、“生态保护第一”得以体现的基础。自然保护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从根本上是由保护地管理体制决定的。中国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正经历从各行业指导下的属地管理到统一管理改革的过渡时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也应做相应的调整和安排。但对国家公园试点区现状的分析表明,四种体制下的国家公园财政事权划分仍然都存在着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的问题,其成因既有自然保护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历史问题的延续,也有机构改革带来的新的事权摩擦,同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