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络畅行无忧须筑牢严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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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厉打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公安部自2016年4月起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累计查破刑事案件7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余名,缴获信息230余亿条,清理违法有害信息35.2万余条,关停网站、栏目610余个,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信息网络时代,信息安全至关重要。信息数据是构成信息网络体系的基础要素,而对信息数据的挖掘、采集、传递和加工处理则是信息网络社会的基本形态。显而易见,如果信息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将严重妨害信息网络产业和社会体系的建设发展。因此,只有为信息安全建立严丝合缝、无懈可击的“防火墙”和“防护网”,确保信息数据全流程安全储存、流转、使用,才能促进信息网络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更好惠及社会民生。
  信息数据的网上存储交换和网络化应用是信息网络时代的核心特质和突出优势,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信息的关联结合和共享共用,打破了不同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和流通藩篱,提高了信息传输和利用效率,让“一次认证、全网通用”和“足不出户、网上办事”成为现实。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还处于发展阶段,致使海量信息数据在网上的流转应用难免会有疏漏,客观上也为发生人为外泄和技术窃取等网络信息违法犯罪创造了条件,导致网上泄密案事件不断发生。


  对公民个人来说,一旦发生网上信息泄露,轻者会招来各种诈骗、广告推销等骚扰电话,重者会引发账户信息被盗,给自身和家庭乃至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须知在这个网络化社会,信息都是互联互通的,随着生活、办公的全面网络化,也让包括存款账户、银行卡等在内的各种个人信息统统“上网”。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有时也许就是一条不起眼的网站注册、网购支付信息的泄露,就可能成为违法犯罪分子套取个人身份信息、财产账户信息的跳板。
  正因为网上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有利可图、有机可乘,才让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导致近年来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高发、屡打不绝”。此次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虽已取得显著成效,但要从根本上扭转此类犯罪活动的猖獗态势,健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还需要公安机关、网络运营商和金融机构相互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网络违法犯罪不同于一般线下违法犯罪,具有隐蔽性、跨区域性等特点,且牵扯网络运营商、网上支付平台、银行、司法行政机关和快递物流等多行业、多领域。所以要想彻底铲除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就必须像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那样,成立多部门人员共同坐班的“反电信诈骗犯罪中心”,建立规范、常态、可行的联合打击体制,并能深入发动、引导广大群众提升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扎实构建社会联防联治新格局,深入、持久、创新、高效地打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为公民个人的信息和财产安全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严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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