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过两年多的反复讨论与修改已正式下发各省.同时,国家要求各省在认真学习和掌握<规范>的基础上,将本地区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归并入<规范>所列项目中.从200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规范>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