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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三大信用评级机构成为舆论指责的焦点。毫无疑问,美国信用评级机构对此次金融危机负有失察的责任,然而,信息获得的相对有限性,基于历史、模拟的情景假设也令评级方式存在着客观局限。如何恢复信用评级机构受损的社会公信力,文章从变革评级机构内部治理机制和加强政府对信用评级业的监管两个方面提出建议,指出我国信用评级业应坚持"政府驱动型"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