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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当前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新形势,经过我们系统调查、总结了县域土地流转的几种形式和特点,据此预测了未来农村土地流转的趋势,提出了当前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 土地流转;趋势;问题;对策
受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大环境的影响,要求我们的农业必须尽快提高产业化程度。欲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就必然要求包括土地资源在内的农业生产资料进行集约经营。在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前提下,面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机制,以期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对隆化县这个山区农业大县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
一、土地流转现状与形式
1.土地流转现状
全县25个乡镇,共抽取了16个乡镇、122个行政村、1342农户。被调查的农户中,总人口4066人,劳力2890人。土地经营总面积9394亩,其中耕地5260亩,占56%;林地3663亩,占39%,荒山417亩,占5%。样本均值(户均),土地面积7亩,其中耕地3.9亩,林地2.7亩,荒山0.3亩。
土地转出总面积375.8亩,全为耕地,占样本总面积的4%,户均0.28亩,以城镇区域最多,户均转出0.4亩。土地转入总面积488.5亩,占样本总面积的5.2%,户均0.36亩,也以城镇区域为高。
转移人口359人,劳力244个,其中进城务工占62.7%;从事第二产业的占14.4%,第三产业占22.9%。户均转移人口0.27人。
2.土地流转形式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县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1)户间协商:这是当前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占50%以上。该类型手续简便,户间只有口头协议,参有感情成分,多是平时能说到一起的户主。其缺点是比较脆弱,当利益与感情发生矛盾时极易瓦解。
(2)股份合作:约占土地流转的10%。该类型有较正规的书面流转合同,责权利明确,易于操作。多为外来投资者(资金股)与土地持有者(资源股)合作,单纯由本地农民进行股份合作或多个外来投资者进行的股份合作不多。
(3)反租倒包:约占10%,多为外来投资开发大户,有较严格的合同手续。投资者与村委会签定合同,村委会再与农户签定合同。该种类型更有益于实现土地的集约经营。
(4)家族“无偿”转让:约占30%,为家族成员间(分家后的)一方因外出做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等无意再耕种土地而转让给另一方的形式。只要求对方负责种植管理等费用外,并无其他所求。这种方式对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并无重要的实质意义。
二、土地流转布局特点与趋势
1.土地流转布局特点
(1)城镇区域土地流转率最高,户均转出面积高于全县总体均值的60%,户均转入面积量高于总体均值75%。城镇区域耕地以旱地和水田为主,土地流转部分也多为旱地。旱地种粮产量低,效益差,若开发种植高效林果则会创出较丰的收益,这对有一定能力的开发者很具吸引力。深圳茂雄、香港溢诚、香港悦津、绿源米业等公司在城镇区域水田流转份额较大,对促进土地流转产生了重要影响。还有很多企业和个人借助“绿色长廊”建设的机遇,大力发展苗圃业,土地转入率高达30%。
(2)平原土地流转率居中,而人口转移最多。平原区域土地质量好,人均耕地1.8亩左右,目前仍以水稻、玉米和陆地蔬菜作物种植为主。由于人多地少,交通便利,地力条件优越,机械化程度较高,尤其实行土地二轮承包之后,使农户所拥有的土地得到了相对集中,基本能适应机械化作业。充裕的劳力一方面不会因耕种现有的耕地而影响其他收入,故土地流转保持了较低的水平;另一方面则促使劳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3)山区土地流转率最低,劳力转移也最少。户均土地流转量不足全县总体均值的25%。山区地块分散,立地条件差,不能进行机械化作业,劳作费工费力,不可能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集中连片,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劳动力的解放和转移。土地流转以荒山为主,如韩麻营镇很多矿业大面积使用荒山,土地流转率达到30%以上。
2.土地流转趋势
综合分析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未来我县土地流转将呈以下趋势:
(1)总体趋势。从长远看,伴随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生产的推进,实现土地较大规模集中,一个村的土地由几个大户或数十户承包,或跨区域承包,是未来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但在近三、五年内,根据我县是山区农业县的实情,土地流转不会发生较大动作。其原因一是以中央土地承包30年不变为前提,以农民自愿为根本,受传统观念影响,多数农民决不会轻意抛弃他们长期以来赖依生存且正在不断减少的土地。二是依据我县小城镇建设规划,未来三五年内不可能吸收大批农村劳力进城。三是外来投资开发者受当地产业政策、产业特点、投资环境及区位等多种因素影响,不一定能大量涌入,属不定因素。
(2)区域土地流转趋势。西部山区的土地流转重点在林地和荒山、由于开发难度大,投资大,其流转程度将与外域资金的注入相关联。东部区域将伴随林果和旅游产业产业的迅速发展,使土地流转呈现较活跃的发展态势,如七家镇、茅荆坝乡、章吉营乡等村已展示出了这种势头。北部区域将伴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土地流转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总量不会很大,因为在人增地减,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剩余劳力无稳定转移出路的情况下,农民将不会把有限的、且耕作费时比重不大(年度)的耕地转让出去。南部区域土地流转重点在矿业的开发,林地和荒山流转较快。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土地承包30年不变与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逐渐露出的暂时性问题
土地承包30年不变为实现农民对土地不断增加投资,提高农产品产出率,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也渐露出了一些暂时性的问题。种植产业化要具备专业化、规模化、区域化,这就必然要求土地集中连片,才有益于种植的规模生产、科学管理、技术推广和市场销售等。然而在实际操(下转第59页)作过程中,分户管理土地所有者的意识很难统一。土地流转本是一种市场行为,应靠市场调节决定其流转去向。尽快加强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建立一个公正、公平的良好土地流转秩序,以提高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程度,是解决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土地分散经营之间矛盾的唯一途径。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完善之前,一方面要注重尊重农民自愿原则,切忌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另一方面,为适应当前我县林果、畜牧等高效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在农民有认识的区域中建设一批样板工程,用效益说话,用效益感人;第三,尊重绝大多数农民意愿,对存有认识误区的少数农户进行政府协调。如根据市场需求,欲在某一区域发展某一专业种植产业,在涉及农户中若仅有很少部分农户不赞同,可进行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或用区域外的土地给予调换等方法解决。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县委、政府结合本县实际,遵照市场经济原则,出台一个与土地承包30年不变相配套、适应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土地流转政策性文件,以指导我县农业产业化的稳定健康发展。
2.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
目前民间的土地流转以户间协商形式为主,缺乏正规程序。土地流转本是一种市场行为,应按市场规则办事。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意义、法则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重要性的认识,并为他们提供相关服务(理顺关系、咨询、签定合同等),把土地流转纳入程序正规、有序发展的轨道。
3.投资环境有待整治
在一些农村,由于受习俗、观念的影响,多存在“欺生”现象,尤其到外来投资者开发受益后,加上签署合同有漏洞,或事先未处理好前遗留问题,就很难再逃“劫难”。我们应重新审视我们所制定的吸引域外投资的现行政策,确保把我们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外域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到有备无患,防治并重。
4.农村劳力转移出路不畅
土地流转的规模及其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劳力的转移规模和转移出路的稳定性。劳力转移在前,土地流转在后。目前,我县劳力转移大多以劳务输出为主。受地区政策的影响,这个转移途径具有不稳定性。要保证稳定的农村劳力转移途径,一是增强内功,加强县域小城镇建设,为农民进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二是积极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开发,尤其要重点进行农产品加工工业的发展,使农民不出村有工可做,有钱可挣。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务市场建设,确保农村劳力稳定输出。四是强化农民职业培训,使农民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农民从业非农产业的能力。
[关键词] 土地流转;趋势;问题;对策
受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大环境的影响,要求我们的农业必须尽快提高产业化程度。欲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就必然要求包括土地资源在内的农业生产资料进行集约经营。在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前提下,面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机制,以期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对隆化县这个山区农业大县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
一、土地流转现状与形式
1.土地流转现状
全县25个乡镇,共抽取了16个乡镇、122个行政村、1342农户。被调查的农户中,总人口4066人,劳力2890人。土地经营总面积9394亩,其中耕地5260亩,占56%;林地3663亩,占39%,荒山417亩,占5%。样本均值(户均),土地面积7亩,其中耕地3.9亩,林地2.7亩,荒山0.3亩。
土地转出总面积375.8亩,全为耕地,占样本总面积的4%,户均0.28亩,以城镇区域最多,户均转出0.4亩。土地转入总面积488.5亩,占样本总面积的5.2%,户均0.36亩,也以城镇区域为高。
转移人口359人,劳力244个,其中进城务工占62.7%;从事第二产业的占14.4%,第三产业占22.9%。户均转移人口0.27人。
2.土地流转形式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县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1)户间协商:这是当前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占50%以上。该类型手续简便,户间只有口头协议,参有感情成分,多是平时能说到一起的户主。其缺点是比较脆弱,当利益与感情发生矛盾时极易瓦解。
(2)股份合作:约占土地流转的10%。该类型有较正规的书面流转合同,责权利明确,易于操作。多为外来投资者(资金股)与土地持有者(资源股)合作,单纯由本地农民进行股份合作或多个外来投资者进行的股份合作不多。
(3)反租倒包:约占10%,多为外来投资开发大户,有较严格的合同手续。投资者与村委会签定合同,村委会再与农户签定合同。该种类型更有益于实现土地的集约经营。
(4)家族“无偿”转让:约占30%,为家族成员间(分家后的)一方因外出做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等无意再耕种土地而转让给另一方的形式。只要求对方负责种植管理等费用外,并无其他所求。这种方式对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并无重要的实质意义。
二、土地流转布局特点与趋势
1.土地流转布局特点
(1)城镇区域土地流转率最高,户均转出面积高于全县总体均值的60%,户均转入面积量高于总体均值75%。城镇区域耕地以旱地和水田为主,土地流转部分也多为旱地。旱地种粮产量低,效益差,若开发种植高效林果则会创出较丰的收益,这对有一定能力的开发者很具吸引力。深圳茂雄、香港溢诚、香港悦津、绿源米业等公司在城镇区域水田流转份额较大,对促进土地流转产生了重要影响。还有很多企业和个人借助“绿色长廊”建设的机遇,大力发展苗圃业,土地转入率高达30%。
(2)平原土地流转率居中,而人口转移最多。平原区域土地质量好,人均耕地1.8亩左右,目前仍以水稻、玉米和陆地蔬菜作物种植为主。由于人多地少,交通便利,地力条件优越,机械化程度较高,尤其实行土地二轮承包之后,使农户所拥有的土地得到了相对集中,基本能适应机械化作业。充裕的劳力一方面不会因耕种现有的耕地而影响其他收入,故土地流转保持了较低的水平;另一方面则促使劳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3)山区土地流转率最低,劳力转移也最少。户均土地流转量不足全县总体均值的25%。山区地块分散,立地条件差,不能进行机械化作业,劳作费工费力,不可能通过土地流转实现集中连片,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劳动力的解放和转移。土地流转以荒山为主,如韩麻营镇很多矿业大面积使用荒山,土地流转率达到30%以上。
2.土地流转趋势
综合分析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未来我县土地流转将呈以下趋势:
(1)总体趋势。从长远看,伴随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生产的推进,实现土地较大规模集中,一个村的土地由几个大户或数十户承包,或跨区域承包,是未来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但在近三、五年内,根据我县是山区农业县的实情,土地流转不会发生较大动作。其原因一是以中央土地承包30年不变为前提,以农民自愿为根本,受传统观念影响,多数农民决不会轻意抛弃他们长期以来赖依生存且正在不断减少的土地。二是依据我县小城镇建设规划,未来三五年内不可能吸收大批农村劳力进城。三是外来投资开发者受当地产业政策、产业特点、投资环境及区位等多种因素影响,不一定能大量涌入,属不定因素。
(2)区域土地流转趋势。西部山区的土地流转重点在林地和荒山、由于开发难度大,投资大,其流转程度将与外域资金的注入相关联。东部区域将伴随林果和旅游产业产业的迅速发展,使土地流转呈现较活跃的发展态势,如七家镇、茅荆坝乡、章吉营乡等村已展示出了这种势头。北部区域将伴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土地流转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总量不会很大,因为在人增地减,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剩余劳力无稳定转移出路的情况下,农民将不会把有限的、且耕作费时比重不大(年度)的耕地转让出去。南部区域土地流转重点在矿业的开发,林地和荒山流转较快。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土地承包30年不变与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逐渐露出的暂时性问题
土地承包30年不变为实现农民对土地不断增加投资,提高农产品产出率,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过程中也渐露出了一些暂时性的问题。种植产业化要具备专业化、规模化、区域化,这就必然要求土地集中连片,才有益于种植的规模生产、科学管理、技术推广和市场销售等。然而在实际操(下转第59页)作过程中,分户管理土地所有者的意识很难统一。土地流转本是一种市场行为,应靠市场调节决定其流转去向。尽快加强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建立一个公正、公平的良好土地流转秩序,以提高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程度,是解决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土地分散经营之间矛盾的唯一途径。在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完善之前,一方面要注重尊重农民自愿原则,切忌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另一方面,为适应当前我县林果、畜牧等高效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在农民有认识的区域中建设一批样板工程,用效益说话,用效益感人;第三,尊重绝大多数农民意愿,对存有认识误区的少数农户进行政府协调。如根据市场需求,欲在某一区域发展某一专业种植产业,在涉及农户中若仅有很少部分农户不赞同,可进行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或用区域外的土地给予调换等方法解决。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县委、政府结合本县实际,遵照市场经济原则,出台一个与土地承包30年不变相配套、适应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土地流转政策性文件,以指导我县农业产业化的稳定健康发展。
2.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
目前民间的土地流转以户间协商形式为主,缺乏正规程序。土地流转本是一种市场行为,应按市场规则办事。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意义、法则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重要性的认识,并为他们提供相关服务(理顺关系、咨询、签定合同等),把土地流转纳入程序正规、有序发展的轨道。
3.投资环境有待整治
在一些农村,由于受习俗、观念的影响,多存在“欺生”现象,尤其到外来投资者开发受益后,加上签署合同有漏洞,或事先未处理好前遗留问题,就很难再逃“劫难”。我们应重新审视我们所制定的吸引域外投资的现行政策,确保把我们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为外域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到有备无患,防治并重。
4.农村劳力转移出路不畅
土地流转的规模及其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劳力的转移规模和转移出路的稳定性。劳力转移在前,土地流转在后。目前,我县劳力转移大多以劳务输出为主。受地区政策的影响,这个转移途径具有不稳定性。要保证稳定的农村劳力转移途径,一是增强内功,加强县域小城镇建设,为农民进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二是积极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开发,尤其要重点进行农产品加工工业的发展,使农民不出村有工可做,有钱可挣。三是进一步加强劳务市场建设,确保农村劳力稳定输出。四是强化农民职业培训,使农民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农民从业非农产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