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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行政人员实行职员制是高校人事分类管理的需要,旨在促进高校内部管理的专业化。国外公立高校与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的共同特点是:受公法调整,且大多纳入了司法审查的范围。我国公立高校与职员之间的关系属于内部行政关系,但当职员身份丧失时,这种内部行政关系就转化为外部行政关系,应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职员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职员所代表的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