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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应急车道在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实践工作中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应急车道的管理成为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难点。笔者分析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产生的原因和危害性,对如何实施有效整治进行探讨。
关键词: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管理难点对策
一、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定义及现状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在路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的车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它素有“生命通道”之称,是高速公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高速公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60000公里,然而,随之而来,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行为却屡禁不止,虽经多次打击,但是仍然得不到有效且有逾演逾烈之势。应急车道一旦人为受阻,极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无法进入交通事故中心现场执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等任务,易引发次生交通事故甚至导致伤员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造成交警工作被动。
二、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分类
为便于理解,我们把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分为七类:
(一)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行驶。由于交通流量大,心情急躁的驾驶员便干脆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更有甚者,极个别车辆在应急车道内逆向行驶。
(二)在应急车道违法超越行车道车辆。由于现代高速公路的设计一般分为超车道、行车道、应急车道,行车道使用率相对偏高,其损坏程度也较重,个别驾驶员不愿意走行车道。当超车道被占用时,这类驾驶员便从应急车道超越前车,致使应急车道被占用。
(三)长期骑轧行车道与应急车道分界线。在车辆较少、行驶速度较慢或驾驶员技术不高,驾驶员往往在不经意间为躲避相邻车道车辆而长期骑轧行车道与应急车道分界线
(四)遇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交通堵塞时,驾驶员为节省时间,随意穿插于行车道与应急车道之间,致使应急车道被断续占用。
(五)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这种情况易发生与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的情况;或车辆乘客内急,在应急车道内违法停车。
(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故障后,车辆停在应急车道,没有按相关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未按规定要求设置警告标志。
(七)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车辆堵塞时,未能在行车道内依次排队等候,而将车随意停于应急车道内。
三、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原因
(一)驾驶人安全意识差。首先,一些驾驶员并不认为自己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构成违法和有什么危害性,只是觉得图个方便罢了,根本没有考虑占用应急车道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甚至可能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相反,他们对交管人员的执法活动产生抵触情绪。再者,有些人虽然知晓其行为的违法性,但认为违法行为不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既便被发现,交管部门也可能因其无违法证据对其“无可奈何”
(二)违法成本较低。依照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人的打击力度不够,其付出的违法成本较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行驶的,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可见,其违法成本与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后果根本不成比例,况且,驾驶人违法后,交警部门对证据的固定无能为力,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得不到应有和处罚。对其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导致的交通堵塞、次生事故甚至伤员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等危害后果的损失,行为人并不需“埋单”。
(三)管理手段落后。目前,大部分高速公路日常管理主要依靠交管人员在路面上巡逻管控和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高速公路的大部分区域处于真空地带,“两头紧、中间松”的管理模式始终得不到纠正。交管人员可以对少数静态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进行管理,而对于行驶中的占道违法行为就显得无能为力。
(四)宣传教育模式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现在的高速公路宣传模式,还停留在原始的“一条宣传横幅、一场活动签名、一个事故展台、一场整治行动”模式,其社会化程度不高,广大群众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认识不够,加之高速公路人员的流动性大,个别部门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缺乏系统性和长远规划,人员紧张、资金有限、宣传阵地不固定等都极大地制约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应急车道管理的难点
(一)宣传教育难。高速公路的封闭性、人员流动性的特点,客观上给宣传教育工作带来巨大困难。一是管理对象复杂,流动性强。因而,要想对每一位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不可能的。二是现代宣传手段影响力有限。当前,现代的宣传模式主要是通过交通电台、电视等媒体,利用LED电子屏发布信息,或在收费站、服务区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开展宣传,这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能起到不错的宣传效果,但对于南来北往、流动性强的驾驶员来讲,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
(二)违法取证难。“用实事说话”是交通执法的原则之一。但由于大部分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都是在车辆行进过程中所产生的,所以存在取证难的问题。一是动态性违法取证困难。例如,从应急车道内超车,骑轧行车道与应急车道分界线等违法行为都是瞬间发生的,客观上不具备现场进行取证的条件。二是违法主体难以确定性。高速公路行驶车辆以跨省长途车居多,而大多数车上都有两名以上驾驶员,由于没有直接证据,无法及时地固定违法行为人,在大多数情况下,违法后果只能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来承担,而真正的违法行为人则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三)处罚效果有限。过往车辆80%以上为外省市,假如按照规定对市驾驶员以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道内停车为由,给其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由于国内交通违法处理程序未联网,驾驶员往往是随手撕掉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驾驶员根本起不到应有的管理效果。
五、加强高速公路应车道管理的对策
(一)构建社会化宣传教育网络。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管理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从根本上讲,加强宣传教育是关键,特别是要构建一个社会化宣传教育网络。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范畴,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对其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从严处理,从而,起到良好的教育示范作用。二要利用现代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短信、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性,播放典型案例,引发社会群众的广泛关注。三要通过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电子屏板发布宣传标语,利用高速公路电子屏板,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宣传应急车道安全知识。
(二)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应急车道管理必须加强科技投入,及时固定违法证据,依法处理。一要增设电子监控设备。对各条高速公路实行全程监控,全面记录违法行为,固定违法证据,以此作为处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的依据。二要加大巡逻密度摄录违法行动。在巡逻过程中,要利用数码照相机、摄相机,随时准备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动态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加强震慑作用。三是对现有违法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加快联网步伐,实现信息異地交换与资源共享。
(三)实行人性化提示引导。一是在应急车道内喷涂警示字样。通过在应急车道内喷涂警示字样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加强警示作用。二是增加安全提示标牌。在高速公路护栏外,增设“严禁从应急车道内超车”等字样的夜间反光安全标牌,引导驾驶员安全驾驶,防止引发追尾交通事故。三是在各收费站,发放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指南,重点对应急车道的管理实行人性化提示,确保应急车道安全畅通。
关键词: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管理难点对策
一、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定义及现状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在路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的车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它素有“生命通道”之称,是高速公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高速公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60000公里,然而,随之而来,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行为却屡禁不止,虽经多次打击,但是仍然得不到有效且有逾演逾烈之势。应急车道一旦人为受阻,极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无法进入交通事故中心现场执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等任务,易引发次生交通事故甚至导致伤员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造成交警工作被动。
二、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分类
为便于理解,我们把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分为七类:
(一)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行驶。由于交通流量大,心情急躁的驾驶员便干脆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更有甚者,极个别车辆在应急车道内逆向行驶。
(二)在应急车道违法超越行车道车辆。由于现代高速公路的设计一般分为超车道、行车道、应急车道,行车道使用率相对偏高,其损坏程度也较重,个别驾驶员不愿意走行车道。当超车道被占用时,这类驾驶员便从应急车道超越前车,致使应急车道被占用。
(三)长期骑轧行车道与应急车道分界线。在车辆较少、行驶速度较慢或驾驶员技术不高,驾驶员往往在不经意间为躲避相邻车道车辆而长期骑轧行车道与应急车道分界线
(四)遇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交通堵塞时,驾驶员为节省时间,随意穿插于行车道与应急车道之间,致使应急车道被断续占用。
(五)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这种情况易发生与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的情况;或车辆乘客内急,在应急车道内违法停车。
(六)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故障后,车辆停在应急车道,没有按相关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未按规定要求设置警告标志。
(七)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车辆堵塞时,未能在行车道内依次排队等候,而将车随意停于应急车道内。
三、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原因
(一)驾驶人安全意识差。首先,一些驾驶员并不认为自己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构成违法和有什么危害性,只是觉得图个方便罢了,根本没有考虑占用应急车道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甚至可能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相反,他们对交管人员的执法活动产生抵触情绪。再者,有些人虽然知晓其行为的违法性,但认为违法行为不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既便被发现,交管部门也可能因其无违法证据对其“无可奈何”
(二)违法成本较低。依照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人的打击力度不够,其付出的违法成本较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行驶的,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可见,其违法成本与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后果根本不成比例,况且,驾驶人违法后,交警部门对证据的固定无能为力,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得不到应有和处罚。对其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导致的交通堵塞、次生事故甚至伤员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等危害后果的损失,行为人并不需“埋单”。
(三)管理手段落后。目前,大部分高速公路日常管理主要依靠交管人员在路面上巡逻管控和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高速公路的大部分区域处于真空地带,“两头紧、中间松”的管理模式始终得不到纠正。交管人员可以对少数静态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进行管理,而对于行驶中的占道违法行为就显得无能为力。
(四)宣传教育模式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现在的高速公路宣传模式,还停留在原始的“一条宣传横幅、一场活动签名、一个事故展台、一场整治行动”模式,其社会化程度不高,广大群众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认识不够,加之高速公路人员的流动性大,个别部门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缺乏系统性和长远规划,人员紧张、资金有限、宣传阵地不固定等都极大地制约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四、应急车道管理的难点
(一)宣传教育难。高速公路的封闭性、人员流动性的特点,客观上给宣传教育工作带来巨大困难。一是管理对象复杂,流动性强。因而,要想对每一位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不可能的。二是现代宣传手段影响力有限。当前,现代的宣传模式主要是通过交通电台、电视等媒体,利用LED电子屏发布信息,或在收费站、服务区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开展宣传,这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能起到不错的宣传效果,但对于南来北往、流动性强的驾驶员来讲,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
(二)违法取证难。“用实事说话”是交通执法的原则之一。但由于大部分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都是在车辆行进过程中所产生的,所以存在取证难的问题。一是动态性违法取证困难。例如,从应急车道内超车,骑轧行车道与应急车道分界线等违法行为都是瞬间发生的,客观上不具备现场进行取证的条件。二是违法主体难以确定性。高速公路行驶车辆以跨省长途车居多,而大多数车上都有两名以上驾驶员,由于没有直接证据,无法及时地固定违法行为人,在大多数情况下,违法后果只能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来承担,而真正的违法行为人则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三)处罚效果有限。过往车辆80%以上为外省市,假如按照规定对市驾驶员以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道内停车为由,给其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由于国内交通违法处理程序未联网,驾驶员往往是随手撕掉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驾驶员根本起不到应有的管理效果。
五、加强高速公路应车道管理的对策
(一)构建社会化宣传教育网络。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管理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从根本上讲,加强宣传教育是关键,特别是要构建一个社会化宣传教育网络。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范畴,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对其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从严处理,从而,起到良好的教育示范作用。二要利用现代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短信、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性,播放典型案例,引发社会群众的广泛关注。三要通过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电子屏板发布宣传标语,利用高速公路电子屏板,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宣传应急车道安全知识。
(二)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应急车道管理必须加强科技投入,及时固定违法证据,依法处理。一要增设电子监控设备。对各条高速公路实行全程监控,全面记录违法行为,固定违法证据,以此作为处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的依据。二要加大巡逻密度摄录违法行动。在巡逻过程中,要利用数码照相机、摄相机,随时准备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动态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加强震慑作用。三是对现有违法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加快联网步伐,实现信息異地交换与资源共享。
(三)实行人性化提示引导。一是在应急车道内喷涂警示字样。通过在应急车道内喷涂警示字样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加强警示作用。二是增加安全提示标牌。在高速公路护栏外,增设“严禁从应急车道内超车”等字样的夜间反光安全标牌,引导驾驶员安全驾驶,防止引发追尾交通事故。三是在各收费站,发放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指南,重点对应急车道的管理实行人性化提示,确保应急车道安全畅通。